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果巡礼】浙江法院“凤凰智审”再添新成员,危驾刑事智审模块启用啦!
案情回顾
2021年7月11日21时10分,杨某在驾驶证被吊销的情况下醉酒(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25mg/100ml)驾驶一小型轿车,被浙江省龙港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杨某归案后也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在道路上醉酒驾驶小型轿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并且在本案案发前五年内曾因醉酒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被判处刑罚,在本案中又无证驾驶,还有多起其他前科劣迹,应酌情从重处罚。但其具有坦白情节,又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轻和从宽处罚。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被告人杨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什么是危险驾驶罪智能化审判?
智慧君带你四步了解
浙江全域数字法院新成果!
step1
系统对当事人身份信息进行核实对比,并对信息进行回填、比对、认定。
step2
自动从起诉书中提取案情要素,同时法官可对案情要素进行逐一进行认定。
step3
依据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指引》,实现量刑规范化计算功能。
step4
系统支持裁判文书自动生成。覆盖裁判文书98%以上的内容,法官只需做确认或简单修改即可完成裁判文书制作工作。
快来了解一下“凤凰刑事智审”吧~
作为浙江法院危险驾驶罪智能化审判改革试点法院,温州中院、瑞安法院、龙港法院依托浙江法院办案办公平台,创新拓展“凤凰智审”系统应用,探索危险驾驶罪的全流程智能审判,有力推进多跨场景建设,为刑事类案优质高效审理提供了智能化支撑,进而实现了危驾刑事案件100%当庭宣判、当庭生成裁判文书、当庭送达“三同步”。
四个“智能+”不容错过~
#1
“智能+平台”:推进多跨场景应用
规范平台化应用对接,按照浙江全省一个平台基本路径谋划危驾刑事智审模块研发,以浙江法院网和政法一体化平台为数据入口,系统核心算法根植于办案办公平台。加强项目统筹,推动市级层面政法各单位就危险驾驶智能审判改革试点的数据对接、共享问题达成共识,打通业务壁垒。
多跨场景应用:以全局观念、系统思维通过跨业务、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跨系统需求在更大的场景中去分析、判断、决策,进而推进数字化改革系统化、集约化的整体效用。
#2
“智能+辅助”:提升案情梳理质效
采用JER项目组模式(即“法官+工程师+研究人员”),浙江高院组织两级法院业务骨干绘制形成智能审查图谱,协同技术公司编制项目总体技术方案,从承接任务到投入试用仅用时3个月。根据危险驾驶罪案由知识图谱,梳理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是否存在逃逸情节等49个案情要素,结合文书智能解析,自动提取出当事人基本信息、前科劣迹、强制措施等信息,自动比对、回填并引导法官对案情要素进行逐一认定,减少法官的事务性工作。
#3
“智能+规范”:助推统一精准量刑
依据《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危险驾驶罪的量刑指引》相关规定,分类梳理出61个量刑情节,构建理论量刑体系;强化大数据运用,提取现有量刑参考数据,构建实证量刑体系,实现“一次操作、两套结果,相互印证”,确保量刑统一精准。经法官对智能提取的车辆类型、证照情况、酒精含量、犯罪后果、自首、立功等情节进行认定勾选,由系统根据认定情节自动生成量刑参考,法官确认后转化为宣告刑。
#4
“智能+协同”:健全速裁衔接机制
深化危驾智审模块与速裁法庭全场景应用对接,健全“公安机关迅速反应——检察院集中起诉——法院快速审理——司法部门及时对接”工作机制,实现拘、诉、审、判等节点的无缝衔接,危驾刑事案件原则上当庭宣判、当庭送达裁判文书,切实提升审判效率。
单位: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期责编:马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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