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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钟能做什么?5起案件!看迎泽速裁效率

山西高院 2021-05-03

20181026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决定,并于当日实施。新刑诉法明确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的原则,完善了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的程序规定,增加了速裁程序,加强了对当事人的权利保障。且看迎泽法院刑事审判团队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刑诉法办案要求,并迅速应用于办案实践。


迎泽法院于11月21日依照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集中审理并宣判5起案件。5起案件从立案受理到审结用时均在10天之内,从开庭到宣判全程仅需10分钟左右,不仅大大节省了刑事诉讼的时间成本,而且显著提高了刑事案件审理效率。



案件一


2018年2月某日,被告人张某向“园园(大名不祥)”购买土制海洛因后,在太原市中心医院附近其租住房内,容留武某吸毒三次。2018年4月某日,被告人张某在太原市中心医院附近永兴路一小旅馆开房,容留宋某吸毒一次。被告人张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案件二


2018年7月某日,被告人梁某驾驶一辆灰色宝马小型轿车逆行至太原市迎泽区朝阳街新开南路口时,被民警查获。经鉴定,其所持驾驶人为何某的驾驶证系伪造。被告人梁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



案件三


2018年5月某日,被告人王某驾驶比亚迪牌出租车在本市迎泽区西太堡街由西向东行驶至铁道桥东侧路段向西掉头时,与被害人张某驾驶的常光牌二轮摩托车发生相撞,造成被害人张华龙死亡、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被告人王某家属赔偿被害人张某家属155000元,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理赔被害人家属564332元,被害人张华龙家属对被告人王国宝表示谅解。被告人王某对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


案件四


2017年10月至11月,被告人贾某在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其住处内两次容留吸毒人员赵某吸食毒品土制海洛因。2017年11月某日在郝家沟街其驾驶的车内容留吸毒人员贾某吸食毒品土制海洛因。被告人贾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认罪认罚。被告人贾某主动交待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


案件五


2017年12月至2018年2月,被告人兰某编造各种理由向被害人陈某借款19550元,后被害人陈某多次索要未果,被告人兰某不断推脱并采取将被害人手机号进行限制呼入以及将被害人陈某的微信号删除等手段进行逃匿。案发后,被告人兰某家属已将赃款退还被害人,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被告人兰某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没有异议,且签字具结、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




以上五起案件的被告人经当庭宣判,分别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拘役,并处罚金。


这5起案件均适用了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确立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速裁程序。根据要求,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在庭审前将程序性事务前置,并告知被告人相关法律规定。因此,在庭审时,不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在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即当庭宣判,全程仅用时10分钟左右,判决后各被告人均认罪服判。


修改后刑诉法速裁程序的适用,在充分尊重和保障被告人程序性权利和实体性权利的基础上,既能有效节省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机关办案效率,又能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积极推行。同时,可以减少案件当事人的诉累,并有助于刑事案件审理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背景资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

(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作如下修改:

 

二十二、第三编第二章增加一节,作为第四节:

第四节速裁程序

第二百二十二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

第二百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速裁程序:

(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二)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

(三)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四)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量刑建议或者适用速裁程序有异议的;

(五)被告人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没有就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等事项达成调解或者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不宜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

第二百二十四条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规定的送达期限的限制,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当庭宣判。

第二百二十五条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第二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有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或者其他不宜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情形的,应当按照本章第一节或者第三节的规定重新审理。



编辑:侯成丽


来源:山西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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