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同学办实事 | 西北师大参加2021年甘肃省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被录用学生名单公布啦!
二候,白露降
三候,寒蝉鸣
秋天感阴而鸣的寒蝉也“知了、知了”的叫个不停。有诗《立秋》曰:一叶梧桐一报秋,稻花田裡话丰收。虽非盛夏还伏虎,更有寒蝉唱不休为落实《甘肃省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8—2025年)》文件精神和“为党旗添光彩 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服务大学生就业工作,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在实习实践中了解国情省情社情、树立正确就业观、把准自身职业发展定位、储备工作经验,培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团省委、省学联组织开展了2021年甘肃省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
西北师范大学团委按照2021年甘肃省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的工作通知,紧紧围绕学校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相关要求,依托各基层团组织对该项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动员,鼓励符合条件的青年学生积极报名参与实践,切实为广大青年学生提供实习实践的机会,帮助青年学生提前了解就业市场、转变就业观念、提升就业素质和能力,为将来更好的就业做好充分的准备。
截止7月30日,西北师范大学有76名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被省直党政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市州党政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等录取。现将被录用学生名单公布如下:
恭喜以上同学成功入选2021年甘肃省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同时,请各位入选的同学认真阅读以下“扬帆计划”工作提示:
报道时间
2021年甘肃省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原则上从7月12日统一开始,具体报到及实习时间由实习单位与实习学生自行协商后确定(原则上不少于一个月);符合条件的实习生,经实习单位、学校、学生三方协商一致的,可延长实习期限或达成就业意向。确定延长实习期限或达成就业意向的,实习单位需向所联系团委报备。
报到前,实习生须如实填写《2021年甘肃省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安全登记表》,主动向学校团委报备。报到时,实习生需携带学校团委盖章以及个人和家长签字后的《2021年甘肃省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安全登记表》纸质版、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学生证(研究生证)原件和本人甘肃健康出行码“绿码”。
报到前,用人单位为实习学生购买实习期间的人身意外保险,并将相关信息告知实习生。报到时,用人单位需与实习生签订实习协议书。协议书可在“全国大学生服务平台”录用时一并签订,也可线下签订2021年甘肃省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实习协议。(用人单位自拟协议书时,要明确实习时间、实习内容、实习期补助情况、双方权利义务、劳动保护、协议解除或变更、法律效力等内容。)
实习要求
所有实习学生在学校团委报备时,需在《西北师范大学“扬帆计划”学生实习安全责任告知书》上签字,领取学校统一印制的《甘肃省大学生“扬帆计划”实习手册》,申请留校的学生还需签订《西北师范大学本硕博学生参加2021年“扬帆计划”实习留校住宿安全承诺书》;实习期间,在实习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按照团省委、学校和实习单位的有关要求,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遇到困难及时与用人单位和学校团委联系,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全身心投入实习实践,认真填写实习周志和实习总结,圆满完成实习工作任务,实习结束后需将《甘肃省大学生“扬帆计划”实习手册》交校团委。
工作联系
所有被录用实习学生请加入2021年西北师范大学“扬帆计划”实习生QQ群:884576557,相关工作将随时在群内通知。
注意事项
所有实习生在实习期间需要根据自己在工作中的所感所想,撰写实习感悟,文体不限,不少于600字,并配1张证件照+2张工作图片。以【单位+岗位+学院+姓名】的格式命名,同时投稿至邮箱:
投稿将作为后期评优以及考核的重要根据。
来源 | 校学生会
图文编辑 | 王丽娟
责任编辑 | 陈禹宁
审核 | 杨庆 丁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