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人! 专家教授与高院法官共同聚焦一个主题
12月19日,省高院与武汉大学法学院开展环境资源审判研讨座谈会。座谈会由党组成员、副院长翟瑞卿主持,著名经济法专家、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冯果,著名环境法专家、武汉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环境法研究所所长秦天宝教授等专家学者出席座谈会。我院审理环境资源相关案件的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审判人员参加座谈。
在座谈会上,专家教授们与审判环资案件的法官们就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及审判实践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研究。我院民四庭卜文礼庭长介绍了我省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问题。秦天宝所长就环境法研究所建设和环境法理论研究工作情况做了简要介绍,就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冯果院长表示,武汉大学法学院的一些学术研究成果在国际、国内学术上居于领先地位,下一步将与山西高院在人才培养、学术研究方面进行全方位、深层次的合作。
翟瑞卿副院长在座谈中指出
01
要加强培训合作
与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建立法官培训、学生实习的双向培训机制,为提高法官业务能力和培养法律人才创造良好环境。
02
要加强信息共享
积极开展环境资源法学理念创新成果交流,向武汉大学法学院推送典型案例,共同开展环资审判重点课题研究,搭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理论研究与审判实践“互利共赢”桥梁。
03
加强理论研讨
与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合作共同召开座谈会,开展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深度研讨,进行重点课题的深入交流,在更高层次和更大范围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司法保护理论支持和审判指导,共同努力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智慧成果。
背景资料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由武汉大学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原国家环境保护局于1981年共同创建,是中国乃至亚太地区首个开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教学和研究的机构。1999年研究所首批入选中国普通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是中国环境法学科中唯一的国家重点学科,也是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环境法学院认证并授牌的首个“全球环境法教学与研究高级培训基地”。2015年11月,研究所被确定为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理论研究基地。
编辑:梁慧杰
来源:山西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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