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建嵘:和谐社会,抱怨有理!
来源:时代周报
现在都讲建设和谐社会,很多主政者希望多提倡民众“不抱怨”,甚至还想在中国推动一个“不抱怨”运动。对此,我心中充满疑虑。我认为这不是民众可不可以抱怨的问题,而是抱怨有理以及理由何在的问题。
常有人说,官员和民众都不容易,人民应体谅政府和官员的“不容易”,体谅国家领导人的“不容易”。我觉得官员不容易是事实,但如果官员感到干不下去可以下台,从来没有求着他们来管我们。民众可以理解官员的某些做法,但是官员不应该以此为理由让民众不抱怨。面对社会不公和腐败,抱怨是民众的一种权利。作为执政者或学者,没有权力去指责民众抱怨,而是要想办法去改变它,要让我们的民众不产生或少产生抱怨。
那么,如何才能使民众不抱怨或少抱怨呢?怎样才是真正实现和谐社会呢?对于中国社会来说,在现有体制下,如何使民众对行使个人权利有基本的认同,开放的民意代表和通畅的表达机制就显得尤其重要。只有这样,他们也许对某个官员不满,但不会对整个社会绝望。如何让民众不抱怨或少抱怨,我认为可从以下四个方面来着力建设。
第一,要确认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特别是财产权利。当政者必须明白,如果要让人民不抱怨,要得到人民的理解,要让人民不走上街头,首先必须保障人民最基本的权利。这个权利是现代社会的公民权利。没有这一点,请问我们有什么理由,我们有什么资格,让我们的民众不抱怨?
第二,要有权威的司法制度,让司法成为民众权利救济的最后底线。假如司法不能保障民众的法定权利,不能成为社会公平公正的底线,我们有什么资格要求权利受损民众不抱怨?
第三,要有真正的代议制度,让人民代表真正代表人民。如果不改变这种制度性的缺失,民众就会有抱怨,而且也不可能有什么不抱怨的运动。
第四,要有一个开放的媒体,让民众的抱怨有正常的宣泄。为了让我们的民众不抱怨和不走向街头,我们就需要给他们抱怨的机会,让他们有正常的渠道表达心中的不满,而不是给他们一个类似鸦片的“不抱怨运动”。
中国社会的软实力在什么地方?首先在于我们的制度建设,在于人民对制度的认同。假若我们的民众有一天觉得,无理拆迁、司法不公、“被代表”等都成为不可能时,中国才有成为一个大国的可能。一个真正的和谐社会,其和谐不在于没有怨气,而是在于各种怨气怨言都得以和谐“相处”,怨气得以宣泄,才不会酿成“戾气”。一个有怨气的社会是不可怕的,但是一个处处充满戾气的社会,则是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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