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仰】孝敬父母是穆斯林的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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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敬父母是穆斯林的美德
作者:无语
对父母的爱,是真主赋予人类的一种属性,有理智的人,必定对父母的养育之恩给以深厚的报答。因此,无论是在人类的蒙昧时期、封建时代乃至现代,无论是贵族、平民抑或奴隶,也无论是谦谦君子甚或是龌龊小人,恭爱父母都是人们一致认同的伦理道德。但是,伊斯兰所主张的孝道,与其它意识形态所倡导的孝道比较,却是更独具深刻内涵的道德准则。几千年来以儒、释、道思想占主导地位的中国,“孝”不仅是封建政治制度的思想基础,更充塞了许多迷信观念。因此,我们必须深入学习真主命人孝敬父母的启示以及穆圣的有关教导,以正确认识和履行孝敬父母的责任。
一.孝敬父母 突显信德
孝敬父母是穆斯林信德的体现,这首先是在于对父母的孝敬乃基于对真主的感恩。
真主说:“我曾命人孝敬父母;他的母亲,辛苦地怀他,辛苦地生他,他受胎和断乳的时期,共计三十个月。当他达到壮年,再达到四十岁的时候,他说:‘我的主啊!求你启示我,使我感谢你所施于我和我的父母的恩惠,并行你所喜悦的事。……’”《古兰经》[46:15]
穆斯林的使命,在于遵行真主的一切命令,孝敬父母是乃是一项主命。
真主说:“你们当崇拜真主,不要以任何物配他,当孝敬父母,当优待亲戚,当怜恤孤儿,当救济贫民,当亲爱近邻、远邻和伴侣,当款待旅客,当宽待奴仆。真主的确不喜爱傲慢的、矜夸的人。”《古兰经》[4:36]
尽管“孝”并非仅仅是伊斯兰倡扬的,但唯有它主张的孝道是高尚的,我们且与儒家思想加以对照。
儒家典籍的《孝经》的开篇便对“孝”加以阐释:“子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於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於事亲,中於事君,终於立身。”但在我们看来,只念“受之父母”,与我们不忘真主的造化之恩,相形之下何其肤浅;为了“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这与我们为了遵从主命,相形之下又是何其狭隘(注:孔子所说的后世是指后代,而非与“今世”对应的“后世”);把孝顺父母的目的落在“事君”上而使之成为封建政治的思想基础,与我们为了取悦于真主的观念,相形之下又是何其渺小与悖逆。
牢记父母养育之恩来自于真主的恩惠,孝敬父母是穆斯林的主命善功,履行善功是为了真主的喜悦,这便是我们与儒家思想所主张的孝道最根本的差异。
二.理智尽孝 摈弃愚行
不言而喻,对孝敬父母的实际行动必定是对父母的敬爱、尊重、奉事,但在所有的孝行中,必须保有伊斯兰信仰的理智。
真主说:“你的主曾下令说:你们应当只崇拜他,应当孝敬父母。如果他俩中的一人或者两人在你的堂上达到老迈,那么,你不要对他俩说:‘呸!’不要呵斥他俩,你应当对他俩说有礼貌的话。你应当必恭必敬地服侍他俩,……”《古兰经》[17:23-24]
伊斯兰主张,孝敬父母绝不是无条件顺从父母,而是必须坚持信仰原则。
真主说:“如果他俩勒令你以你所不知道的东西配我,那么,你不要服从他俩,在今世,你应当依礼仪而奉事他俩,你应当遵守归依我者的道路;惟我是你们的归宿,我要把你们的行为告诉你们。”《古兰经》【31:15】如果父母有悖于伊斯兰信仰,子女依然依礼仪侍奉,但不可顺从而成为以物配主者。圣祖易卜拉欣受命传教的时代,社会上崇拜偶像之风异常强烈,他的父亲崇拜偶像并制作偶像供他人膜拜。面对信仰与亲情的抉择,他选择的是服从真主而不是服从父亲的昏聩。(见《古兰经》第6章、第21章)但是,真主要求的只是对不归信真主的父母“不要服从他俩”,要“依礼仪而奉事他俩”,并非要断绝亲情。有人请教穆圣说:“家母未信正教,我可以周济他吗?”穆圣说:“可以,应该孝敬你的母亲。”《圣训经》第15章(4)近年来有不少慕道者加入伊斯兰教,我们对他们追求真理的精神在报以敬佩的同时,也知道他们的困惑。其中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将怎样等待他们的父母。有人认为加入伊斯兰后,就应该与非穆斯林的父母断绝关系,这是错误的。一个人由非穆斯林成为穆斯林在思想意识上的转变,并没有也不可能改变他与父母间的骨肉亲情,因此加入伊斯兰后依然应该孝敬父母,应该继续担负在物质上和精神上奉事父母的义务。当然,这时孝敬父母的方式必须不违背信仰原则。比如对父母的感谢不能忘记真主的恩典,不能给父母磕头、敬酒,不可供奉祖先牌位,不可为已故的先人烧香、焚化纸钱,不能祈求已故先人对后代的荫蔽等。
穆斯林的理智的孝道,还在于绝不履行愚孝。因为某些无条件地顺从,常常是悖逆真主的行为。
据传,元朝的郭居敬根据儒家思想对父母必须是绝对服从、恭顺的观念编辑了《二十四孝》。最近由于文化界倡扬“国学”,于是有人把这既不符合时代,又充满迂腐的“二十四孝”也搬了出来。幸好目前还没有被当作“文化遗产”加以推崇,否则必将贻害国人。比如其中有一则“郭巨埋儿”。说郭巨家里穷,三岁的儿子跟着分吃老娘的食物,为了供养老娘,决定把儿子埋了。结果在挖坑时挖出一个金坛子,上面写着“天赐孝子”。“二十四孝”中很多着力宣扬以自虐、自残、休妻乃至杀子的方式取悦其父母,如果他的父母因此而得到了欢乐,伦理道德将成什么样子?千百年来人们传颂这样一些故事已为理智的人所不齿,在高度发达的文明社会里,尤其是真主赋予了高度理智的穆斯林,会宣扬如此愚蠢的“孝”吗?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奉主命让父母生活无忧、精神愉悦以取得真主的喜悦,和以愚蠢、残忍的方式只为父母一时的满足,这是伊斯兰信仰与儒家思想在伦理道德上的又一重大差异。
三.尽孝诸端 求主为要
既然孝敬父母最终目的在于取得真主的喜悦,因此归信真主的人孝敬父母,其表现不仅限于物质上的奉养和精神上的慰藉,更要时常真诚地向真主祈祷,祈求真主的慈悯。
如何进行这样的祈求呢?
比如,虔诚的穆斯林坚持每日五时拜功,拜后要为今后两世祈祷,首先祈求道:“主啊!求你饶恕我和我的父母……”虔诚的穆斯林在履行各种善功之后,又经常祈祷道:“我的主啊!求你怜悯他俩,就象我年幼时他俩养育我那样。”《古兰经》[17:24]
父母一旦离世,这种祈求依然要继续。因为穆圣说:“当人一旦亡故,他(她)的一切功修已经终止,只有几件事则不然,一是他(她)施济过的财物,其回赐将川流不息;二是他(她)传播的知识,继续有人受到教益;三是他(她)生下的优秀子女,经常为其祈祷。”《穆斯林圣训实录》
人在离开顿押之后等待着复生日的清算,并依其在顿押上的功过决定最终的归宿。因此亡者的需求只是得到真主的赦宥和慈悯。向真主的祈求能否得到真主的允诺,这要取决于祈求者自己的善功和他的意念。因为忽视拜功的人和身染“哈拉目”身负罪恶的人,真主不应答他的祈祷,他的父母也就得不到真主的慈恩。没有善功、违背真主禁令、举伴真主的人,向真主的祈求是徒劳的。许多人受异教思想影响,怀着错误的意念采取错误的方式纪念已去世的父母,不会得到真主的接纳,反而会增加罪过。比如,许多为父母送葬的子女为了表明其“孝”,只知效仿异教的“服孝”、“谢孝”等背离伊斯兰教义的繁文缛节,唯独不念亡人面临坟坑拷问以及后世清算的艰难,没有向真主祈求的意念和作为,这些表现何谈孝敬呢?有的人父母在世时未能尽其孝道,当父母归真后懊悔不迭,于是在“忌日”里大肆耗费,宴请宾朋,修饰坟墓(当然其中也不乏借机夸耀甚至敛财者)。这些行为不但不能有裨于他的父母,反而只能给自己和亡人增加罪过。人在物质的和精神上的享受仅限于顿押上,一旦离开顿押,任何丰盛的美餐或宫殿般的坟墓,亡人都享受不到,受用者只是活着的人。亡人所能得到的,只是其优秀的子女向真主的祈祷。
可见,努力使自己成为善良的仆人——清廉的子女,才是真正的孝子,无论父母健在或已经离世,时常向真主祈祷,才是履行孝道的首要义务。
归信真主的人,他努力渴求的一切都是为了取得真主的喜悦,因此,他必定把真主明令的孝敬父母牢记于心。这种基于遵从主命的孝道,必然与以物配主、龌龊迷信、愚昧无知的思想行为格格不入。伊斯兰主张的孝道,是高尚的、纯洁的。虔诚的穆斯林必定是孝敬父母的人,而以正确的意念和正确的方式履行孝道的人,也正是在增加他的善功的份额,复生日他必将与他的父母同享乐园的永久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