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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安联手挥铁拳,成功抓获一名“老赖”

山西高院 2021-05-03


10月22日上午11:30,太原市阳曲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正在忙于执行事务,突然接到阳曲县公安局打来的电话,告知被执行人于某被太原市巨轮派出所成功控制。执行干警立即前往现场,依法将被执行人于某拘传到法院,并宣布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2014年5月和9月,于某的丈夫杜某及太原市某商贸公司分两次向武某借款300万元,并分别签订借款合同及补充协议,双方约定借款月利率为2.5%,明确借款时间为六个月。后于某通过其个人账户向武某逐月归还借款利率,但双方约定的借款期满后,借款人也未归还其借款本金。为此,武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杜某、于某及太原市某商贸公司偿还借款本金300万元及利息,法院依法判决支持武某的诉讼请求。


判决生效后,杜某、于某及太原市某商贸公司未履行法律义务,武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和财产报告令等,并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到法院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一直逃避执行,玩起了“失踪”。


法院依职权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调查,均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鉴于此种情况,阳曲县法院依照今年8月份由太原市法、检、公三机关联合制定的《关于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规定》,向阳曲县公安局发出协查通报,请求警方协助查找于某下落。在10月22日上午,居住在太原市内的于某到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巨轮派出所办理有关事务时,被该所民警协查并控制,被执行人于某因拒不履行法律文书义务被法院依法采取拘留措施。

这是阳曲县法院今年以来通过公安机关协助查控找到的第一名被执行人,该院将继续与公安机关加强协作,不断完善执行联动长效机制,整合社会力量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坚决捍卫司法公正和公民合法权益。



编辑:侯成丽


投稿:太原中院

来源:山西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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