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法问答】非穆斯林烹饪的清真食物不能吃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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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穆斯林烹饪的清真食物不能吃么?
何为佳美?佳美的食物是指人们认为是佳肴、可口的、无经训明文禁止的。凡是人们认为污秽的东西食用为非法。
从古兰经上可以看到,真主对于犹太人有许多的限制,尤其是在饮食上,而对于则恩惠了很多,但依然禁止食用不洁之物。故信道者应当一如既往的遵守这一原则。
但是,非穆斯林能否烹饪清真食物?非穆斯林烹饪的清真食物能否食用?
很多人都为此问题而感到困惑。有人说,烹饪的前提条件是必须要有大净。但是,即便许多清真饭馆里的厨师也未必在烹饪时有大净,而且无论《古兰经》还是《圣训》都找不到需要大净才可烹饪的证据。
而《古兰经》筵席章第五节道:今天,准许你们吃一切佳美的食物;曾受天经者的食物,对于你们是合法的;你们的食物,对于他们也是合法的。其中值得一提的是【曾受天经者的食物,对于你们是合法的】,也就是说,犹太人和基督徒所宰杀的洁净的动物甚至于烹饪的食物对于而言是合法的。
犹太人和基督徒未必都会洗大净,凡洗大净者都需要立意为先,而不是随随便便脱光了一洗了之,毕竟洗澡跟洗大净是两回事。所以,如果【曾受天经者的食物,对于你们是合法的】,那么没有大净的非犹太人和基督徒所制作的洁净的食物当然是可以食用的食物。
这里要特别强调一下,毕竟有些非穆斯林会认为如果照我所说,那么基督徒烹饪的含猪肉的饭菜穆斯林也可以吃。这里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食物必须符合伊斯兰教规定的食物,也就是没有猪肉、猪油以及自死物和其它禁止食用的动物的肉、脂肪、骨骼等。
在中国,并非所有的人都从小就生活在基督教的环境中,大部分人都是后来信教。所以,他们只是接受过洗礼,而没有谁懂得的大净。于是,这些人如果参与烹饪清真食物,那么他们也没有必要非得大净。而我们真正要关注的是食材是否符合食品安全以及伊斯兰的饮食标准以及烹饪的器具、环境和烹饪者是否符合卫生标准。
艾布素尔莱布的传述:穆圣说:“真主制定了很多主命,你们不可怠慢之,他规定了许多法度,你们不可超越,真主未言明之事是对你们的仁慈,而非遗忘,所以,你们不可深究它。”
艾布德勒达仪的传述:穆圣说:“真主在天经中所允许的是合法的,所禁止的为非法。真主未言明的是宽容,你们应接受真主的宽容,真主绝不会遗忘任何事情。”接着穆圣诵读了这段经文:(你的主是不忘记的)(十九:64)。
由此来说,如果一个异教徒(不管他是基督徒、还是非一神论宗教信仰者或者是无神论者),如果他使用清真食材并以安全卫生的器具和添加剂烹饪,那么他所做的食物是可以被穆斯林食用的。
如果你无法确定烹饪者所使用的食材是否清真,那么对于非穆斯林制作的绝对的素食(不含有任何动物肉脂成分),穆斯林是可以食用的!
当然,还有一些人可能会问,如果非穆斯林使用的餐具曾经盛过非清真食品该如何对待?
这里要引用一段圣训:赛莱迈·本·艾克沃尔传述:在海白尔那天,使者看见燃烧的火堆时问道:“这是怎么回事儿?”人们告诉他:“是在煮家。”使者说:“你们去倒掉肉,砸碎锅。”人们问:“我们倒掉驴肉,然后洗一下锅可以吗?”使者说:“那就洗一下吧。”
显而易见,如果餐具被非清真食品“污染”过,只需要用清水洗净即可。不过对于被狗舔过的餐具还需要洗7次才可以使用。
此外,为保命而吃禁物并不违反教义!
福哲尔的传述:我来见穆圣说:死物我们可食吗?穆圣说:“你们粮尽食绝了吗?”我们说:早晚我们只喝一杯奶。穆圣说:“主啊!这样的饥饿难能忍耐。”在这样的情况下,穆圣准许大家食用死物。
关于什么时候算是饥饿难耐众教法学家意见不一。有一种说法认为24小时未进食,而此后也未能够找到任何符合规定的食物时,可以食用禁物,包括猪肉等。支持此说法在于先知禁止超过一昼夜。而另一种说法认为超过3天未找到合法的食物才可以吃禁物。但我个人更倾向于第一种,毕竟如《古兰经》中所说【你们不要自杀,真主确是怜恤你们的(4:29)】、【凡为势所迫,非出自愿,旦不过分的人,(虽吃禁物),毫无罪过。因为真主确是至赦的,确是至慈的(2:173)】
资料来源网络 图片由童老师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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