王齐洲 王丽娟:采用文献—传播学方法可有效确定《水浒传》的成书年代
《水浒传》成书年代的讨论虽然没有一致的意见,但大家在讨论过程中还是遵守了一些基本准则的,或者说是有某些共同认识的。
一是大家讨论的《水浒传》,是指供人们阅读的长篇通俗小说,而不指像《大宋宣和遗事》所载的早期“水浒故事”,这些故事都只是《水浒传》的来源,而不是《水浒传》;
二是所谓《水浒传》的作者,只是指作为这种读本的早期写定者,这早期写定者无论称其为编著或编撰,都只表明他完成了这部小说的最后定型;
三是说《水浒传》为“世代累积型作品”,并非指这部小说是由几代人不断添加而成的“拼盘”,而是指《水浒传》是缀集众多水浒故事而成的“杰构”,完全没有否定缀集者的创造性劳动的意思。[1]
在这样的共识下讨论《水浒传》的成书年代,相关文献的发掘已经基本穷尽,如此众多的专家学者参与讨论,为什么仍然不能得到大家能够普遍接受的结论呢?原因也许有很多,最重要的有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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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水浒传》是一部通俗小说,时人视为闲书,有关的收藏、著录、评论甚少,难以形成系统的信息链,更无人将其作为学问加以研究,为后人留下学术遗产,使得今人在研究《水浒传》成书年代时既不能完全凭借事实证据来加以证明,也不能通过前代学者的研究获得足够的学术支持,许多结论只能依靠想象和推理,这不仅给研究工作增添了难度,也对其研究结论的可靠性带来影响。
无论是胡适所说明初有百回原本,弘治、正德间有施耐庵七十回本之说;还是郑振铎所说南宋时便有《水浒传》的底本,元代有施耐庵写著的《水浒传》,元末明初罗贯中依据施氏之作重为编次以成今天所见《水浒传》;或者孙楷第所说宋金至元曾有水浒词话本,明中叶以还才有说散本,凡此种种,其实都是一种揣测,因为他们都没有能够给出直接证明材料。
即使是马幼垣提出的《水浒传》成书于十五世纪末至十六世纪初,也同样没有直接证据加以证明。
因为在明弘治、正德时期,直到今天,仍然没有发现有任何人记录过、谈论过《水浒传》,也没有《水浒传》影响当时文学创作尤其是小说发展的证明材料,更没有发现《水浒传》有任何版本存世,无论是稿本、抄本,还是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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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人们过于相信明代刻本《水浒传》的题署,容易在那些作者署名中兜圈子而跳不出来。
其实《水浒传》不会给作者带来任何好处,只有书商才是实际得利者,作品署名是书商的噱头,大可不必认真。正如周亮工所说:“世安有为此等书人,当时敢露其姓名者,阙疑可也。”
无论是施耐庵,还是罗贯中,其实都是托名,胡适、鲁迅、马幼垣都这样理解,不能说没有道理。
今人为何不取明人成说定他们是南宋人或元人,而最终要定他们为元末明初人,这与郑振铎等1931年在浙江天一阁发现蓝格抄本《录鬼簿续编》有关,因为《续编》中有戏曲家罗贯中,可确定为元末明初人,他们以为这个写有《赵太祖龙虎风云会》杂剧的罗贯中就是编撰《三国志演义》的罗贯中。
然而,中国人姓氏有限,同姓名者甚多,如何确定这个戏曲家罗贯中就是小说家罗贯中,谁也没有给出有说服力的证明。
1959年上海发现元代理学家赵偕的《赵宝峰先生集》,卷首载《门人祭宝峰先生文》列门人31人,其中一人名罗本。王利器认为此罗本就是《三国志演义》的作者罗贯中,生活年代正是元后期[2]。
后来查明,这个罗本在清人王梓材增补《宋元学案》的有关注文中,已明确说他字彦直,其兄罗拱字彦威也是宝峰门人。这就否定了理学家门人罗本作为《三国志演义》作者的可能性[3]。
江苏大丰、兴化施家桥施氏始祖即使名耐庵,也无法证明他是《水浒传》的作者,道理就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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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水浒传》版本繁杂,在涉猎未广、研究不细的情况下得出结论,往往是禁不住严格的检验的。
例如,谁也没有真正发现郭勋刊刻的本子是啥模样,郑振铎在其所撰《水浒全传序》里说他所藏嘉靖残本(五回)是郭勋刻本,“却提不出有力证据”;其称整理《水浒全传》底本所用清康熙石渠阁补刊本是忠于郭本的,但“郭本不在,又无详细引文,如何能证明它忠于郭本?”[4]
至于简本,鉴于主客观条件,老一辈学者接触的很少,所得结论也大多有误。例如,“法国国立图书馆的文杏堂三十卷简本,郑振铎是见过的,但他看不到孙楷第在东京大学(昔日称为东京帝国大学)检阅的映雪草堂三十卷简本,而孙楷第又没有接触文杏堂本的机缘。……可是,孙楷第竟指郑振铎所看到的本子与他自己目睹者为同书异版。
正如上面所说的,答案即使无误,所用的方法仍是错误和不能效法的。不幸的是,孙楷第这种一相情愿式的考据法,涉及四种稀见的简本,以其盛名所至,大家欣然接受这种解释,一再沿用,几成定律。”[5]
又如,“郑振铎给余象斗刊行的小说很高的评价,说他印书不随便改动,所以能够保存原貌。这句话极有问题。余象斗印书,要改就改,随意增删并易,和郑振铎所说的,刚刚相反。”[6]
即使像马幼垣这样收全了所有早期繁简版本,进行过细致地比较研究,也仍然只能说:“我自己对繁本简本的源始问题和相互关系,没有结论性的看法,主要是觉得目前治《水浒》版本的成绩,尚未能完满解决这些难题。”[7]这充分说明版本的复杂程度超过一般人想象,而嘉靖之前的版本实物并不存在。
既然作者、版本研究无法探知《水浒传》的成书年代,学者们自然想从其他渠道获得突破。
内证法是大家试用过的方法,即通过《水浒传》文内所描述的具有时代特点的事物来确定作品的成书年代。马幼垣也曾寄希望于内证法以取得对《水浒传》研究的突破。
张国光较早注意到内证的研究,他在1980年代初期发表的《〈水浒〉祖本探考——兼论施耐庵为郭勋门客之托名》、《再论〈水浒〉成书于明嘉靖初年》等文[8],从“书中不少地名都是明代的建制”、“没有反映辽、金统治区人民的灾难”、“《水浒传》受《三国演义》影响甚深”、“主要是以正德时的某些走投降道路的人物、事件为蓝本”、“极力宣扬道教,也是郭勋借以迎合世宗之确证”等方面论证《水浒传》成书于嘉靖十一二年,施耐庵是郭勋门客托名。
石昌渝是将内证法运用到极致并取得突出成绩的代表性学者,他先后发表了《从朴刀杆棒到子母炮——〈水浒传〉成书研究之一》、《〈水浒传〉成书于嘉靖初年考》、《林冲与高俅——〈水浒传〉成书研究》、《〈水浒传〉成书于嘉靖初年续考——答张培锋先生》、《〈水浒传〉成书年代问题再答客难》、《明初朱有燉二种“偷儿传奇”与〈水浒传〉成书》等文[9],从朴刀、杆棒、子母炮、腰刀、土兵、白银使用、故事类型、人物塑造等《水浒传》描写的人事物入手,论证《水浒传》成书于嘉靖初年,但他的研究结论却受到一些学者的责难[10]。
其主要原因是,《水浒传》版本的复杂性增加了内证选择的困难,内证的选取难以具备典型、唯一、无歧义、不可逆等特性,名物的称名及其混用容易造成认识分歧,一些内证即使能确立也只能确定上限而无法确定下限,对文献理解的差异导致不同读者得出不同结论,等等。
笔者以为,《水浒传》的成书年代并不一定非要通过作者、版本、内证等的研究来获得解决,尤其在一些基本问题得不到共识的情况下更是如此。我们完全可以通过文献-传播学的理论和方法,使这些疑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文献-传播学理论认为,一部作品的形成时间,应该以其有效传播为根据,所谓有效不是指传播范围之大小,而是指传播对象之有无;
没有有效传播的作品即使真的存在,理论上也不能被认可;因为这里存在思维盲点和科学风险,承认没有有效传播作品的存在,就等于放弃了要求证明的权利,这是违背科学精神的,对学术研究有害而无益;
作者、版本等固然重要,但在这些问题疑莫能明的情况下,确定作品成立的有效证据就是作品的传播和读者的接受;如果有证据能够证明某部作品在社会上流通,无论以什么方式,只要有人收藏、阅读或评论,就应该承认该作品的存在,反之则表明其不存在;
证明作品有效传播的证据,除了作品本身之外,当然是作品传播时的相关记载,这些记载可以是书目著录、作品序跋,也可以是信息传递、读者评论,只要是见诸文字的相关记载都可以作为有效证明材料。
或许有人会问:如果这部作品确已成书,当时也确有传播记录,只是作品的版本没有得到保存,传播的记录已经散佚,我们怎能因现在无法得到有效证明而否认其已经成书和传播的事实呢?
笔者认为,这样的说法不能成立。这是因为,既然作品的版本并不存在,有关记载的文献已经散佚,你怎么知道有这样的作品存在和这样的文献记录?你的说法既然没有文献和传播的依据,凭什么将它说成是一种事实呢?
如果说你指的是一种可能,那么,不可能和可能的比例是一样的,各占50%,提出这种可能和没有这种可能是同时存在的,它既不能证实也不能证伪,而既不能证实也不能证伪的结论一定不是科学的结论。
理所当然,我们不能承认在没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得出的任何结论,因为这违背科学精神。这种靠猜测和推理的所谓研究,在方法上也是不科学的,因为科学方法是以事实为准绳的。
或许又有人说:不一定是作品失传、传播证据散佚,而是谁也不可能阅读完现存的全部文献,所以不能轻易判断这一作品的版本和传播记录事实上不存在。
回答这样的质疑更简单:在没有发现某部作品有效传播的文献之前,不能承认该作品的存在,一旦发现了这样的文献,就应该立刻修正前面的意见,承认其客观存在,这正是科学研究所要求的科学方法,也是我们所提倡的文献-传播学的研究方法。
如果运用这样的方法讨论某部作品的成书时代,就可以将讨论建立在可靠文献证据的基础之上,有多少材料说多少话,不做无证据的推测,也避免了因作者、版本、内证等疑难问题困扰的窘境。
这样研究得出的结论,也许不一定正确,但一定是科学的:因为科学并不代表正确,而代表靠事实说话,通过事实去得出结论,也依靠事实去修正结论,不断推进研究的深入和问题的解决。
我们以为用文献-传播学的方法来解决通俗小说研究中的疑难问题是一种有效方法,正是本着这种科学的原则和精神。
需要指出的是,文献-传播学方法强调利用文献进行传播论证时要区分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一般来说,当时人记当时事是直接证据,当时人记前代事是间接证据;直接证据优于间接证据;直接证据可以作为主体证据,间接证据只能作为辅助证据,除非众多的间接证据形成了无可置疑的证据链,间接证据才可作为主体证据。
通常情况下,我们主张采信直接证据得出结论,而不主张采信间接证据得出结论,因为以间接证据得出结论,不仅掩藏着巨大的证据风险,而且会降低人们搜寻直接证据的欲望和热情,不利于学术的发展。
在自然科学领域,一切没有直接证据的结论都被视为“猜想”,不会被视为定论。
有些“猜想”甚至耗费几代学者心血来寻找直接证据,在没有被证明之前仍然被称为“猜想”,为什么人文科学要将一些没有被直接证据证明的“猜想”或“推测”当做定论接受下来呢?在科学已经相当普及的今天,这样的做法显然是无法理解的。除了用迷信权威来解释,好像没有别的理由。
然而,科学研究只尊重事实,不迷信权威;迷信权威而忽视事实,就不是科学研究。因此,我们在讨论通俗小说成书年代(包括作者、版本、内证等)时,凡是没有直接证据证明的结论,都只能视为“猜想”或“假说”,不能作为定论,更不能把这种“假说”得出的结论作为下一个结论的证据来使用,以致使得有关研究成为一大堆“假说”。今天的通俗小说研究存在着太多的这类“假说”,应该引起我们的警觉。
遵循这样的理念和方法,《水浒传》成书年代这类疑难问题的讨论应该有新的思路。首先要确认,凡是没有得到直接证据证明的结论,都应该悬置,而不管这一结论由谁做出。
例如,胡适说的明初有百回原本,弘治、正德间有施耐庵七十回本;郑振铎说的南宋有《水浒传》底本,元代有施耐庵《水浒传》,元末明初有罗贯中《水浒传》;孙楷第说的宋金至元有水浒词话本;马幼垣说的《水浒传》成书于十五世纪末至十六世纪初,都是没有直接证据的“猜想”或“假说”,都不能作为定论,应该存而不论。
至于马蹄疾提到的“文繁事简之祖本,其版刻时代约在明初”的《旧本罗贯中水浒传》,是依靠清人钱曾的著录和明人的传说,同样没有直接证据加以证明,当然不能信从。
而从现有文献来看,最早传递《水浒传》传播信息的直接证据是李开先(1502-1568)的《词谑》(又名《一笑散》),其《时调》篇载:“崔后渠、熊南沙、唐荆川、王遵岩、陈后冈谓《水浒传》委曲详尽,血脉贯通,《史记》而下,便是此书。且古来更无有一事而二十册者。倘以奸盗诈伪病之,不知序事之法,史学之妙者也。”[11]
文中提到的崔铣、熊过、唐顺之、王慎中、陈束都是进士出身,李开先和他们是好友,除崔铣稍年长外,他们都在“嘉靖八才子”之列,他们这样评价《水浒传》,证明他们都读过《水浒传》,从传播学角度来看,《水浒传》传播已经进入公共领域,《水浒传》在这时已经成书当然是确定无疑的。
我们之所以强调《词谑》可以作为《水浒传》成书时代的直接证据,是基于在嘉靖之前没有发现任何《水浒传》文本,无论是稿本、抄本或刊本,也没有任何人提到过《水浒传》一书,无论是收藏、著录、引用或评论。
据陆容(1436-1494)《菽园杂记》可知,孝宗弘治初年在江苏昆山一带流行的绘有宋江三十六人图像的“水浒叶子”,依据的仍然还是《宣和遗事》而非《水浒传》,说明当时《水浒传》尚未成书。[12]
钱希言(1573-1638?)《戏瑕》载“文待诏诸公暇日喜听人说宋江,先讲摊头半日,功父犹及与闻”,学界多以为此事发生在正德(1506-1521)时期,故能证明嘉靖前即有《水浒传》在社会上传播。
然而文献证实,“犹及与闻”的“功父”即明末著名画家、藏书家钱谷之子钱允治(1541-1628前后),他与文征明(1470-1559)等一起“听人说宋江”的时间不能早于其出生的嘉靖二十年(1541),实际时间应该更晚,正值文征明的晚年,这时《水浒传》在社会上已得到广泛传播。至于他们听人所说“宋江”是说话故事还是《水浒传》或者兼而有之,已经无法确证了。[13]
熊过《南沙先生文集·故相国石斋杨公墓表》言“或说七等《水浒传》宋江赦者”,有学者认为这是正德七年(1512)以前《水浒传》已经成书的“铁证”。然此语并非采自嘉靖之前的原始材料,而是熊过自己对刘七事件的理解或说明,因此,这则材料并不能作为正德七年前《水浒传》已经成书的证据,更非“铁证”[14]。
世传成化、弘治年间的杜堇绘有《水浒全图》(《水浒人物全图》),有学者认为此足以证明嘉靖之前《水浒传》已经成书并流行。然而,此图乃托名伪作,以此为据来考察《水浒传》的成书及流传自然不能成立[15]。
明末人张丑(1577-1643)《清河书画舫》、《真迹日录》中著录的文征明小楷古本《水浒传》可以肯定在万历年间流传过,但是否为文征明手书却难以断定。
即使确系文征明手书,也不可能是其20岁至30岁时所书,甚至不可能是其嘉靖二年(1523)做翰林待诏之前所书,而只可能是其嘉靖五年(1526)致仕后所书。由于其致仕后赋闲家居33年,晚年仍能书写蝇头小楷,故这一时段的任何时期他都可能用小楷书写《水浒传》。[16]
通过辨析可知,以上几则材料其实都不能证明《水浒传》在嘉靖以前就已流传。
从社会政治文化环境来看,英宗天顺及以前,朝廷都严禁杂剧、小说、词曲,《水浒传》也不大可能在那时产生和流传。
弘治五年(1492),孝宗接受内阁大学士邱濬建议,诏令朝廷搜集收藏历代典籍,包括阴阳艺术、稗官小说,提倡民间献书并给予奖励,为通俗小说的生产和传播提供了动力。《三国志通俗演义》有弘治七年(1494)蒋大器序,不能说与这种社会政治环境和文化氛围无关。[17]
如果说《三国志演义》只是弘治年间的产物,而《水浒传》的诞生还在《三国志演义》之后,那又有什么证据来证明《水浒传》成书时间在元末明初呢?
我们强调《词谑》可以作为《水浒传》成书时代的直接证据,还因为这条记载早于嘉靖时期的所有关于《水浒传》的记载。
李开先虽然与高儒、郎瑛、田汝成等是同时代人,但他关于《水浒传》传播信息的记载则要早于他们。这是因为,《词谑》中提到的崔铣(1478-1541)为弘治十八年(1505)进士,王慎中(1509-1559)是嘉靖五年(1526)进士,熊过(1507-1581)、唐顺之(1507-1560)、陈束(1508-1540)和李开先本人都是嘉靖八年(1529)进士,嘉靖八年至十三年(1529-1534),王、熊、唐、陈、李均在京城做官[18],交往密切;
崔铣《洹词》
崔铣虽因“大礼议”于嘉靖三年(1524)罢官家居,却与李开先多有联系,书信来往频繁,并于嘉靖九年(1530)、十九年(1540)两度进京,王慎中、陈束等在嘉靖九年结识崔铣,以后遂有与崔的交往;
而崔铣与杨慎(1488-1559)同于嘉靖三年受贬,关系非同寻常,崔铣虽比杨慎大10岁,却引杨为知己,称杨为“小座主”,博学且喜爱通俗文学的杨慎不知有《水浒传》而崔铣却赞扬《水浒传》,则可知嘉靖三年以前《水浒传》并未成书,至少未曾流通;嘉靖九年崔铣入京后从李开先等人处得见《水浒传》,并给出了自己的评论。
王慎中从嘉靖十三年(1534)八月自京谪任常州通判后,又历任南京户部主事、礼部员外郎,后又擢山东提学佥事,改江西参议,进河南参政,一直都在京外任官,直至嘉靖二十年(1541)落职为民;唐顺之嘉靖十四年(1535)二月致仕归家,直至嘉靖十八年(1539)才复职;陈束嘉靖十四年(1535)出为湖广佥事,后升福建参议,改河南提学副使,卒于河南任上。
可见嘉靖十三年以后,王、唐、陈、熊、李是很难聚会在一起讨论《水浒传》的。因此,可以断定,《水浒传》的成书时间当在崔铣离京的嘉靖三年至崔铣入京的嘉靖九年之间(1524-1530),而不是通常所说的元末明初。[19]
《词谑》所记崔铣等人对《水浒传》的评论是现在已知时间最早的评论,这一评论毫无疑问是《水浒传》早期传播的直接证据。
而郑晓(1499-1566)《今言》所言“郭勋欲进祀其立功之祖武定侯英于太庙,乃仿《三国志俗说》及《水浒传》为《国朝英烈记》”[20]发生于嘉靖十六年(1537),高儒的《百川书志》序刊于嘉靖十九年(1540),郎瑛的《七修类稿》初刊于嘉靖二十四年到二十六年之间(1545-1547)[21],田汝成的《西湖游览志余》初刊于嘉靖二十六年(1547),这些书中所记载或著录的与《水浒传》相关的传播信息,时间上显然迟于《词谑》所记载的传播信息。
需要说明的是,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是相对而言的,具体证据会因证明对象的不同而发生性质的改变。
例如,要证明《水浒传》的成书时间,《词谑》是直接证据,《百川书志》、《七修类稿》、《西湖游览志余》、《今言》、《古今书刻》也都是直接证据,它们都证明了嘉靖时期《水浒传》在社会上的传播,而清初成书的周亮工《因树屋书影》则是间接证据,其所谓“《水浒传》相传为洪武初越人罗贯中作,又传为元人施耐庵作,田叔禾《西湖游览志》又云此书出宋人笔”云云,都只是转述明人说法,对于《水浒传》的成书时间没有证据价值。
如果要证明《水浒传》的作者,则上述文献又都不是直接证据,《词谑》、《今言》等未谈作者,其他文献虽记录过作者,却有施耐庵、罗贯中两说,时代又有南宋、元、洪武初之不同,均非当时人记当时事,而是得自于传闻。
要证明这些说法的可信,必须提供南宋或元代或明初的直接证据,否则便得不出令人信服的可以称为科学的结论。
文献-传播学方法在注意寻找文献传播的直接证据的同时,还要注意区分文献传播信息的真实与虚假。
一般来说,直接证据是当时人记当时事,来自耳闻目验,真实度自然较高;而间接证据是当时人记前代事,往往来自传闻,真实度自然会低。然而,事情往往会有反例,具体到《水浒传》传播信息,直接证据也并非一定真实可靠。
例如,明末金圣叹自称得到贯华堂古本《水浒》七十回,这应该是直接证据,是当时人记当时事,故胡适认为这说法可信,以为“金圣叹无假托古本的必要,他确有一种七十回本”[22]。
鲁迅不同意这一判断,后来学者也多不同意这一判断,并证实了金本《水浒》其实是截取《水浒全传》前70回及第71回前半回,加上卢俊义惊噩梦的尾巴而形成。这说明直接证据也可能提供虚假信息,造成人们的认识混乱。
这种假托古本,伪造版本信息或任意题署作者,在通俗小说传播中是普遍现象,这与通俗小说不是“正经”读物,政府不予监管,学者不予重视,书商以盈利为目的,故意编造虚假信息、制造卖点有直接关系。
而经、史等官刻书籍的情况则有所不同,例如,嘉靖十一年(1532)提刑按察司牒建宁府:“议呈巡按察院详允会督学道选委明经师生,将各书一遵钦颁官本,重复校雠。字画句读音释,俱颇明的。《书》、《诗》、《礼记》、《四书传说》款识如旧,《易经》加刻《程传》,恐只穷本义,涉偏废也。《春秋》以《胡传》为主,而《左》、《公》、《谷》三传附焉,资参考也。刻成合发刊布,为此牒仰本府著落当该官吏,即将发出各书,转发建阳县。拘各刻书匠户到官,每给一部,严督务要照式翻刊。县仍选委师生对同,方许刷卖。书尾就刻匠户姓名查考,再不许故违官式,另自改刊。如有违谬,拿问重罪,追版刬毁,决不轻贷。”[23]
可见官刻书籍有规定的版本、细致的校对、严格的监管和问责机制,版本及作者的来龙去脉是可以考察的。而《水浒传》这样的通俗小说,是不可以靠版本题署和书商宣传来作为直接证据的。
最后还想指出,我们对近百年来《水浒传》成书时间讨论的回顾,旨在揭示有关研究出现的困窘,并非根本否定人们进行作者、版本、内证研究所取得的成绩。正是前人艰苦卓绝的研究而仍然不能解决疑难,才启发我们要另辟蹊径,选择更科学更有效的方法。
因为通俗小说采取的是大众传播手段,所以不能用研究经、史的传统方法来研究通俗小说的传播,而文献-传播学方法正是适应着通俗小说这一特定对象、能够为世代累积型作品的成书时代进行准确定位的有效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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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如鲁迅《中国小说史略》云:“意者此种故事,当时载在人口者必甚多,虽或已有种种书本,而失之简略,或多舛迕,于是又复有人起而荟萃取舍之,缀为巨袟,使较有条理,可观览,是为后来之大部《水浒传》。” 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第117页。马幼垣在《水浒论衡·呼吁研究简本〈水浒〉意见书》中也说:“以《水浒》版本系统的复杂,内容文字的分歧,说它是一人一时,或二人异时之作,是很难理解的事。当然这并不否认会有一个或者多过一个卓越的编辑总其成,定取舍,排次第,甚至增删其述事,使《水浒》达到明中叶后广为流通时的状况的可能性。但这不是我们一般通用的著作权的定义,也不能抹杀最后定型前的长期演易过程。”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7年,第30-31页。
[2]王利器:《〈水浒全传〉是怎样纂修的》,《文学评论》1982年第3期;收入《耐雪堂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
[3]王齐洲:《〈三国志演义〉成书时间新探——兼论世代累积型作品成书时间的研究方法》,《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1期。
[4]马幼垣:《水浒论衡》考据篇,第40页。
[5] 马幼垣:《水浒论衡》考据篇,第43页,
[6] 马幼垣:《水浒论衡》考据篇,第42页,
[7] 马幼垣:《水浒论衡》考据篇,第39页,
[8] 张国光:《〈水浒〉祖本探考——兼论施耐庵为郭勋门客之托名》,《江汉论坛》1982年第1期;《再论〈水浒〉成书于明嘉靖初年》,《武汉师范学院学报》1983年第4期。后收入《古典文学论争集》(武汉:武汉出版社,1987年)。
[9] 以上论文分别发表于《文学遗产》1999年第2期、《上海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5期、《文学评论》2003年第4期、《文学遗产》2005年第1期、《文学遗产》2007年第5期、《文学遗产》2009年第5期。
[10]例如,张培锋《关于〈水浒传〉成书时间的几个“内证”考辨——与石昌渝先生商榷》(《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2期),《〈水浒传〉成书于嘉靖初年说再质疑》(《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4期);沈伯俊《文学史料的归纳与解读——元代至明初小说和戏曲中白银的使用》(《文艺研究》2005年第1期;张宁《从货币信息看〈水浒传〉成书的两个阶段》(《文学遗产》2007年第5期);萧相恺、苗怀明《〈水浒传〉成书于嘉靖说辨证——与石昌渝先生商榷》(《文学遗产》2007年第5期),《〈水浒传〉成书于嘉靖说再辨证——石昌渝先生〈答客难〉评议》(《文学遗产》2008年第6期》)。
[11]李开先:《词谑》,《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三,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59年,第286页。
[12]详见李伟实《从水浒戏和水浒叶子看〈水浒传〉的成书年代》,《社会科学战线》1988年第1期;王齐洲、王丽娟《从〈菽园杂记〉、〈叶子谱〉所记“叶子戏”看〈水浒传〉成书时间》,《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3期。
[13]详见王齐洲、王丽娟《钱希言〈戏瑕〉所记〈水浒传〉传播史料辨析》,《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4期;王丽娟、王齐洲《〈戏瑕〉所记“文待诏诸公暇日喜听人说宋江”再析——答李永祜先生兼及学术研究的态度与方法》,《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16年第4期。
[14]详见王丽娟、王齐洲《〈水浒传〉早期传播史料辨析——以〈南沙先生文集·故相国石斋杨公墓表〉为中心》,《中山大学学报》2010年第5期。
[15]参见王丽娟《〈水浒传〉早期传播史料辨析——以杜堇〈水浒全图〉为中心》,《明清小说研究》2012年第3期;乔光辉《杜堇〈水浒人物全图〉伪托考》,《艺苑》2012年第6期;刘榕峻《陈洪绶〈水浒叶子〉研究》,台湾大学硕士论文2009年。
[16]详见王齐洲《论〈水浒传〉的早期传播——以张丑著录文征明小楷古本〈水浒传〉为中心》,《社会科学研究》2010年第3期。
[17]详见王齐洲《〈三国志演义〉成书时间新探——兼论世代累积型作品成书时间的研究方法》,《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1期。
[18]这期间唐顺之曾丁母忧而归里,李开先也曾因疾归里。
[19]参见王丽娟《〈水浒传〉成书时间新证》,《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1期。
[20]郑晓:《今言》卷一,李致忠点校本,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48页。
[21]《七修类稿》初刻时间大概在嘉靖二十四年到二十六年之间(1545-1547),后又曾校勘、增删和修订,全本成书时间最早应为隆庆元年(1567)。参见郭昂然:《郎瑛及其〈七修类稿〉研究》,第21-22页,暨南大学2014年博士论文。
[22]胡适:《水浒传考证》,载《中国章回小说考证》,第40页。
[23] 参见叶德辉《书林清话》卷七《明时官刻书只准翻刻不准另刻》,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3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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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总题目为《文献-传播学方法是解决通俗小说疑难问题的有效方法——以《水浒传》成书年代的讨论为例》,经作者授权刊发,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