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巡礼】四川成都高新法院:加强信息化建设 高质量推进行政审判能力现代化
高新法院“行政审判‘141’流程管理系统”登录页面
高新法院“行政审判‘141’流程管理系统”思维导图
以“1”条审判流程管理为主轴,
多效能“一网通办”
(一)构建“促进司法公正、保障诉讼权利、
促进依法行政”的三方获益格局
“141”系统致力于发挥系统化、模块化、数据化的智能司法辅助功能,构建行政审判三方获益格局。
一是提升法院行政审判司法效能,以审判机制智能化辅助法官庭审中的诉讼指导、辩法释明,保障裁判公正高效。
二是强化群众依法维权意识,通过智能化信息公开帮助当事人了解案件审理方向、预测裁判结果,补强原告诉讼能力,有效设置缓解、消除当事人对合议庭的疑惑。
三是提高行政机关依法化解纠纷的实操效能,全面深化推进行政案件诉源治理,切实发挥行政审判在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监督依法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三方获益的司法效果。
(二)打造“流程管理、人员管理、知识管理”的
三维立体在线司法空间
一是以流程管理为主轴。围绕流程管理这条“流转的线”,重构审判流程的整体框架,确立立案-庭前-开庭-庭后-结案五大节点,以线带点,融合行政审判各类要求,让案件审理“端对端”大提速,形成多阶段多功能闭合的“141”流程管理系统。
二是以人员管理促进团队监督。结合办案团队职能特点,构建以案件列表为纵轴、个案审理状态及当事人信息为横轴、链接助理事务为右侧功能区、案件搜索栏为左侧功能区的系统首页,促进审判团队协同办案、彼此监督。
三是以知识管理再现审判经验。利用团队智慧依法总结审判经验,外化成系统操作功能,确保案件各事项“一网通办”。
高新法院“行政审判‘141’流程管理系统”流程管理图
以“4”套案件管理机制设模块,
实现智能化“一网融合”
(一)设“在线分流”模块,
实现行政案件入口智能化快慢分道
“141”系统按照“大繁简、大分流”的要求,在立案、审理和结案阶段均实现繁简分流全程在线推进。以当事人是否愿意先行调解或协调为依据,区分行政协调案件和需立案审理的案件,通过“141”系统将前者随机分由特邀协调员和人民调解员按照行政协调规范进行调解和诉调对接,后者再依据法定事由分为适用简易程序的简案和不适用的繁案,分由简案团队和繁案团队审理。
高新法院“行政审判‘141’流程管理系统”繁简分流机制示例
(二)设“在线协调”模块,
实现行政协调智能化程序升级
“141”系统融合行政协调机制,立案阶段根据当事人自愿合法选择诉前协调签订《先行协调(调解)告知书》、审理阶段法院作出被诉行政行为合法性基础判断后组织各方当事人签署《行政案件协调(调解)确认书》、结案阶段判后案件跟踪和释疑工作协助当事人填写《行政案件判后释疑申请表》,这三项关键阶段性文书全部在线制作管理,促成行政争议高效协调和实质性化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2018年,高新法院受理的196件行政案件进入先行协调(占新收行政案件数511件近38.3%),其中27件案件(占先行协调案件数的13.7%)诉前达成一致意见,118件案件在诉中经协调后撤诉,全年共撤诉145件,撤诉率32.4%,较上年提升5.7个百分点。
高新法院“行政审判‘141’流程管理系统”协调机制示例
(三)设“类案审理”模块,实现高质量要素式、
提纲式、模板式司法产出
一是“一键式”匹配要素式审理需求。类型化行政审判团队按照类别提炼事实要素、法律适用要素、程序要素等,生成要素式电子庭审提纲、庭审笔录模板,法官及助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可根据需求自主调整和抓取要素等功能,助力审判快速推进。二是“端对端”服务同案同判要求。建立与中国裁判文书网、“法信”平台、“中国知网”的数据交换链接,设类案查询推送功能,便利法律法规查询、法条引用、类案检索,规范裁判尺度、统一法律适用,保障裁判结果的一致性。以行政诉讼文书样式为基础,制作类型化裁判文书模板,依托ORC文字及图片自动识别功能,自动嵌入所截选的检索内容,实现裁判文书制作的智能化。
高新法院“行政审判‘141’流程管理系统”类型化审理机制示例
(四)设“优化流程”模块,
实现庭前做实、庭审做优
“141”系统融合优化审理机制。立案阶段,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原则性适用简易程序,优化分流案件。审前阶段,通过系统向各方当事人手机端发送《行政案件优化庭审程序告知书》,开示诉讼权利义务,剥离庭审所涉程序性事项;发送《行政案件举证质证意见清单》,引导各方当事人按系统所列清单内容制作证据目录,并对对方提交的证据材料发表书面质证意见。审理阶段,采取“两段式”审理程序,质证辩论程序不再单独设置,避免重复质证、降低庭审效率和模糊争议焦点等情况,通过系统做实庭前、优化庭审,回归科学流程。
高新法院“行政审判‘141’流程管理系统”优化审理机制示例
以“1”套业务团队管理机制为操作路径,
突出全岗位“同网协办”
(一)固化审判团队职责清单,
实现三线程多人通用
构建适应优化审的审判团队,即由1名法官、1名程序助理和1名实体助理,形成1+1+1>3的专司办案的业务团队。依托五大审判流程节点,嵌入团队办案职责清单,开发法官、实体事务助理、程序事务助理三线程操作界面,每个团队在同一账号“统进统出”,不同团队角色设定不同岗位模块“分轨操作”,所有审判事务以法官为中心统筹“并轨运行”,完成案件全流程协调参与办理,推动法官对其承办案件的统一可视化管理,实现“一体三用”。
高新法院“行政审判‘141’流程管理系统”角色模块图
(二)强调法官中心主体地位,
推动审判核心事务办理
案件流程主线为法官操作界面,通过区分办理界面和设置不同功能,贯彻和促进职责分工与协作。法官操作界面设置案件办理流程进度线,以红色指示未完成节点、以绿色指示已完成节点,并显示审限,便利跟踪和督促案件进度。操作界面下设庭审和裁判文书标签,自动展示案件审判提纲、类案查询、法条链接及文书制作界面。通过核心事务处理的系统化,促进法官“团队管理”和“案件管理”智能化。
(三)分设实体程序法官助理,
促进审判辅助事务办理
以是否涉及行政审判实体判决事项,分设“程序助理”和“实体助理”的角色模块。程序助理做实立案与庭前,通过重要时间节点自动排期和期限临近预警督促功能,督促程序助理完成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立案前准备事项、归档结案事项等。实体助理做好确认和补位,通过系统载入的“行政诉讼案件协调情况表”“起诉条件审查程序”和“类案查询通道”,完成诉前初查协调、繁简分流、梳理案情、法律检索等事项,并在庭前制作类型化庭审提纲,为法官开庭做好准备工作。实体与程序助理可分别进入对方角色页面,彼此监督、相互补位、督促办案,实现审判团队助理的“自我管理”。
系统试运行以来,行政审判知识经验得到有效传递,审判质量、审判数量、审判效率、审判效果四位一体全面提高。2018年,高新法院共受理511件行政案件,较2017年减少83件,审结480件,结案率93.9%较2017年比上升2.1%。案件平均审理时限从78天降到69天;案件平均开庭次数为0.7次,庭审平均耗时为0.85小时,较2017年平均开庭次数降低12.5%,庭审平均耗时降低19%。高新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在2017年、2018年在成都全市法院考核中连续排名第一,通过行政审判智能化助推优化审,不断实现“公正、高效、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审判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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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法院
本期责编:马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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