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中消逝的童年:恶的种子种在了未成年
3月14日,#邯郸3名初中生杀害同学埋尸#的话题登上热搜引发广泛关注。“初中生”、“杀害同学”、“埋尸”这三个词被组合在一起真令人难以接受又毛骨悚然,央广网就此事发表评论:“施暴者年龄之小、杀人毁尸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也令人深思,究竟是怎样的心理状况造成这些孩子的残暴行为?”
(案发现场照片)
从去年《黑暗荣耀》的爆火,大众关注到校园霸凌事件,到山西晋中男孩被3人逼迫吃粪便、广州梅安13岁男孩在路边拖走小女孩进行猥亵行为此类未成年犯罪事件不断发生,这背后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如果对此类事件多加关注、早加干预,悲剧是否就能避免呢?
未成年何以至此?为何未成年犯罪事件频发?是孩子们变坏了吗?
是的!有的孩子就是变坏了!当案件详情被曝光,那句“有的孩子是孩子,有的孩子就是恶魔”得到了真实验证!
(电影《误杀》台词)
案件详情如图所示:
三名未成年初中生能够如此“镇定”地完成杀人埋尸到底是受什么影响?大部分网友表示:“现在的孩子们越来越早熟了,他们受各种电子设备和互联网影响很深。”在尼尔·波兹曼《童年的消逝》一书中,也曾提出“童年”作为一种特定的文化特征已经变得含糊不清。
波兹曼认为,印刷媒介有效地将成人世界与儿童世界相隔离,印刷术创造了成年人的新定义,成人指有能力阅读的人,相应的,儿童指欠缺阅读能力的人,儿童必须接受教育,以达到成熟的成人,这就产生了关于儿童的概念。
印刷术起了隔离成人与儿童的作用,使儿童无法了解社会的秘密。对儿童来说,最大的秘密是性,其次是金钱、暴力、疾病、死亡、社会关系等等。印刷术大大限制了儿童了解社会秘密的可能性。当儿童渐渐长大,成人将按其发展阶段逐步透露这些秘密。
但是,电子新媒介改变了这一切,以电视为代表的媒体为儿童敞开了一扇通往成人世界的大门。这扇大门不受物质、经济、认知和想象力上的约束,因而足以让儿童毫无障碍的窥探成人的秘密,这些秘密当然也包括通过媒体传播的暴力信息。
波兹曼认为这些暴力信息对于儿童来说是“最纯粹、最原始”的,因为它们没有针对儿童需要进行修改,也没有通过家长的过滤,更没有考虑儿童的身心发展特点进行制作。这些“原始”而“强大”的媒体暴力对无知的儿童产生了不可挽回的负面影响,例如儿童的“道德败坏”和犯罪率的飙升。
发展至今,如今,尼尔波兹曼口中的“电视”,可以换成“网站”、“电子游戏”、“短视频”等任何新概念,未成年群体过早接触到互联网,接触到以影像作品、影视作品、电子报纸、电子杂志、网络图书、网络游戏以及网络博客等多种形式的各种信息。但是,由于未成年人辨别是非和抵制不良行为的能力较弱,容易冲动和受到感染,从好奇直至寻求刺激,走上犯罪道路。
(韩剧《少年法庭》台词)
媒介娱乐化分为广义的娱乐化与狭义的娱乐化,广义的媒体娱乐化是指:媒介在传播方式上的娱乐化,即将非娱乐信息赋予大众化、娱乐化的特征;狭义的媒体娱乐化是指:媒介在内容上偏向娱乐性的信息,注重报道名人趣事,带煽情性、刺激性的体育新闻、花边新闻等,或者将硬新闻软化处理。
媒介娱乐化使得一些严肃的、残酷性的示范性事件“软化”,使得人们抱着娱乐的态度去审视一些社会现象,并对其妄加评论。
而低龄未成年人的认知能力存在一定的限制,有些严肃的事件在经过娱乐化的过程中,严肃性逐渐被剥离,正常的成年人能够认识到这些所谓的“茶余饭后的谈资”背后的可怖的真相,但是低龄未成年人可能只能观测与认知到这些表象,并且只对于表象做出相应的反应。
比如2017年发生的“八旬老母杀智障儿子案”中,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杀人”是一个严肃的事实行为,但是从媒体传播的角度来看,其淡化了“杀人”的属性,而将“同情与理解”作为宣传的主基调,淡化了人们对于案件本身事实中“杀人”行为的关注。
美国现代著名犯罪学家埃德温·萨瑟兰在所著经典书目《犯罪学原理》中提到了这样的观点:“犯罪行为是在与他人的交互过程中学会的;行为人在犯罪学习过程中学习了犯罪技能与特定动机合理化的心理态度,这种动机是对法律规范的不赞同和赞同的不同方式中得到的,一个人之所以犯罪就是因为其在环境中赞同违法的观念压倒了遵守法律的观念。”
在一个“娱乐至死”的社会中,这些认知偏差在低龄未成年人的心理中逐渐积累,最终使得低龄未成年人通过此类娱乐化的媒介进行社会学习中,逐渐偏离了良好的社会价值取向,模糊了自己内心的道德判断标准。
在现如今的媒介环境下,由于媒介的种类宽泛化,加之媒介内容的良莠不齐,低龄未成年人接触不良示范原型的频率高于接触高尚道德榜样的机会。久而久之,在负面强化的过程中,低龄未成年人被不良道德观念强化的效果远远大于高尚道德榜样的示范效果。
可见,媒介的不良示范所带来的负面强化会对低龄未成年人构建健康、高尚的道德观产生极大的动摇。
(韩剧《少年法庭》台词)
随着移动社交媒体等的发展与完善,进入“人人皆媒”时代,网络空间成为公众话语表达的聚集地,公共场域的舆论活跃度大幅度提升。
在这样的背景下,社会事件更加引起大众的关注和讨论,甚至发展成为影响力较大的社会舆情。当公众注意力集中在某一事件时,就会发现与该事件同质或者相似的事件往往会一股脑地扎堆爆发出来,在个人社交媒体账号上不停被推送到。
在此次河北邯郸霸凌事件被报道后,“未满12岁男孩杀害4岁半女童”、“13岁男孩被指性侵8岁女童”、“四川警方通报14岁女孩纠集多人围殴男孩”等同质性事件一股脑扎堆出现在了大众视野当中。数据显示,从2020年到2022年间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呈现上升趋势。
针对上述现象,喻国明教授最早提出了“新闻搭车”的概念,是指某一新闻事件在引起公众的关注与讨论,形成网络舆情后,其他与主体新闻事实类型、利益或者地域等具有相关性的问题集中出现,且广泛传播,从而进一步引发舆论反响的新闻与舆情传播现象。
一般而言,“新闻搭车”现象具有三个特征:一是借助一个舆论热点的既有影响力;二是爆料一个与此事件、舆论在地域或者某些属性上有关的事实;三是实现爆料者的表达诉求和个人目的。
新闻搭车现象的出现,往往有三种原因:一是新闻事件击中社会痛点,关注公众利益;二是新闻媒体吸引受众关注,助推舆情传播;三是政府机构应对危机不力,迫使舆情演进。
此次霸凌事件登上热搜后,因事件主人公是未成年群体、杀人埋尸手段超出公众常理认知,引发广泛关注,随后多家媒体报道同质性案件新闻,吸引公众注意力。不过,在此过程中,案件侦查过程进展未被公开时,多个不实信息在互联网上大肆传播,影响公众判断,引发次生舆情。
吕宗力教授也曾在其著作《汉代的谣言》中指出,“谣言的功能不在于众说纷纭时提供准确的信息,而是在人心浮动时满足群体期待和群体想象”。
某种程度上,谣言能够大行其道主要是契合了公众的情绪心理。一般而言,有效信息的不足会给公众带来巨大的心理不确定性,此时人们迫切需要通过其他形式获知信息,甚至是借助谣言对事件进行勾勒想象,而这些真假掺杂的“信息拼图”不仅能弥补信息关联中的空白和断层,更能释放围观公众的情感积累。
在河北邯郸霸凌事件被报道后,杀害埋尸首发令人毛骨悚然,案件调查进展牵动人心,引发公众对于这三名初中生的怒火。在此舆论环境之下,多个博主在不同社交平台传播王某某遇害后的颅骨照片,并配文说明“死者被活埋、案件有成年人帮凶”等分析和结论。由于案件调查并为公布相关内容,公众对次信息信以为真,并开始大量传播。
针对该网传信息,3月18日,央广网记者致电邯郸市肥乡区宣传部,并得到回复:肥乡区公安局发现该网传信息后直接推送至邯郸市公安局,经查为虚假消息,网传颅骨照片和配文说明均不属实,公安部门已开始追究发帖博主的责任。
20世纪早期,著名心理学家威廉·麦独孤率先提出“情绪感染”这一概念,他认为情绪感染是“通过基本的共鸣反应而产生的对情绪的直接感应”。
当代新媒体的发展使公众的情绪表达和传播更加多样,虽然情绪是个体自身独有的心理体验,但个体情绪的波动不仅影响自身行为决策,还会通过传播交流与周围的事物和环境整合起来,形成社会群体成员的共同情绪,因此身处新媒体时代的社会成员相比以往更容易感受共同情绪的波动。
在媒介技术日益发达,表现手段愈发丰富、精确的情境下,情绪传播日益在大众传播中凸显,对社会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在一个信息共享和意见表达的公共空间,必然会一定程度上放大社会情绪,受信息过剩和后真相时代的影响,情绪与对信息的接受和传播相伴而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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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慧琳,于鸿.我国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研究[J].黑龙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2021(14):11-13.
[4]秦冠英,李丹.论网络媒介对未成年人犯罪的“蝴蝶”效应[J].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22(02):5-7.
[5]刘蕙.从《娱乐至死》到《童年的消逝》——网络是否模糊了儿童与成年的界限[J].新闻世界,2010(04):96-97.
[6]燕疏楼:邯郸3名初中生杀人埋尸,背后真相太残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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