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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商银行原副行长栗建强受贿、行贿案一审开庭
3月29日,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董事、副行长栗建强受贿、行贿一案。
晋城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2年至2017年,被告人栗建强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职务调整、办理贷款、承揽工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公司法人及个人共43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005.67万元。2007年7月,被告人栗建强将收受他人的《庚申年》猴票一版(经鉴定价值人民币110万元)用于行贿。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栗建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栗建强还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本案将择期宣判。
供稿:霍敏翔
摄影:赵开开
编辑:侯成丽
投稿:晋城中院
来源:山西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