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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上海市监:合发从事传销活动,累计罚款超1400万元!

菲凡烽火台 菲凡烽火台 2019-03-30

今晚下午,菲凡烽火台粉丝群一下子就炸开了,为什么呢?


因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合发(上海)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上个星期,有合发人自导自演的黑反传联盟的对话截图在网络上流传,意思是“凡是黑合发的那些反传防骗类的自媒体都是收钱写黑稿,故意讹上合发”,那么今天上海工商局的这份行政处罚,要罚款合发1400万,这堪称是最大的黑稿吧?




我们来看看行政处罚原文:




这说明什么,说明群友的积极举报还是有效果的,这怎么能不让人喜悦呢?


感谢国家,感谢上海市监局,证明菲凡烽火台的努力没有白费。


下面我们就来好好看看这份处罚说明,传达了什么信息。



01 合发从事传销活动


2015 年 10 月 18 日至 2016 年 8 月 7 日,当事人实行 “九级分成”的“推荐门店加盟制度”。一个会员加盟成为门店,根据推荐人关系,其往上的 9 层均可获得加盟费提成,提成比例为 1、2、3 层各获得 20%,4、5、6 层各获得 10%,7、8、9 层各获得 5%。


2016 年 8 月 8 日至 2017 年 8 月 22 日,当事人实行“三级分成” 的“推荐门店加盟制度”。一个会员加盟成为门店,根据推荐人关系,


其往上的 3 层获得加盟费提成,提成比例为 1 层获得 25%,2 层获得15%,3 层获得 10%。当事人自 2015 年 10 月 18 日至 2017 年 8 月 22 日,先后采取“九级分成”、“三级分成”的“推荐门店加盟制度”,属于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并通过多层级发展会员,形成上下线关系,以下线发展“门店” 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从事传销活动。


文中所述, 2015 年 10 月 18 日至 2017 年 8 月 22 日合发的层级制度,要求被发展人员缴纳费用,已经非常明确的表示了合发确实传销活动。


那么从2017 年 8 月 22 日之后呢?合发变成了人们所熟知的推荐人获得被推荐加盟门店加盟费 30%提成的单层推荐加盟制度。


2017 年 8 月 23 日起,当事人主动改正传销违法行为,取消了“三级分成”的“推荐门店加盟制度”,变更为推荐人获得被推荐加盟门店加盟费 30%提成的单层推荐加盟制度。


而根据菲凡烽火台监测,从2017年开始,合发变更为推荐人盟制度后才恰恰合发的壮大期,发展期。


那么2017年之后合发的行为是否合法合规。上海市监督局没有说明,我们可以拭目以待。


但是要有一点可以明确的是,合发确确实实在从事传销活动。



02 注册会员共计 86355人


当事人自 2017 年 12 月 31 日开始在官方 APP(名称:合发 APP)发布标题为“合发房银 2017 大事记 12 月 31 日播出”的广告中宣传“公司有近二百家城代、片代,接近千万的注册会员(包括缴费注册与免费注册)……一大批优秀的合发人得到了送房优惠,超百位卓越合发人拿到房产证书……”。经核实,当事人截至 2018 年 5 月 9 日的注册会员共计 86355 人(包括缴费注册与免费注册)。


这一点非常有意思,关于合发注册会员超千万人一直是合发人津津乐道的一件事情。


结果政府机关一介入,后台数据一调查。竟只有八万六千人,真的是连宣传的零头都不没有啊!怪不得合发的上线老总要求下线每日点击合发APP十次。



这可是典型的数据造假、虚假宣传呀!



03 累计罚款1400万元


合发一个被罚款1400万元,我们先来看看这1400万是怎么来的。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有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行为,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 50 万元以上 200 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规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 12005527.50 元;

2.罚款 1500000 元。


违法行为二:当事人设计、制作、发布的上述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之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消除影响并处罚如下:

罚款 700000 元。


这也就是说,合发从事传销活动违法所得1200万,没收了,还得罚款150万。合发虚假宣传一事,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消除影响并处罚70万。加起来一共1400万。


那么有人可能就会说,合发违法所得怎么可能只有1200万!一个市代都要三四百万了!这个上海市监督局是不是没有调查清楚啊?


并不是。我们来看看行政处罚书怎么说:


经统计,2015 年 10 月 18 日至 2017 年 8 月 22 日,当事人共计发展门店(付费会员)9222 人,收取门店加盟费人民币 115716000元,扣除税金及其他合理成本支出人民币 103710472.5 元,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 12005527.50 元。


合发在2015 年 10 月 18 日至 2017 年 8 月 22 日(这段时间已被定性为传销)共收取门店加盟费人民币 1.1亿元,扣除其他合理成支出1亿元。共违法所得1200万元。


我们先假设合发没有作假账,没有作资产转移,如数据显示违法获得1.1个亿。那么也就是说,合发在没发迹之前,已经滚了1.1个亿并返现出1亿元。那么在改成推荐人获得被推荐加盟门店加盟费 30%提成的单层推荐加盟制度后,合发所获利几何上海市监局并没有说明。所以说合发绝不对不只只赚了这1200万元那么简单。


那么可能大家问题要来了,合发这就合法了吗?这就洗白了吗?这件事就这么揭过了吗?


并不是。


合发在 2017 年 8 月 22 日改制之后是否违法,是否属于非法集资,官方还没有定性。也有可能是因为工商局把线索移交给公安局,这一点尚不清楚。从行政处罚决定下达的时间可以看到是9月7号,却在今日(9月18日)才公示,官方还有没有后续的处罚,我们拭目以待。



烽火寄语


菲凡烽火台曾在文章最后一次回答这个问题:合发房银真的会上市吗?中曾预测过合发走势的几种可能。五条中了三条。



能有这种概率,肯定是因为有相关的内在逻辑。今天我们不妨再与大家预测一次,合发接下来会怎么走,欢迎大家踊跃参与投票。


①承认错误,接受处罚,但是依然我行我素,继续行骗。合发在缴纳罚款后,依然死性不改,借着卖股权的旗号继续行骗。可以不卖合发的股权,卖其他股权。比如卖逆龄科技期权。


②接受处罚,真心认错,不再行骗,卖保健品。合发再缴纳罚款后,不再大肆宣扬期权股份,也不再实行推荐人获得被推荐加盟门店加盟费 30%提成的单层推荐加盟制度。在自己的合发APP上卖卖保健品卖卖手表什么的。


③再捞最后一笔,不缴纳罚款,直接跑路美国。这一条你懂的,不再赘叙。


欢迎大家踊跃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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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本文为菲凡烽火台原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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