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公司向个人借款如何避税?

2017-12-13 采穗园

转:中税网      语音:李舟   采穗园整理

学生提问



我公司目前拟定向个人借款300万,按国家基准利率计息(按平均8%计算),3年期,年末付息,最后一年末还本付息,签定借款协议!

按目前税法规定,公司和个人需缴纳哪些税?

1、如何不交税?或少缴税?

2、公司如何账务处理及税务处理?


专家回复


1、个人向公司拆借资金应当按“贷款服务”税目缴纳增值税,同时缴纳增值税附加,以及个人所得税。
贵公司支付个人的利息要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需要取得个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发票。300万本金,年利率8%,年利息为24万,月利息2万,按照现行增值税政策,可以免征增值税,相应免征增值税附加,但个人所得税得交。


2、公司将与个人的资金拆借挂“其他应付款”,按月计提利息,并按照借款费用准则该资本化的计入相关资产成本,该费用化的计入财务费用。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
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一、销售服务
(五)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1.贷款服务。
贷款,是指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的业务活动。
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后,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将该资产出租给承租方的业务活动。
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我们致力于保护作者版权,除我们确实无法确认作者外,未注明来源,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删除,并表示歉意,谢谢!




推荐课程

一、关于举办“2017年建筑房地产业财税处理及税务风险管控”的通知

【授课专家】:栾庆忠

【会议时间】:2017年12月19-20日

【会议地点】:济南

二、关于举办“建筑房地产企业新准则颁布后年终账务处理、税务处理和汇算清缴实务操作及最新纳税申报表填写注意事项”研讨会的通知

【授课专家】:孙燕红

【会议时间】:2017年12月21-22日 

【会议地点】:天津


三、《2017年房地产与建安业所得税缴纳与土增税清算和会计核算风险管理》

【授课专家】:张玉峰与林佳良-联袂主讲

【会议时间】:2017年12月23-24日

【会议地点】:杭州

四、《“金三下”2017年度税收新政解析与年终汇算清缴》

【授课专家】:神秘嘉宾

【会议时间】:2017年1月20-21日

【会议地点】:杭州

详情请来电咨询

联  系  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13336961332(微信同号)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