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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益标准·集合资金信托产品评价体系1.0版(征求意见稿)

普益标准 普益标准 2022-08-23


一、评价背景


近年来,信托一直占据着资管行业第二大市场份额,是投融资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与此同时,随着资管新规的发布和实施,就资金信托而言,单一资金信托向集合资金信托转变的趋势愈发明朗,未来,集合资金信托将有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目前,针对集合资金信托产品的评价尚属空白,投资者投资信托产品,一般仅仅考虑收益率、发行机构、期限等简单指标,缺乏评判信托产品投资价值的综合标准和分类标准。
普益标准集合资金信托产品评价体系1.0版,旨在帮助投资者更加快速、直接地掌握集合资金信托产品的综合情况,并通过评分和分类的形式,对投资价值进行归类排序。
评价体系能够帮助投资者从发行机构、产品两大维度全面了解信托产品,以辅助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以下是评价方法具体介绍,现征求信托行业和信托公司具体意见。

二、评价体系1.0概述


本评价体系立足于委托人/投资者角度,对集合资金信托产品进行评价,为投资机构、投资者提供客观、公正、全面的评价结果,以服务于市场主体各方的需求。


三、评价基础、依据及对象


本评价以客观数据为基础,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对信托产品进行综合评价。其中,定量数据包含信托公司层面数据和信托产品层面数据,定性分析主要基于公开信息进行。
本评价体系的数据来源于普益标准金融数据库和资讯信息库,包括信托公司数据、信托产品数据、相关资讯数据等。普益标准金融数据库收录了信托机构和集合信托产品的绝大部分公开信息,是市场上最为全面、最为完整的信托领域数据库。此外,资讯信息库中关于产品所投资产相关的资讯和信息亦有助于产品的评价。
集合资金信托产品评价体系1.0的评价对象为固定收益类的集合资金信托,即投向基础产业、工商企业、房地产、金融机构的信托产品,不包括投向证券投资的信托。

四、评价方法


集合资金信托产品的评价涵盖两大维度——产品发行机构和信托产品自身,评价权重分别占45%、55%。在两大维度下又划分为八大指标体系,具体如下:


(一)机构层面评价(45分)

信托公司层面的评价主要集中于四大方面:公司实力、资产管理能力、受托人声誉、历史产品表现。
注:分值更新频率是指该项指标不同细分指标的评分数值。例如,在2019年下半年民企信用评价提升,则在2020年上半年的产品评价中,民企得分提升为3.5或4。

(1)公司实力(10分)
股东实力,现阶段主要对信托公司股东背景进行衡量,有较强股东背景的信托机构通常有更强的竞争优势,这一点可以从68家机构的发展现状得到印证。未来可以考虑加入对关联方、战略合作伙伴等相关企业的评价。
自营业务实力,自营业务是信托公司重要的利润来源,其业务规模和增长速度体现了信托公司自身的投资管理实力。
(2)受托资产管理能力(25分)
整体资产管理能力主要是对信托公司当前的受托资产管理规模、以及该规模过去5年的增长速度进行评价。
主动管理能力主要是对信托公司主动管理的受托资产,对其规模及过去5年增速进行评价。
信托项目盈利能力主要考量加权年化信托报酬率,其体现信托公司从信托项目上赚取利润的能力。
(3)受托人声誉(5分)
该指标主要考量2018年以来,信托机构在负面舆情、投资负面事件、监管处罚事件、自融事件等方面的真实表现,体现受托人的专业、勤勉、尽责形象。相关负面声誉事件次数越少,得分越高。
(4)产品历史表现情况(5分)
信托机构在信托产品管理的历史表现,可以反映其在产品投资管理方面的实力,主要包括投资失败引致的产品延期、产品违约等事件。涉及事件越少,得分越高。

(二)信托产品层面评价(55分)

在信托产品层面,评价体系主要聚焦四大方面:产品收益、产品期限、产品投向及风控措施、交易对手等。
注:分值更新频率是指该项指标不同细分指标的评分数值。例如,在2020年上半年,产品的最高收益普遍变为8.5%,则相对应的重新调整产品收益率分值。

(1)产品收益(10分)
体现投资的收益预期。就本质而言,收益并非越高越好,但考虑到投资者的实际需求,评价中仍将收益率判定为越高越好,而风险主要体现于其它评价指标;虽然绝大部分产品都对收益率进行分档,但考虑实际情况,采用最高收益率作为评分基础数值,产品收益率越高,评分越高。
(2)产品期限(15分)
反映所投资产的灵活度,产品期限越短,灵活度越强,不确定性越小,潜在风险更低,对应的评分越高。
(3)产品投向及风控措施(20分)
产品投向决定了产品最底层的风险水平,现阶段来看,投向基础产业的产品风险小于投向工商企业的产品,而投向房地产领域的产品相对风险更大。
风控措施体现了交易对手在融资上的信用预期,抵押、质押、担保、增信都能够不同程度提升产品的风控水平,但就风险控制效果而言,抵押>质押>担保>增信,因此评分依次降低(暂不考虑极端情况)。
(4)交易对手(10分)
企业背景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交易对手的实力以及产品兑付的预期,企业背景越强,产品投资风险越低。
注册资本是在信息数据有限的情况下,最直观体现交易对手实力强弱的数据。注册资本越大,承担责任越强,对应的评分越高。


五、评价更新频率


各类指标的权重,在集合资金信托产品评价体系1.0未发生大变动的情况下,不进行调整。
各项指标的赋值并非固定,具体的赋值将参考宏观环境变化、行业变化进行调整。例如当前房地产市场严格调控,则2019年下半年投向房地产的信托产品评分相对较低;未来若企业经营环境优化,则投向工商企业的信托产品分值有望提升。
更新频率上,可每周初对新发行的信托产品进行评价(周频),每月初对信托产品进行补充评价(月频)。具体指标赋值的更新频率,可参考评价方法说明。

六、未来优化方向


针对集合信托产品的评价,其未来优化方向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加强信托公司层面的信息收集,以更高频率体现公司变化特点与趋势;
(2)对不同投向领域的信托产品增加对应的评分项,如基础产业信托增加区域与城市评价;房地产信托产品增加交易对手的行业排名;工商企业信托产品增加交易对手所在行业的评分等;
(3)交易对手评价上,增加交易对手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偿债能力分析等;
(4)增加单类业务上的排名评价,如工商企业信托业务排名、基础产业信托业务排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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