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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蓬安:扶贫官员先暴富,官场还有净地?

2018-01-23 周蓬安 周蓬安谈医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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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蓬安:扶贫官员先暴富,官场还有净地?

(该文写于2013年9月26日)9月25日,《新京报》一篇题为《丁书苗称被范增玉以捐款名义骗走4000万》的文章,披露了原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主任范增玉,以为企业树立正面形象为诱饵,从丁书苗送手中弄走了4000万元,并私吞的事实。

虽然公诉机关以“丁书苗经与范增玉商议,由丁书苗向该中心进行捐款,由范增玉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安排在有关表彰会上发言、在有关刊物上刊登慈善事迹等”为由,判定丁书苗该行为系行贿范增玉,但笔者以为这种理由并不是十分站得住脚,因为哪个慈善家,捐献不是为自己或自己的企业提升形象,或提升知名度?即使丁书苗“希望通过参与公益活动树立正面形象,让国家领导人知道她,以期被网开一面”能成为现实,那也只能说明中国司法体制和慈善管理体制的“不伦交媾”而生产出了“怪胎”。

其实,要想分清楚丁书苗此举是行贿还是被骗并不难,一是要看丁书苗和范增玉谈这些款项的时候,是否在国务院扶贫办的办公楼里,是否有扶贫办的其他人员参与?二是要看这4000万元付出后,丁是否收到国家扶贫办开具的收据,如果有收据,无论是否合法票据,则肯定不能算行贿。

就该案而言,至少暴露出两个令常人不可思议的现象:

一是揭了“官派荣誉”的底裤。一个已受到调查的人,通过捐款就可以避免法律制裁,这绝对是一个奇怪的现象。虽然丁书苗最终没有实现目标,但并不能说明这样的交易都不成功。从此前企业主纷纷热衷于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看,很多都是花钱换来的,目的就是希望给自己弄些“红色元素”,以便今后遇事能抵挡一阵子;而一些官员热衷于当先进,任党代表,就是用权换来的了,其目的也都一样,无非是多涂一层“保护色”,比如“落马”的厅以上干部,哪个不是劳动模范,优秀公务员?哪个被查的处以上女官员,没有获得过“三八红旗手”称号?而在中国多如牛毛的达标评比中,多数只是为了体现颁奖单位的存在,显示职能部门的威权,因此必然导致权力寻租,让权、钱和荣誉交媾,产生集体或个人腐败。实践证明,这种官派的荣誉在道德上并没有多少含金量,但在充当“保护伞”时却含金量十足,这才是社会呼吁取消达标评比声浪很高的根本原因。而丁书苗这4000万元,无疑是揭开了“官派荣誉”的底裤。

二是扶贫官员率先暴富,暴露出“官场已无净地”的现状。“国务院扶贫办”作为中国最高扶贫机构,其工作任务是十分繁重的,按照国际通用的“1天1美元”标准,中国2011年还有1.28亿绝对贫困人口,“全国扶贫对象”共有1.66亿人。而就是这样一个做慈善的政府机构,官员贪起来也并不比“油水部门”逊色,这无疑也印证了民间“官场已无净地”的传说。范增玉作为大权在握的国务院扶贫办下属的一名中心主任,捞起钱财来也总是考虑和自己的身份相匹配,胃口很大。可范增玉实在是太贪婪,太无廉耻心了,这4000万元是个什么概念?它相当于1.7万刚达“贫困线”人口一年的总收入。这样的人对贫困人口没有最起码的同情心,已贪到“鸡蛋过手轻三分”的地步,让他去搞扶贫,真正是用人失察啊。

丁书苗大字认不得“一箩筐”,从为铁道部领导洗衣,到拥有30多亿财产的富婆,仅用了很短的几十年时间,这也客观地显示出中国官员的“含金量”。而无论这4000万最终认定为被骗还是行贿,对丁书苗的量刑已经影响不大了,而范增玉都将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因为“扶贫办”这样的特殊慈善机构,官员贪财会“罪加一等”的,范增玉最终必将较同类经济犯罪受到更严厉的制裁。(我的公众号为“zhoupengan1”) 

 

作者:周蓬安

十一届民盟中央社会委员会委员,民盟十一大代表,芜湖市政协常委,“裸体做官”一词首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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