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普·拉金:隔窗遥看的魅力 | 冷霜
菲利普·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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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金:隔窗遥看的魅力
作者:冷霜
在动荡纷纭的二十世纪,作为一位诗人,拉金的一生实在是过于平淡无奇了:大学毕业之后,终生辗转任职于几个大学图书馆,其中一个他待了三十年之久,几乎相当于他寿数的一半;独身一世,此外也似乎没有闹过什么足以写进文学史的著名的恋爱;与稍长于他的中国诗人穆旦、德语诗人策兰一样经历过二战,然而这在他的诗中却并无哪怕一般性的表现。即使与另一位曾任图书管理员的诗人博尔赫斯相比,他的生活也显得缺少波澜。不过,这并没有妨碍他成为一位极具魅力的诗人,尽管生前只出版过薄薄四册诗集,他如今已被很多人认为是上一世纪后半叶最杰出的英国诗人。
《当代英美流派诗选》
译者: 王恩衷 / 樊心民
巫宁坤 校
我最初体会到拉金的魅力,是在一本不出名的《当代英美流派诗选》上(为此要感谢译者王恩衷、樊心民,他们选译的几首拉金诗其译笔在我看来几近完美)。在《礼拜》(一译《上教堂》)一诗中,他显示出那种构成他特征之一的能力,即将同时出现的不同情感、判断、意向以一种类似U型拐弯的方式,细腻而陡峭地并置在一首诗里,最令人难忘的是,他掌握着一种恰如其分的语调,相对于他所谈论的事物,不高也不低。尽管现在看来,我会觉得它的结构过于精巧,它的主旨则明显与他所要维护的英国本土文化价值有关,未必悉如他宣称所要忠实的直感,可是谁能拒绝它曲终奏雅时发出的那个带着毫不夸张的尊严的声音呢:
这一点永远不会过时,
因为每个人总会蓦然发现
自己有变得严肃的渴望,
总会带着这种渴望来到这里,
曾听人说礼拜能使人变得更有智慧,
即便仅仅是因为周围躺着这么多死者。
而在他的另一首名作《降临节婚礼》里,那如同电影镜头摇移中闪现出来的面影与细节,那叙述的雅致,和那富于暗示的结尾,都使它如此隽永,耐得反复寻味,其中透露出来的诗歌观念与技巧,无疑曾在最近十年里给很多当代中国诗人以启发。
和不少西方现代诗人在汉语中经历的处境一样,在相当一段时期里,拉金也是仅以他的少数一些诗的汉语译作(经常有多种译本)在中国大陆的诗人中建立起他的诗歌形象。有好几年,他被不同的诗人及诗歌圈子或公开或私下地谈论、引用、模仿,他的诗曾得到相当大范围的关注与推崇。我猜想——或许有点儿乐观——那样的程度在汉语诗歌中他也可能是最后一批,这个名单里还可以加上布罗茨基、米沃什与毕晓普等等。他笔下的战后英国福利社会引发了进入市场化社会的当代中国诗人的同情,他的怀疑与失败感被他们在告别充满理想主义与造反精神的八十年代之后引为同调,一些诗人在他那里发现了叙述的魅力与价值,以此来面对和处理九十年代变化了的社会、经验与感受性。
在这种生产性的误读中,甚至他的那种狭隘性,他固守的Englishness也被视为他魅力的来源之一。它们确实是构成了他独特诗歌风貌的一些断面。不过,最切中核心的话已经由他自己说出了,在谈到哈代的诗时,他坦言道,“我读哈代时,有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就是我本来不需要努力硬撑着自己,按外在于自己生活的诗歌观念去创作——也许这正是我感到叶芝在怂恿我做的事。”他由此激活了贯穿哈代、爱德华·托马斯、约翰·贝杰曼以及奥登等的一条不同于叶芝、庞德、艾略特一系的源于英国诗歌自身的现代传统,他也由此获得了某种坦然,它们共同帮助他确立起他自己的诗歌面目。
与此有关,在我看来,使他的诗如此迷人的极为重要的一点是,他以他的全部诗作塑造出了一个关于他自我的诗歌形象。我不同意诗人布莱克·莫里森将之视作一个戏剧性装置或一副面具的看法,它有可能低估了拉金使用第一人称写作以保存其个人生活的经验时的坦然与勇气,而且它恰好把他叶芝化了,尽管当拉金那样写时并非不可能采用过小说化的虚构;他诗中的自我不同于自白派式的自我;但是,它同样洋溢着浓郁的文学意味。它直接而写实性地分析自我,评论周遭所见,由此达到的心理深度很少在其他现代诗人那里见到。隔着车窗玻璃观察浮世众生,也许,《降临节婚礼》中那个叙述者的样子再传神不过地凝定出他的这一自我形象。
拉金的诗在他生前就受到了少有的读者的欢迎与评论界的赞誉,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传达出了战后英国社会现实中很多人共有的经验与感受,然而,这些诗毕竟又出自一个相当特异的心灵。当他将所见所思所感娓娓道来时,他的视线和声音总是力图显得平易、亲切,其实却非常特殊。《降临节婚礼》里那个饱含郁积与释放之感的结尾未尝不可被视为某种雾化了的U型拐弯,与他另一些诗《自我是这个男人》、《出席的理由》、《钱》、《癞蛤蟆》等一样,它蕴蓄着不同的、彼此冲突的情感,只是更加微妙。当他隔着安全的距离旁观那一桩桩婚礼时,别忘了,我们从中看到的景象是来自一个对婚姻抱着复杂的态度、已近中年的单身汉。诗中那些婚礼的描写经常被认为是讽刺性的,但是,与其说那是讽刺,不如说是由一种阴郁的幽默感所致,它的观察与其后结尾中那已溶于下意识,却在一瞬间突然重又明亮起来的期冀、怀疑、选择及放弃,共同展示出一个独一无二的自我。它有着拉金在哈代诗中看到的坦直,它也有他在哈代那里感到的“奇趣”,但它仍然独属于拉金。
在拉金诗中的自我眼中,他的童年只令他厌倦,已经都忘完了(《来临》),而回首故乡,感到的只有茫然(《我记得,我记得》)。不信教,畏惧婚姻与家庭,觉得“生活首先是厌烦,其次是恐惧”(《多克里和儿子》),惟一让他萦心系怀的只有他并未身历过的一战前的英国,帝国的好时光。叶芝的面具理论与他对精神的超验性的追求有关,艾略特的非个性化则联系着他的有机文化的理想,而拉金这种经验主义地直陈自我及其厌世感所体现出来的诗歌观念,也呼应着二战后英国社会的精神现实,就像他在他50岁生日时那首《风景》里自问:
它去了哪儿,这一生的时间?
寻找着我。所留下的是阴郁的。
在自我之外,只有流逝的时间,除了死亡,再无其他任何绝对之物可以提供庇护,这也是为什么它总在进行着抉择,又总在犹疑。很有悖论意味的是,当拉金把发生在自我中的这些诘问与犹疑一一呈现出来时,他的诗却获得了某种彻底性。这是同样产自英国的那个辉煌于浪漫主义诗歌中的“世界立法者”的形象投射在当代的倒影。与现代诗中一些面具化和自传性的文学形象相比,拉金的自我形象比艾略特的普鲁弗洛克坚执,也没有贝里曼的亨利那种年轻人似的歇斯底里的气质,它就像我们的一位邻居,一个外表循规蹈矩想法却自有他一套的中年人。以这样一个孤绝然而又充满人情味儿的自我,拉金诗显出他的前辈们所缺少的一种深刻的、带有普遍意味的当代性。
菲利普·拉金
这当然只是拉金诗歌魅力的一部分。在诗人与读者的关系上,拉金坚持快乐原则,认为诗歌必须予人快乐,而恢复这种快乐是当代诗人的一项责任。在这一点上,他可以说相当成功,他被称为“非官方的桂冠诗人”,他的诗集有的销量竟达七万册之多,在现代诗人中实属罕见。相信中国读者也会在他的诗中感到这种他为之工作了一生的快乐吧。
(写于2003年,系为桑克译《菲利普·拉金诗选》所写评论,此次发表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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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霜,诗人,著有诗集《我们年龄的雾》,批评文集《分叉的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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