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言“一日游”,浪莎蹭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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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晚间,在官宣艺人郎朗、吉娜为公司浪莎品牌全球品牌代言人的第二天,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莎”)发布公告称取消与二人签订的代言合同。不过,浪莎1月5日对此回应表示,取消是因为合同的有些条款发生变更,合同暂时取消,郎朗、吉娜的代言并未终止。但代言合作官宣签约仅一天后就取消及高占比的代言费用,让业内对浪莎生出诸多猜测:最新业绩报中的业绩双降,或许是浪莎邀请郎朗、吉娜代言以提高知名度的目的之一。在业内人士看来,传统内衣行业和公司都过了发展的高光时刻,日子过得平淡但缺乏发展的激情和动力。
代言并未终止
明星代言老路数
公开资料显示,浪莎成立于1995年,目前旗下拥有宏光针织、立芙纺织、浪莎房地产等多家分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内衣、袜子、毛巾、家纺和鞋等。
此前,浪莎由艺人张柏芝为代言人,以“浪莎,不只是吸引”的广告语火遍大街小巷。自此之后,浪莎陆续签下徐熙媛、周华健、苏有朋、李小璐等知名艺人,进一步打响品牌知名度。
2007年,浪莎成功上市,成为“中国内衣第一股”。上市当日,浪莎股价涨至43.71元/股,总市值达到31亿元。此后,浪莎营收整体处于增长态势,从2017年的3.434亿元增长到2021年的4.025亿元。
但明星代言的成本也同时走高。以往财报显示,2017年至2021年及2022年上半年,浪莎用于广告宣传及业务推广的费用分别是220.1万元、284.79万元、314.17万元、123.52万元、139.94万元及29.76万元。根据最新财报数据,上述合同中的275万元代言费用占浪莎2022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的27%。
此外,《消费钛度》发现,上述代言合同所涉及的亿燊文化并不是郎朗、吉娜直接经纪公司,属于明星商业代言的第三方公司。业内人士指出,这类代言合作的风险性很大,对浪莎这样的企业来讲,有很多不可控因素。
实际上,与第三方公司签订明星代言合同此前就曾为浪莎带来纠纷。2020年至2022年期间,因与并未获艺人授权的公司签订代言合同,浪莎与该艺人进行长达两年的诉讼纠纷。
提升品牌影响力
业内称,浪莎选定朗朗、吉娜为代言人的目的或许是急于提高品牌知名度。
2022年8月,在上证e互动平台上,有投资者直言,浪莎知名度“不是很高”。在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江瀚看来,“浪莎核心的发展瓶颈,在于其本身的品牌相对老旧、市场上的竞争对手非常多,竞争的压力巨大。”
业绩方面看,浪莎的营收、利润也出现了双降趋势。2022年第三季度,浪莎实现营收约8172.19万元,同比下滑23.5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386.03万元,同比下滑48.12%。2022年前三季度,浪莎实现营收约2亿元,同比下滑19.51%;净利润约1003.85万元,同比下滑37.76%。
对于业绩变动原因,浪莎在财报中解释称,主要受经济下行及新冠疫情散发、尤其是公司产品主要销售地,长三角地区物流不畅的影响;加之消费低迷,旧货积压待处置,致使公司销售收入下降,从而导致主营业务利润减少,净利润减少。
不过,面对此境遇,浪莎也渐渐做出改变。浪莎此前透露,公司在积极推广移动电商销售模式,通过电子商务、会员模式、私域流量的运营,利用抖音、快手、社交、社群、直播等零售工具,开辟新的销售渠道,提升“浪莎内衣”品牌影响力。目前,浪莎有超69%的收入由线上渠道贡献。
江瀚认为,“从国内内衣行业的发展现状来看,行业需求量很大、竞争激烈,伴随着越来越多的新潮品牌、国潮品牌开始盛行,市场竞争呈现出白热化的趋势。想要在竞争中突围,企业首先需要具备创新营销的优势,其次需要在研发层面满足消费者的‘痛点’,这是很多像浪莎这样的公司都必须要解决的问题;此外,从长期角度来看,如何取得长期市场发展的竞争优势和竞争力,这也都是浪莎们当前必须要思考和努力去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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