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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心!这家法院集中发放司法救助金53.5万元
初冬时节,已是万物萧条,冷风飒飒。
但在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四楼多功能会议室里却是暖意融融。这里正在举行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大会,会上对因执行不能而陷入生活困境的13件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发放了执行救助金共计53.5万元。
执行实践中,并非所有胜诉权益都能够通过法院的各项执行措施得以实现,这还得取决于被执行人是否有财产可供执行。当法院对被执行人穷尽了查控、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名单等各种执行措施后仍查找不到被执行人财产,导致无法执行到位时,这就是“执行不能”,也就是人民群众口中所谓的“赢了官司却拿不到赔偿”。据统计,在执行不能案件中,有较大一部分申请执行人因执行不能而陷入生活困境。为帮助该类申请执行人重树信心、渡过难关,吕梁中院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创新多元化执行救助模式,执行局的执行法官们全力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积极为他们申请司法救助金。此次发放的13件案件均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被害人有的被致残,有的家中丧失劳动力,均无经济来源,生活十分困难。
高育新指出,法院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和执行救助金时,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申请执行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希望能缓解申请执行人的燃眉之急。同时,吕梁中院将继续拓宽执行思路,创新执行方法,穷尽一切执行措施,最大限度兑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以强有力的举措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
编辑:武文静
投稿:吕梁中院
来源:山西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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