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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本科生赴韩国首尔大学等10所高校交流学习的启事



根据我校与韩国相关高校的合作协议,拟选派我校本科生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赴韩国首尔大学等10所高校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项目信息

1. 学校名称:首尔大学、高丽大学、成均馆大学、庆熙大学、韩国外国语大学、中央大学、东国大学、建国大学、釜山大学、诚信女子大学(各高校具体信息参见附件3)

2. 学习时间:

2024年秋季学期(2024年9月至12月)或一学年(2024年9月至2025年6月)

3. 人数:10所高校总计33人(朝鲜语专业14人、其他各专业19人,具体名额分配参见附件4)

4. 费用:交换生需在原属学校进行学籍注册及向原属学校缴纳学费和相关费用,无需缴交接受学校的学费。交换生应自行负担其在接收学校期间的住宿费、餐饮费、旅费、书籍费、交通费、证件费、签证费及其他个人支出。学生需根据所在国/地区或接收学校的规定,购买相关的强制保险,并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购买医疗、意外伤害、财产等商业保险。保险费由学生自行承担。




二、选派对象及报名条件

1. 选派年级:21/22级;选派专业:全校各专业。

2. 政治思想表现好,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

3. 学习成绩优良(各学校绩点要求参见附件4),重考或重修后无不及格成绩,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4. 身心健康,能够圆满完成派出学习期间的学习任务。

5. 派出境外高校学习的学生,须具有较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

英语授课:各学校要求参见附件4(同等条件下语言成绩优良者优先)

韩语授课:各学校要求参见附件4(同等条件下语言成绩优良者优先)

6. 符合合作项目的其他申请条件。

7. 对于录取后无客观原因而放弃名额者,一年内不再受理其相关申请。




三、选派程序和时间安排

1. 学生报名。3月1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交遴选材料至指定办公室。

2. 遴选公示。3月20日前,按《中山大学本科生交流交换、联合培养管理细则》(教务部主页-规章制度可查询)规定组织遴选、公示结果、报合作高校。最终录取结果,以接收学校通知为准。

3. 行前教育。拟派出学生应参加所在院系组织的行前教育,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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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汪帼英 卢也晰

审核:吴慧英 董苑玫

审核发布:陈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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