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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锁新技能|这个法院有点潮!

山西高院 2021-05-03

“好的,我同意”


随着微信上这句话的发送,一场持续了将近一年的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三方当事人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近日,平陆法院第四审判团队通过微信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17年8月7日,谢某驾驶小轿车与行人陈某相撞,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陈某受伤严重入院,辗转于平陆、三门峡、西安、四川等多地进行治疗,一直昏迷不醒,该起事故经平陆县公安局认定,被告谢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原告陈某负事故次要责任。由于无力支付巨额医疗费,原告陈某的律师将陈某的治疗费用分阶段向平陆法院提起诉讼,2017年8月31日之前的诉求经两级法院审理已获赔偿。2018年4月4日,原告陈某的儿子再次将谢某及保险公司诉至平陆法院,要求赔偿陈某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期间的费用。庭审中各方当事人各执己见,调解未果。



由于该案原告及家人在四川,其代理律师在西安,被告谢某及代理律师、保险公司委托代理人在运城市盐湖区,三方当事人距离遥远,为使原告能够最快的获得赔偿费用,避免当事人来回多次奔波,平陆法院主审法官赵东将各方当事人加为微信好友,在微信中不断与他们联系沟通,将三方的信息及争执焦点通过微信互传,经过多次的协商,三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法官通过微信异地调解化解纠纷,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提高了审判效率,彰显出法院的人文关怀,提高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提升了司法公信力。


编辑:武文静


投稿:平陆法院

来源:山西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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