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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强对撞 ‖ 我看见一群人 向一个方向奔跑

核子诗社 口红诗歌 2022-04-23

最    强    对    撞



编者按:有人说现在写诗的人比读诗的人还多,虽然是句玩笑,但写诗似乎“门槛”在变低,导致泥沙俱下也是不争的事实。这时候诗评家的作用就显得弥足珍贵,他们以自己的专业素养把人们对现代诗歌的认知带到相对正确的轨道上来。


然而,不同的诗评家有自己的不同的选诗偏好,对同一首诗可能有截然不同的评价,这也是自然的。“最强对撞”采用如下规则:诗评人自选两首诗做评,同时必须接受对方指定的两首诗做评。“神秘的对手”只有在文章公布后才相互知晓。打破现代诗的门户之见、人情之见,以文本说话,是本栏目设立的初衷。






1号作品  诗评人“质子”自选

 

一九六八年

‖阿吾


天开始阴下来

妈妈动手准备晚饭

我兴奋地喊

爸爸回来啰

他却没像往常那样

笑着叫我幺儿

他的后面

跟着两位叔叔

脸都像天一样阴

爸爸跟妈妈

站着说了几句话

然后带上

铺盖、脸盆、毛巾

和一包衣服

从回来的那条路

离开了家

他身后

一直跟着两位叔叔

我和妈妈

站在门前

目送他们消失在夜色中

 

2017.08.15广东惠州 





诗评人“质子”自选评

 

阿吾写于2017年八、九月间的《一个人的编年史》,是他给诗界的一个特别贡献,很大程度上拓展了现代诗的疆域。《一九六八》是其中一首。看似轻描淡写,但所述的事件无论对于我们的国家,还是阿吾本人都是重大的。因而不能忘记,因而值得一写,而且他写得好。


 据他说,那段时间,他的父亲因所谓的历史问题接受审查,失掉了自由。白天工作,晚上挨批斗,不准回家。当时,阿吾三岁。这首诗,记述的正是三岁孩子的观察。


 傍晚,天阴了。妈妈动手准备晚饭,等爸爸回来。这是庸凡的家庭生活场景,恬淡日常。但当“我”兴奋地喊“爸爸回来啰”时,异样出现了:他没像往常那样,“笑着叫我幺儿”。进而发现,爸爸身后“跟着两位叔叔”,并且脸都阴沉着。多么紧张的关系。因是儿童视角,又因为阿吾坚持的“不变形”叙述,所以只说“叔叔”,只说“跟着”。而那两个人的身份,按当时的说法,是“专政机关工作人员”。所谓“跟着”,实际是押解。显然,爸爸失去了自由,只允许跟妈妈站着说几句话,就被押走了。特别写到“带上铺盖、脸盆、毛巾/和一包衣服”,这是回来的目的,同时说明审查不是短暂的,而是要持续一段时间。“我和妈妈”,只能“站在门前”,“目送他们消失在夜色中”。这最后一句里,透着惆怅和无奈。在强大冰冷的专政机器面前,家庭是渺小的,脆弱的。在轰轰烈烈的“革命”洪流中,被规定为“专政对象”的个人,其命运更如风中落叶,难以掇拾。那些年,太多的人间悲剧,就这么被酿造出来。

 

一首诗展现一个时代的风云,就是价值所在。落墨于傍晚时分的一来一去,就是举重若轻。徐徐展开而纤毫毕现,又干净利落,精粹洗练,就是上乘功夫。其语态的控制更令人叹服。






诗评人“中子” 指定评


诗人把宏大事件具体到一个家庭的生活,从细枝末节呈现了事件发生后我家的变化,有效避免了大而空泛的写作模式,使整诗的表达细腻、真实、自然,撼动读者的心绪,使读者不得不去关注和反思。


整诗像是一部电影里的片段,剧烈的情绪火药一样弥漫其中,但始终引而不发,直至一切隐入夜色,不是永远的消失,而是暂时不在我的视野之内。


起笔是一个家庭即将来临的温馨的晚餐,天却不是暗下来,而是阴下来,一个阴字把温馨驱散,把诗的现场置入压抑沉重的氛围。


甚至这种阴沉,从自然景象蔓延至诗人称之为叔叔的那两个人脸上,他们一直跟着,一副合格的押送人的样子。诗人口称叔叔,是礼貌,也是原谅,更是因为知道,他们也是提线木偶一样的存在,所作所为的背后并没有清晰明确的认知。


整诗没有交待前因后果,也没有明言思想与情感的倾向,在我看来是没有必要,诗人的经历并非孤例,而是一代人的经历。还有就是明者自明,诗歌在于让人感知,而非雄辩,企图喊醒装睡的人是一种盲目的自大,这是诗歌的局限,也是人类的局限。(2020.8.25郏县)






2号作品  诗评人“质子”自选

 

1968年的奔跑

‖姚风


我跑了起来

因为我看见一群人

向一个方向奔跑

我不知道

他们为什么要跑

但知道,我为什么要跑

因为他们在跑






诗评人“质子” 自选评

 

如果说阿吾写的是个人史,那么姚风写的就是群体史了。什么是群体呢?就是法国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说的“乌合之众”,具有易受暗示、易轻信、偏执、狂暴而专横、保守的心理特征。群体更看重事物表像,忽略其内在联系,并轻易进行类比,他们更依赖于感觉(想象力)的判断而非逻辑,因此极易被口号鼓动。意见领袖便是通过刺激群体的想象力从而影响并控制群体的。此时,群体便只有“盲从”了,在盲从之下作恶——“平庸之恶”(阿伦特)。

 

在《群体心理研究》一书中,勒庞以预言家般的洞察力,几乎成功描述了此后一百多年间所有震荡世界的重大事件,包括两次世界大战。莫不有“乌合之众”“平庸之恶”的推动。

 

那么1968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呢?“布拉格之春”,“东风号”下水,“节约闹革命”,“杨余傅事件”,马丁·路德·金被枪杀,中国试制成功人造金刚石,苏联入侵捷克,工宣队进学校,知识分子接受工农兵再教育,清理阶级队伍,整党和斗、批、改,打倒刘少奇,南京长江大桥建成通车……

 

任何一件都足以让“一群人/向一个方向奔跑”,虽然“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要跑——但知道,我为什么要跑”。那么,为我什么要跑呢?“因为他们在跑”,也就是盲从。至此,他们为什么要跑,不也就有答案了嘛!伏尔泰说:“雪崩时,没有一片雪花觉得自己有错。”但是真的吗?或许这就是此诗的一个重要指向。

 

诗人用“向一个方向奔跑”来勾勒 “乌合之众”的盲从和“平庸之恶”,可谓神来之笔,恰当,准确,入木三分。

 

 




诗评人“中子” 指定评

 

诗人用短短七行诗写出了一个时代的悲痛和荒诞,语言干净而自然。


诗人并没有声嘶力竭的控诉和批判,而是巧妙的用奔跑这个行为呈现了我的无奈、茫然无措、被动和来自集体体性的压迫感。


至于1968年到底发生了什么,这里不做展开,请读者自行百度。


人像一粒微尘卷在风里,不得不是盲目的,我的奔跑是从众,他们的奔跑呢?何尝不是一本《1984》?但有什么办法呢?


唯有反思,时刻警惕着这种奔跑卷土重来,但有多少人真正深入反思了呢?反思真的有用吗?能够永远抵御这种奔跑吗?


我持悲观态度!(2020.8.25郏县)





3号作品  诗评人“中子”自选

 

前世

‖陈先发


要逃,就干脆逃到蝴蝶的体内去

不必再咬着牙,打翻父母的阴谋和药汁

不必等到血都吐尽了。

要为敌,就干脆与整个人类为敌。

他哗地一下脱掉了蘸墨的青袍

脱掉了一层皮

脱掉了内心朝飞暮倦的长亭短亭。

脱掉了云和水

这情节确实令人震悚:他如此轻易地

又脱掉了自已的骨头!

我无限眷恋的最后一幕是:他们纵身一跃

在枝头等了亿年的蝴蝶浑身一颤

暗叫道:来了!

这一夜明月低于屋檐

碧溪潮生两岸

 

只有一句尚未忘记

她忍住百感交集的泪水

把左翅朝下压了压,往前一伸

说:梁兄,请了

请了——


 




诗评人“中子” 自选评

 

记得多年前在今天论坛读过陈先发的长短句四十首,和一组诗评,其中有这首和《丹青见》当时十分震撼。现在忘了具体的细节,但那种震撼感一直都在,谈谈自己的读后感,特别是本诗的语言对我的触发。

 

题目很有意思,用前世一词将叙述的时间置于死亡之后、再世或者说是生命的转化之后。整体的视角随之变得刻骨铭心,所见之处布满了纠结。

 

起笔就切入至梁祝的化蝶和庄周梦蝶,在这个层面顺势展开。在愤慨和无止境的期待中,一层层蜕变,一点点抵近,直至蝶变,在月夜溪边获得爱情和精神的自在、自洽和自治。

 

第二段诗人和蝴蝶与祝英台已经融为一体,漫长困苦地追寻着爱情、逍遥和超然的境界,终于无限接近时,一声梁兄,请了,多么像是冥冥之中幽灵给予诗人的抚慰,读者读到此处,多么像是在领受诗神明月般的照耀。

 

说到语言,我从不认为当下的语言就是终极的,语言在变化,回环往复,诗人应该写出自身所能写到极致的语言——自然、干净、准确和简洁,然后,然后等着有后人推倒重来或者站在自己肩上出发。

 

此诗的语言文白一炉,在诗人那里统一为一种诗语言,带着浓厚的个人气息。我以为,这是诗人作为诗人成熟的标志,即拥有自己的语言。(2020.7.10郏县)

 





诗评人“质子” 指定评


这首诗写于何时,为何而写,没有查到。但据说是首名诗,怎么名的,由谁来名的,不知道,反正不可能是共认的。


竟然有许多人评过。浏览了一下,不过把梁祝故事或戏剧情节再倒腾一番。又据说这诗很有新意,恕我愚钝,没看出来。顶多是把梁祝化蝶倒个个儿,一对妙人儿以蝴蝶为前世,如此而已。那么,这是首拟人的诗,“她忍住百感交集的泪水 /把左翅朝下压了压,往前一伸  /说:梁兄,请了/请了——”,就是这样吧。顶多再反反封建吧,都反了很多年了。


最难的是那一堆闪烁明灭的词语,是干什么的,终于没有想太清楚。象征?算不上。意象?不完整。为什么要把诗写成这个样子,是为难读者,还是为难自己。抑或炫一种绝世技艺?记得韩东曾说:“文学语言不应该是一种专业语言,不能成为某种圈子里才能理解的黑话。它应该是普适的又是自由的,便于被特殊的人性塑造,又被普遍的人性理解。”大概指的就是这种情况吧。




 


4号作品  诗评人“中子”自选


地铁

‖汪抒

 

当我想到地铁的时候

我们正在床上相拥,我的手

正抚向她的肋骨

车厢已经有些陈旧了,但在漂浮的灯光中

却像新的一样

我没有在地铁无声的穿行中将手拿开

 

我在愉快的轻微的震颤中,身体

仿佛已穿过十年的风雨

(原刊 《抵达》 第三卷)


 




诗评人“中子” 自选评


诗人用内敛、节制、来回穿插、互相比喻的笔法,构建了一个核心意象,地铁,她是敞开的,这个地铁可以看做是一个久别重逢的女人、早已浸入骨髓的诗歌或者一去不复返的时间。在我看来,这种写法形成的含混和复杂,也是诗人步入青年晚期后,所面对的现实处境。

 

起笔就把地铁、我和女人放在了一个语境中,而且用我的手在摸向她的肋骨,往男女之事上又推进一步。下一句却去写地铁在灯光中实旧似新,又接上文说手已到位,自己不会因为时间和空间而改初心。至此,语境中的三者,已经彻底融在一起。

 

第二段初看是描绘性爱的感受,其实就是。但性爱、诗歌和时空给予诗人的感受,本质上是一致的。这也是生命的奇妙之处,在磨难的夜空里,奇妙之处如繁星一般,等待着发掘和呈现。(2020.7.6道口)

 





诗评人“质子” 指定评


最近读了有几十首汪抒,好诗不少。不知道为什么要选这一首。并且是作业,又不得不做。那么,该说点什么呢?


首先,不太明白,既然与她相拥了,又怎么会有闲功夫去想地铁。难道不是把接下来的事办好,一步步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令对方满意,自己也满意吗?除非那相拥是假的,是某种意义上的虚情假意和应付差事,才会开这样的小差,甚至是玩笑。


此外,这种情况下,手又怎么会去抚摸肋骨,难道不是更应该,更迫不及待的其他部位。莫非是要哄对方开心,于是就咯吱她,挠她痒痒,全部努力就是要让对方破啼为笑?如果真是这样,那么汪诗人就太幽默有趣了。但据我观察,他偏是那种严肃的人,是个正襟危坐的诗人。于是试着作如下理解:这是一首比喻的诗。相拥者是搀扶着走过十年风雨和坎坷的患难夫妻,情深意坚,历久弥新,共同沉入回忆。

 





 诗评人档案



张精锐(文中代号“质子”),60后,双子座,居西北。种过地,放过牧,做过工,上过大学;教过书,也卖过书,如今管理图书馆。1981年开始写诗,也写批评文字。




李景云属(文中代号“中子”),河南郏县人,80后,曾服役于河南武警和广西空军,2000习诗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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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编 | 壹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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