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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晋城法院公开宣判4案41人
近日,晋城市中院、陵川法院、高平法院分别对一、二审审理的4案41人涉黑涉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公开宣判。
晋城中院二审审结陆卫东等1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故意毁坏财物等罪名,判处原审被告人陆卫东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余13名原审被告人分别处以有期徒刑16年至1年不等的刑期。
陵川法院
陵川法院一审审结杜忠平等14人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以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判处杜忠平有期徒刑18年,没收财产20万元,并处罚金13000元;对其余13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6个月不等的刑期。
高平法院一审审结赵建忠等9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寻衅滋事一案和贾建忠等4人恶势力团伙强迫交易一案,对被告人赵建忠等9人判处有期徒刑7年至11个月不等的刑期;对贾建忠等4人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至1年3个月不等的刑期。
编辑:武文静
来源:山西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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