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地同悲!法大师生送别民法学家张俊浩教授
著名民法学家张俊浩教授辞世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著名民法学家张俊浩教授因病于2022年1月22日上午8点于京逝世,享年78岁。
2022年1月23日上午10时,张俊浩教授的遗体告别仪式在八宝山殡仪馆菊厅举行。
张俊浩教授生于1943年10月19日,系河北任丘县人,于1962年9月至1966年7月就读于北京政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前身)政法系,并于1979年考取北京政法学院第一届硕士研究生,师从江平先生,自1982年毕业后留校任教至2003年,后于2007年被返聘为博士生导师。
张俊浩教授著有《民法学原理》,该书论证严密,风格独特,深受国内外法科学生喜爱,曾荣获高等学校法学优秀教材一等奖,国家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
张俊浩教授治学严谨,精研学术,对民法精神之阐释自成风格,极具学者使命感。张教授时刻以教学为己任,对学生高度负责,敢于直言,常常妙语连珠,深受同学们尊敬与爱戴。同行晚辈亦钦佩张教授的为人和风骨。
张俊浩教授千古!
— 师生缅怀张俊浩教授 —
获悉张俊浩老师去世,我的心情完全可以用万分悲伤来形容。张老师不仅仅是我情感上的师兄,而且也一直是我志同道合的学术挚友,我们两个在法学,尤其是在民法科学性、体系性上的众多看法都是完全一致的,他写的《民法学原理》一书,我看过几遍,深受启发。该书和我所接受的民法原理一脉相承,因此我们看书说话总能形成共识。他在多个场合提到我的名字,并对我提出区分原则、重振物权行为理论、改造更新中国民法学体系的努力给予了无保留的支持。我们两个连同他的夫人到青海等地讲学,一路上两个人有说不完的话,在民法基本理论上的看法完全契合,而他对中国民法的立法和实践现状的看法包括批评意见,都非常深刻,非常有见地,我认为也非常准确,从中获得大量教益和启迪。可以说,张老师的学术思想,不但深刻而且非常系统,和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那种碎片化、随意化的主流观点,或者一些人津津乐道的多数人观点,形成十分鲜明的对照。我一直认为,他才是中国民法学界真正的标杆人物。
之所以说我们两个是师兄弟,是因为他这样定的,原因是中国政法大学最早招收的民法研究生是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民法室答辩的,学位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学位。我们的导师是一样的,所以他从来没有把我当做外人。而我也把他当做至亲好友。他很少参加博士论文答辩会,但是我邀请他,他每次都到,而且他对我们研究室博士生论文的评语非常准确细密,我们这里的学生提到他,都是敬佩不止。他的个性很强,对学术问题一直是快人快语,一语中的,常使某些人心头不快。然而他的志趣只在学术,虽然社会知名度不高,但是在民法学界这个范围内,可以说他是最受爱戴与敬仰的人!
我听说他快退休的时候还不是博士生导师,因为他只有一本书,论文不够。我为此也付出了努力,终于他退休前当上博导,招收了自己的博士生。前几年他夫人去世,我也曾致以问候。听说他这些年生病,一直有学生亲切照顾,我以为施仁得人,颇感安慰。我的每每问候,也都一一送到。今日兄长离我而去,心疼难忍!愿天堂无病痛,兄则长留我等心间矣!
——孙宪忠(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教授)
1992年夏秋考研复习之际,读到了张老师主编出版的《民法学原理》,可谓醍醐灌顶,现在想起来,我对民法的最初理解和热爱就是这本书给予的。2022年元月22日,北京下雪的日子,张老师驾鹤西去,在医院见到遗容,很安详。俊浩老师千古。
——刘家安(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
热闹的民法典,寂寞的张俊浩。N多年前,法大是那个样子的,我在读硕士,在一二号楼之间的小路上听您爱人讲您的事情,不禁流泪,和应届同学比我工作过,算是见过点儿世面的,我竟流泪不止。后来听民法L老师提起过张老师知道我,问过我的情况,他奇怪我也奇怪,一直没有直接查证。张老师,RIP,魂兮,不必归来。
——许身健(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教授,院长)
17年夏一别,居然是永别。送给大宝的蝉蜕和柿子小人,居所的促膝长谈,桌上的那盒巧克力,依依在目,恍如昨日。不知道该说些啥,在我心中(估计也在许许多多法大同期学子心中),在学问面前,不敢妄言不敢轻慢如履薄冰止于至善的谦虚谨慎,来自于您的影响和引领。斯人已逝,精神必不灭。
——杨芳(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今天上午,宿舍姐妹告诉我,张俊浩老师去世了。我不敢相信,两年前去看他,张老师还是好好的。再三跟姐妹确认,消息准吗?然后朋友圈开始陆续刷屏,才不得不相信这是真的。很多年以前,法大就流传一句话,“张俊浩半部民法学原理传世间,方流芳一篇公司词义考惊天下”。好多的法大学子,即使没有上过张老师的课,也曾受惠于张老师主编的《民法学原理》。我至今都觉得幸运,我读书那年法大将这本书作为民法学指定教材。正是那本书给我打下的基础,让我树立了最基本的学术品味。
我也是受惠于张老师的众多学子之一。大三那年,听说张老师要来教我们的知识产权法,当时真的是期待又惊喜:《民法学原理》的主编要来给我们上课了!就是那本特别惊艳的教材!至今记得,第一堂课,张老师给我们从物质和非物质的区别讲起,跟张老师的课,真的是脑力激荡。我真的非常幸运,一介本科生能得张老师青眼。记得张老师请我在教工食堂吃中饭,还遇到了帅气的费安玲老师。后来才知道,带完我们,张老师就退休了,我们真的是非常幸运的一届。
本科毕业后我就出国读书了,但不论是在宾大还是LSE,只要回国到北京,我都会去看张老师。还记得那时旅行者杂志发了对我的专访,我带给张老师,张老师珍而重之地收好。也记得张老师跟我说他的得意门生,那时在德国读博。更记得张老师鼓励我走学术之路,记得他说的,现在都是网络世界,不论你在哪里,能写出真正的好文章,都会有所成就。
后来我申请方老师的博士,需要教授推荐信。给张老师家的座机打电话,是师母接的。那时才知道,张老师正在住院。师母听说我要申请博士,说这是大事,不能耽搁,她会转达。让我非常非常感动的是,张老师人还在病床上,依然坚持帮我出了推荐信!我何德何能,能得老师如此帮助!张老师对学生的好,对学生的支持,真的是先生之风,山高水长。
跟随方老师读博后,依然是和以前一样,只要到北京,我都会去看看张老师。最后一次见面是2019年11月,那是我拿到宾大博士后第一次回北京。那次电话里,张老师说他最近腿脚不便,走路需要人搀扶。我去张老师家扶他下楼,一路遇到的老师都对他尊敬有加:“又有学生来看您啦!”由于张老师腿脚不便,我们就近去了贵友。那时我怎么也想不到那是最后一面!还记得张老师叮嘱我,找工作一定要去生源好的学校,记得他说北京的饮食。
写到这里,我已经忍不住想哭了。与张老师相处的种种,真的是历历在目。也许传承就是这样吧,虽然当年我只是一个小小的本科生,但是依然会记得老师的为人与风骨,记得老师对我的帮助。很多情感是语言无法表达的,真的只能在心里。
——张晓晨(宾夕法尼亚大学法学博士(SJD),中国政法大学在读博士,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17年夏一别,居然是永别。送给大宝的蝉蜕和柿子小人,居所的促膝长谈,桌上的那盒巧克力,依依在目,恍如昨日。不知道该说些啥,在我心中(估计也在许许多多法大同期学子心中),在学问面前,不敢妄言不敢轻慢如履薄冰止于至善的谦虚谨慎,来自于您的影响和引领。斯人已逝,精神必不灭。
——杨芳(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中午在同学群中惊闻张老师去世之噩耗,既痛又悔。痛老师之逝,悔自己之拖延,手机中犹留有老师的电话号码,是数月前特意从朋友处索来,总觉得还有时间去探望。如今方知有些事是拖不得的﹍﹍
张老师桃李满天下,我可能是他诸多弟子中最不成材的那一个,或许他早已记不起我是谁。但于我而言,他却是影响了我的命运、重塑了我三观的那个人,至今仍时时觉得在他严肃的目光的注视之下。
最早知道张老师是二十多年前,因为他的《民法学原理》。其时我窝在一个十八线的小城,决心考政法大学民商法的研究生。信息不畅,宛若孤岛,既无人指导,也无力去上辅导班。唯捧着一本浅绿封面的《民法学原理》翻来覆去地琢磨,看了不下二十遍,每遍都有新收获。后来笔试成绩总分挺高,但面试通知书注明是“自费”,据说是因为英语成绩差一分不到60分。因为穷且无援,我当时几欲放弃。但仍然硬着头皮去参加面试了。
那是第一次见到张老师,他是主考,面容清隽且严肃,我无端觉得鲁迅笔下的藤野先生应该就是这个模样,除了没有小胡子。宣读完规则后他问大家有没有疑问,我便提问为何面试之前便确定自费和公费、面试是要决定什么?张老师回答说,他们这些考官并未被告知,也不认可,是否录取、公费自费都要依据面试成绩而定。我精神大振,面试时超常发挥,尤记得张老师在我答完后颔首微笑。收到公费录取通知书时,我才知道那线渺茫的希望居然成了现实。这个变化委实改变了我的命运。
入学之后,他是我们的民法学老师。大约面试时我给人造成了“敏而善思”的错觉,初时张老师很喜欢提问我。但非常惭愧,我很快就令人失望了。
我当时处于什么水平呢?因为眼界狭隘,明明一无所长,却自以为能明辨是非。同室作“主义”之争时,经常是我自己执一词,一个顶仨地对喷。三个姐妹诲人不成,亦气急败坏,某次一起将我逼至墙角,我横起拖把应战,自以为真理在握,文斗武斗,都绝不退缩。年少偏执,一至于此。
犹记得某次张老师引导大家探讨“自然法”之奥义。我长篇大论发言,大意是:我怀疑是否有“自然法”的存在。法律是受经济基础决定的上层建筑,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会有什么样的法律体系。拿现在广为认可的价值,套用到奴隶社会,去塑造当时的法律体系,也未必有利于社会进步。没有“该是什么样的”法,只有“怎么样合适”的法。然后张老师让全班就此进行讨论。我已经不记得讨论的过程和结果,但我记得他看向我时失望的眼神。
有同学说,“张老师是当年唯一让我上课一丝不苟从不走神的老师”,很多人都有同样的体会。他教书独树一帜,主旋律是逻辑和价值。尤记得他要求我们精读一些书,例如《古代法》、哈耶克系列《法律、立法与自由》、《通往奴役之路》等,他花了很多时间跟我们讨论。他希望我们能做深入的思考。
很惭愧,年少时我并不热衷于价值和理论的思考,尤记得一位严肃的师兄拍着我们案头的小说痛心疾首,“别看这些《**.**.*》了,多看看古代、古代法吧!”
尽管如此,张老师的课仍然像漩涡一样吸引我。他扯出一个线头,引着大家往里探索,现象后面的规律是什么、观点背后的前提是什么、价值来自何处。像剥洋葱,一层又一层地剥。每次上他的课,都觉得脑力消耗极大,疲惫但兴奋。是从他那里,我学会了深度思考,不再理所当然、天经地义地坚持什么,凡事会思考为什么、是什么。
他教了我们多久,两个学期还是三个学期?我已经记不太清楚。但是结束时,我感觉到了自己的观念、思考方式、逻辑、视野已经有了脱胎换骨的变化。回想刚入学的自己,颇觉今是而昨非。
但更重要的影响,那些被张老师潜移默化到血液里的价值和逻辑的影响,我在毕业之后才深刻感受到。
譬如“意思自治”。它成了我的育儿理念,按照他能力变化让他自己决策、自己负责;它成了我的管理理念,培养他的能力、按照他的能力授权、让他为自己的决策负责。它影响了我对家庭关系、朋友关系的处理,平等、放手、尊重自己的意愿也尊重他人的自由。
譬如“探讨事物背后的逻辑和规律”,它让我工作后能从一个领域跳到另一个领域,并且惊奇地发现这若干领域的共通之处。当时被迫精读的书、当时老师所讲的某句话似乎休眠在记忆中,但是若干年后在面临某个情境时,它会忽然跳出,哦,原来是这样啊!
但是我不敢去探望张老师。毕业后我过着非常庸碌的生活,就业、瞎忙、结婚、房子、孩子、养家糊口﹍﹍。我不爱搞理论思考,我没发几篇文章,我是个不成材的学生。我难以面对张老师严肃的目光。
直到最近这些年,随着工作经验的积累、跨了几个工作领域后的摸索,我忽然发现自己开始喜欢探讨理论和规律,用当年张老师所培养的思维方式。不只是法律领域,杂七杂八,内控、集团化管理、职责流程和界限、多个目标的平衡等等。我仍然很少发论文,有的成为公司的某项课题,有的化为某项制度脉络,有的是一些理念,通过内部访谈、交流、报告发散出去。我体会到了深入思考的乐趣。
再仔细一想,有没有发文章,有没有扬名立万,张老师会在乎吗?肯定不在乎。他自己就不追求。职称、地位、论文、名气、利益,以他的才学,如果想要都是唾手可得,但他并不热衷。
张老师在意的是什么?有次看到王小波一句话,“我对自己的要求很低:我活在世上,无非想要明白些道理,遇见些有趣的事。倘能如我所愿,我的一生就算成功。”我心中一动,或许这也是张老师在意的事情吧!
这两年我觉得终于可以面对张老师了,我想说,老师,我体会到思考的乐趣了,我愿意做一些研究了,我也明白了“价值”有时比“实用”更重要。
张老师的地位和名气我没关注过。对我来说,他只是张老师,传道、授业、解惑的张老师。他让我明白了一些道理。
他是永远的张老师。
张老师,一路走好!
——非鱼(法大校友)
曾几何时,在法学时评网BBS上浏览过一个帖子,印象深刻:
中国的民法学界,懂点大陆法系的谢怀栻先生已经老了,
有点法学公心的江平先生也老了,
懂点英美法系的方流芳先生,民法学界几乎没人理他,
有点孤芳自赏的张俊浩先生,民法学界根本没人理他。
张俊浩教授千古!
【来源:蓟门决策、走走看看读读写写、律政大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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