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本科生赴香港岭南大学暑期学院交流学习的启事
根据我校与香港岭南大学合作协议,拟选派我校本科生于2024年夏季赴香港岭南大学参加暑期学校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项目信息
1. 学校名称:香港岭南大学
(www.ln.edu.hk/oge/)
2. 学习时间:
2024年7月11日至7月31日
3. 人数:4
4.岭南大学课程表可在此处查阅:
https://www.ln.edu.hk/summer/courses 或https://www.ln.edu.hk/reg/undergraduate-programmes/course-registration > 课程信息 > 开课列表 > 2023-24学年 > 2024年暑期学院
5. 费用:不收取交换生的学费。交换学生应自行缴付接收学校的住宿费用(约为港币1400元)、空调费用(约为港币120元),并承担交通费、生活费、书籍费、证件办理费、保险费及其他个人支出等。
二、选派对象及报名条件
1. 选派年级:2021级,2022级;选派专业:不限。
2. 政治思想表现好,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品德优良,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
3. 学习成绩优良,重考或重修后无不及格成绩,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4. 身心健康,能够圆满完成派出学习期间的学习任务。
5. 派出境外高校学习的学生,须具有较好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符合合作项目的英语语言要求:TOEFL CBT 213/ TOEFL IBT 79/ TOEFL PBT 550/ IELTS 6.0。或 TOEIC 750/ TOEFL ITP 550,并附上所在院系出具的能证明接受英语授课的证明文件。
6. 与专业相关的专家推荐信一封,需用英文撰写,推荐专家亲笔/电子签名。
7. 对于录取后无客观原因而放弃名额者,一年内不再受理其相关申请。
三、选派程序和时间安排
1. 学生报名。3月2日12:00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报名表(附件1)、并附在学期间成绩单、外语水平成绩单及其他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本人代表作品等),经所在院系审核后,提交至指定办公室。
2. 遴选公示。3月5日前,按《中山大学本科生交流交换、联合培养管理细则》(教务部主页-规章制度可查询)规定组织遴选、公示结果、报合作高校。最终录取结果,以接收学校通知为准。
3. 行前教育。拟派出学生应参加所在院系组织的行前教育,并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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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汪帼英 卢也晰
审核:吴慧英 董苑玫
审核发布:陈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