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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蓬安 2018-05-24


说明(知情网友请跳过,直接阅读二维码下方正文):由于“你懂的”之原因,我原来的公众号(zhoupengan1)在11月24日之前不能发文章。而新开一个公众号专谈医改,将我十多年来写的医疗、医药、医改方面文章集中展示,是我半年前的想法,近期正好付诸实施。

为了聚拢人气,让医改话题“一炮打响”,引起更多人关注,甚至通过网友的大量转发引起高层的关注,在未来几个月里,我将发一些与医改没有直接关系的原创文章,以吸引读者。等明年“两会”前夕,我将按照文章完成的时间顺序,对医疗、医药、医改以“每天一篇”话的频率题发表自己的看法,希望《建言总理:以大幅度降药价为切入点,推进医疗改革》等文章,能为高层医改提供建设性方案(也请长按二维码收听我的原公众号)。

 


周蓬安:药价翻4倍成原则,“药老爷”羞羞羞

或许是为了配合老周我集中力量抨击中国变态得令人令人难以启齿,变态得令人难以忍受,变态得令人发指的“高药价”,新华社今天发了两篇有关畸形医药流通方式的文章,一是新华视点所发《药店“影子药师”盛行 患者买药有时靠“一张嘴”》一文,揭露了需要严格审批才可以开业,但却满大街都是的药店乱象。


该文使用的三个小标题分别是:乱象多多:靠租证月入千元,发达地区可翻番;隐患重重:患者买药有时就靠销售“一张嘴”;法网恢恢:治理“租证”乱象还需开对“方子”。

药店的乱象其实还有很多很多,那就是不愿卖疗效好的便宜药。前不久想给老人买一盒通便效果非常好的“果导片”,原来是一瓶(100粒)两三块钱,后来是三四块钱,找了几家药店就是没有,一家店员直言这种药太便宜,大家都赚不到钱,另一家则推荐一种胶囊,一盒(12粒)却要39.8元。

长期关注中国医改的笔者,曾指出中国存在一个十分怪异的城市现象,那就是“药店比米店多”。而且米店一般躲在偏僻的背街背巷,而药店却富丽堂皇地占据着闹市中的门面。仅从这一点看,似乎中国人不但要吃米,且更需要吃药。我曾为此感概,这不是中国人都病了,而是管理药品的“药老爷”们病了,而且患的还是重病。很明显,这些药店一般租金很高,没有暴利根本无法支撑。而养活随处可见的药店,消耗的都是患者的血汗钱甚至“救命钱”。


窃以为,城市药店如果能像百货店一样可以随便开,但总量却在现有基础上减少九成,中国药品流通环节基本上就回归正常了。

初略地谈了下药店,下面再谈另一篇文章揭示的问题。这篇由新华社旗下《半月谈》发表的《“药价翻4倍”成代理原则 揭秘药品回扣利益链》一文报道,药品流通环节一直被视为回扣的源头。一名业内人士以某款出厂价10元、中标价50元的药品举例:按照当前的市场行情,一般药企以10元的单价把药卖给代理公司,代理公司加价37.5元卖给配送公司。配送公司按中标价50元送到医院,只赚到了其中2.5元的配送利润。“药品最终售价最少是出厂价的4倍,这是代理的最低门槛。”


这个结论与去年年底央视报道“那些用于心脑血管、抗感染等疾病治疗的常用药品,上海市药品中标价一般是市场批发价的5倍左右,最高的超过了10倍”较为吻合,虽然4倍数据显得过于保守。

在非常赞赏《半月谈》记者揭露药品流通丑态的同时,发现这篇文章中也存在一些瑕疵,比如写“代理公司要先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给医生的回扣先得转到个人账户,这得再加一道个人所得税。仅这三项税收就要占去差价的60%左右”,就相当缺乏财经素养。这肯定是被意图推卸责任的代理公司骗了。因为增值税是对进销差价征17%的税,企业所得税是对应纳税所得额征25%的税,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有诸多的扣除项目,而且给医生回扣还转账,可信度不是太高。


该文揭示的另一个问题,也非常值得高层关注。即将要全面推行的“两票制”,也存在着巨大的漏洞。有鉴于此,笔者建议尽快取消药品代理制度,改为政府集中招标部门与药品生产企业直接交易,并将最终成交价格在“药品价格315”网上公示,让老百姓看看哪个地区的药品招标部门更傻。

中国药品价格“畸高”的典型案例,显然不是《半月谈》所揭示的“药价翻4倍成原则”,也不是央视此前报道的“上海市药品中标价一般是市场批发价的5倍左右,最高的超过了10倍”。2012年,开封康诺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骨瓜提取物注射液”,2毫升的出厂价在0.39元/支,医院销售价却高达41.57元,差价105倍以上。


笔者在《利润更高,贩毒的蠢货们快改行贩药吧》一文中曾写道:中国药品市场逆市场规则而为,反现代文明而动,在全球绝对独一无二,不但找不到第二个药品市场如此混乱,也找不到第二个行业如此变态,更找不到第二个大类商品如此暴利(包括制毒贩毒)。在中国贩药利润比贩毒更高,而且坐牢的风险极低。

我们拥有先进的社会制度,可我们的药品流通环节却被弄得如此变态,如此下流,如此乘人之危,如此草菅人命,这是一种十分反常的现象。这要是在那些讲究职业道德的社会,管理药品的官员早该剖腹自杀以谢罪国人了,而我们却找不到问责对象。十分遗憾,郑筱萸真是白死了。这名扰乱医药行业的部级高官被处以极刑,却未能让药品流通环节变得哪怕稍微正常“一丁点”,我是百思不得其解。


笔者曾呼吁,尽快废除“一药多名”,尽快调查并公布一般药品的大致成本,让“天价药”滚出中国,可管理药品的“药老爷”们却无动于衷。如今,每当媒体曝光“畸高”药价时,我总会情不自禁地联想,那些“药老爷”们应该会感到羞!羞!羞!

希望更多的主流媒体、更多的网友与我一起呼吁。我相信,“畸高”药价问题之所以长期得不到整治,只因为我们的声音还不够大。(我的公众号为“zhoupengan1”,备用号“zhoupengan0”)  


作者:周蓬安

十一届民盟中央社会委员会委员,民盟十一大代表,芜湖市政协常委,“裸体做官”一词首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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