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实践】辽宁长海:“诉讼不出岛,化解在村屯” 长海模式,真挺好!
在长海县广鹿岛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双方自愿达成协议,程某一次性付给赵秀成人民币3000元整。协议签订后,双方向长海县人民法院远程申请司法确认,在确认调解程序合法后,法官依法确认双方达成的协议。书记员现场制作确认文书,加盖电子签章后,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回传给广鹿岛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打印、送达,整个确认过程持续约30分钟。这是长海县人民法院依托远程视频庭审系统,依法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进行远程司法确认。
今年以来,长海县人民法院在全县范围内建立了县、镇、村三级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实现司法活动跨区域办理、跨层级联动,全面开展远程诉前调解和远程办案,探索出了“诉讼不出岛,化解在村屯”的长海模式。
独特的“海岛经验”
独特的“海岛经验”
长海县地处辽东半岛东侧,黄海北部海域,是我国唯一一个海岛边境县,下辖三镇两乡。辖区7.2万常住人口广泛分布在10326平方公里海域内的22个大小岛屿。长期以来,受特殊地理环境以及大风、大浪、大雾等极端天气影响,陆岛交通和岛岛交通十分不便,给海岛群众解决纠纷带来了很大困难,也极大地增加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成本。
长海县群岛地图
“以前,为了解决矛盾纠纷,老百姓经常需要辗转往返于岛屿之间,大大增加了诉讼时长和成本。”长海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苏轩介绍说,“针对海岛实际,我们提出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立体化平台’,开展远程诉前调解和远程办案。纠纷发生后,身处当地岛屿的群众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在司法助理、综治专干、人民调解员等人员的协助下,远程办理立案手续,法院由专职法官负责,可以达成诉前调解的,远程进行司法确认;调解不成的,则立行诉讼立案,案件材料经过材料收转中心进行数字化加工后,通过云柜转交法官,快速转入远程办案程序。所有法律文书都通过远程视频信息系统,现场送达当事群众,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诉前调解·家事审判
云柜
2018年以来,长海县人民法院立足海岛实际,按照“精而全”思路,整合县域内5个镇30个村(社区)的司法助理、人民调解员、综治专干等基层综治力量,尝试推行跨域立案、跨区域远程办理和跨层级联运办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提升智慧法院信息化水平,转变诉讼服务理念和方式,推进案件的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与公安刑侦、交警、看守所和检察、劳动仲裁、保险公司等部门、单位进行信息数据连通,整合律师、司法所等法律服务资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海岛经验”。
长海县人民法院远程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纠纷
异地诉讼不再难
异地诉讼不再难
2019年5月22日早上7时55分,獐子岛镇人民法庭驻庭法官王涛刚刚走进办公室,就接到了来自院本部王力副院长的电话。原来,当天早上8时30分,一个名叫赵玉某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将在院本部开庭。然而,天公不作美,由于浓雾影响,当天的航班全部取消,如果不能按时前往开庭,他的起诉将按照撤诉处理,人民法院作出的执行裁定将发生法律效力,案涉财产也将被依法评估拍卖,势必造成重大损失。得知这一情况后,王涛法官立即开启了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并配合院本部技术保障人员,对设备进行远程开庭调试。上午8点30分,庭审如期举行,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系统,赵玉某向远在几十里之外的主审法官陈述了自己的诉讼请求以及依据的事实和理由……10点45分,当最后一个当事人完成最后陈述,主审法官宣布庭审结束。
多年来,受客观交通制约,针对海岛群众异地诉讼难及法院司法成本居高不下的问题,2018年4月,智慧法院建设立项之初,长海县人民法院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部门配合、法院主办”的要求,将项目建设定位为努力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立体化平台”,即融合跨域立案(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跨区域远程庭审和远程文书送达、法律咨询宣传等多项功能,将海岛群众、各类调解组织与人民法院达成“三位一体”,让“平台”服务于海岛群众诉讼,服务于法官审判执行。
远程审判
长海县人民法院在全县5大主岛和9个村级岛屿,建立了县、镇、村三级远程立案(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远程庭审、远程文书送达信息化系统,完成“平台硬件”部分建设。在五个镇及九个所属村成立五个巡回法庭,整合综治专干、司法助理、基层人民调解员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量,协助法院开展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文书送达等工作,完成“平台软件”部分建设。“整个平台‘软、硬件’建设的完成,标志着长海县人民法院初步建立起了一个覆盖广泛、功能齐全、机制完善的综合性纠纷解决和法律服务平台”,长海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黄荣向记者介绍。自今年6月平台全面进入试运行以来,在与法院本部海洋相隔的3个主岛9个附属岛中,应纳入跨域远程服务的案件45件,实际远程立案38件,占符合远程立案案件总数的85.33%。诉讼事项跨区域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在长海县成为现实,远程办案成为这里的新常态。
同时,由于推行远程办案,群众足不出户,在“家门口”就能解决纠纷,不仅减轻了群众的诉讼负担,也极大地缩短了法院的办案时间,降低了财务成本。以长海县海洋岛为例,平台投入运行前,海洋岛群众到法院本部所在的大长山岛立案或者开庭一次,平均需要2.5天,花费车船及食宿费用约1000元;法院前往开庭一次需要3天时间,花费车船及食宿费用约5300元。平台投入运行后,借助高科技、信息化设备,一起案件的平均办理时间仅需3-5个小时,节约支出数千元,既方便了法官,更方便了人民群众。而诉讼成本的大幅降低和办案时间的有效缩短,也促进了法院审判工作质效的不断提升。今年6月,长海县人民法院综合结案率同比提升23.39个百分点,远程办案的贡献率达40.6%。
长海县人民法院法官乘船到小岛开庭
法律服务“全业务、全时空、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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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丹
单位: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期责编:马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