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27名!
没错
就是这么
简单直接
招人啦!
最高人民法院
所属6家事业单位
面向2019年
高校应届毕业生
招聘27名
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2019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6名)
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是最高人民法院直属事业单位,负责编辑、出版《人民法院报》、《人民司法》杂志(含《人民司法·应用》、《人民司法·案例》和《人民司法·天平》);负责运营和管理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国法院网、中国庭审公开网、人民法院执行信息网、融媒体中心,内设最高人民法院影视中心,是司法新闻宣传领域的主力军、主渠道、主阵地。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2019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向上滑动启阅)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六)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须为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非定向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部队院校、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非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毕业时须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其中,北京生源指入读高校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学生。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包括综合管理岗、新闻采编岗、编辑岗。
具体条件请扫码阅读“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2019年应届生公开招聘信息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27日止。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所需材料:
A.必备材料:
1.《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扫描件,登记表需经所在院(系)学生主管部门审核并签字盖章(贴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经所在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的课程成绩表原件扫描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交学校有关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扫描件。
扫码获取《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2019年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B.非必备材料:
1.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含封面、目录及正文)电子版或扫描件;
2.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扫描件;
3.可反映考生自身能力的其他材料扫描件。
C.寄送要求:
1.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将以上报名所需材料原件扫描(非拍照)成PDF文档,发送至联系邮箱,登记表及信息汇总表的电子版同步发送至联系邮箱。
2.电子材料请按照以下形式命名:报名岗位+姓名+材料名称,例如:综合管理岗1+张三+报名登记表。
3.本社不接受纸质版材料,请考生务必将有关材料原件予以扫描发送。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始前视情况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取消后,符合其他岗位招聘条件的,可申请调剂。
(三)笔试。
1.笔试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实施,重点考察新闻、法律、时政等知识以及逻辑分析能力、写作能力和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
2.通过资格审查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将于报名截止后一周内在中国法院网公布,请及时查看。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6: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聘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的,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三周内在中国法院网(www.chinacourt.org)公布,同时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每一位面试人员,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五)体检和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由高到低的顺序,各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到考生所在学校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国法院网(www.chinacourt.org)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有关反映的,按有关规定调查核实并做出处理。
(七)聘用。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等教育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进行审核,如有特殊情况,请主动联系招聘部门进行说明。
(二)公开招聘期间,报考者应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本次公开招聘年龄计算截至2019年4月。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花市北里西区22号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邮政编码:100062
监督电话:010-67556370
联系电话:010-67550704,010-67550813
邮箱:hr@rmfyb.cn
联系人:武老师 孟老师
七、纪律要求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详细、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2019年4月8日
(扫码下载传媒总社岗位一览表、报名表)
人民法院出版社2019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4名)
人民法院出版社成立于1986年,是全国法院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唯一直属的出版机构,是具有图书、网络数字、电子音像出版、电影电视剧制作、大型新闻期刊运营等多功能、跨媒体、综合性的出版企业,是全国专业和权威的司法实务图书出版中心、法院系统新闻宣传中心、全国法院文化建设中心、法律专业信息服务供应中心和司法资讯整合传播平台运营中心。
为加快新型媒体业务发展,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出版社拟公开招聘4名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事项如下。
(向上滑动启阅)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六)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须为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非定向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部队院校、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非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毕业时须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其中,北京生源指入读高校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学生。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人民法院出版社2019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请符合报考条件者以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提交相关材料进行报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报名材料包括:
1.经所在院(系)学生主管部门审核并签字盖章的《2019年人民法院出版社招聘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扫描件1份(扫描材料须本人签字);
2.经所在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的报考者攻读报考学历期间的主要课程学习成绩单扫描件1份;
3.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所获奖励等材料扫描件1份,近期二寸电子版免冠照片。
报名人员进入面试后须提供以上纸质材料,资格审查以经签名确认的书面材料为准。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通过短信的形式告知考生。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始前视情况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取消后,符合其他岗位招聘条件的,可申请调剂。
(三)笔试。笔试地点在北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人民法院出版社官方网站。(http://www.courtbook.com.cn/)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聘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的,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体检和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由高到低的顺序,各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到考生所在学校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民法院出版社官网(http://www.courtbook.com.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有关反映的,按有关规定调查核实并做出处理。
(七)聘用。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等教育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进行审核,如有特殊情况,请主动联系招聘部门进行说明。
(二)公开招聘期间,报考者应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本次公开招聘年龄计算截至2019年4月。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西院人民法院
出版社
邮政编码:100745
监督电话:010-67556370
联系电话:010-67550521,67550610
邮 箱:fayauncbs@163.com
传 真:010-67550521
联 系 人:许老师、刘老师
七、纪律要求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详细、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19年4月8日
(扫码下载人民法院出版社岗位一览表、报名表)
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2名)
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为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正局级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是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和其他工作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2019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事项如下。
(向上滑动启阅)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四) 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生不超过24
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六) 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 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须为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非定向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部队院校、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非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毕业时须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其中,北京生源指入读高校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学生。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30日,以电子邮件收到时间为准。根据公布的条件自愿报名,报名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交下列资料:
1.《报名登记表》(请下载填写后打印),并经所在院(系)学生主管部门签字盖章,需贴近期1寸免冠蓝底照片;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获奖证书;
3.职业资格证书或岗位上岗证;
4.在校期间科研成果(含封面、目录及正文)复印件。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请于报名截止日前将以上报名所需材料扫描(非拍照)后发送电子版至联系邮箱;纸质复印件可随后邮寄至通讯地址。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通过邮件、电话形式告知考生。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始前视情况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取消后,符合其他岗位招聘条件的,可申请调剂。
(三)笔试。笔试地点在北京,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聘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的,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体检和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由高到低的顺序,各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到考生所在学校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国法院网(www.chinacourt.co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有关反映的,按有关规定调查核实并做出处理。
(七)聘用。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等教育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进行审核,如有特殊情况,请主动联系招聘部门进行说明。
(二)本次公开招聘年龄计算截至2019年4月。
六、联系方式
联系邮箱:zgrmfyjgfwzx@163.com
联系地址:机关服务中心办公室(北京市东城区正义路东交民巷27号 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办公室1302)。
邮政编码:100745
监督电话:010-67556370
联系电话:010-67557512
传 真:010-85120659
联 系 人:曹老师
七、纪律要求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详细、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机关服务中心
2019年4月8日
(扫码下载服务中心岗位一览表、报名表)
人民法院信息技术服务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2名)
人民法院信息技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是最高人民法院直属事业单位,担负着最高人民法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主要负责全国法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规划、标准和规范的制定及实施;负责全国法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管理和指导;负责最高人民法院信息系统的建设及维护;负责“天平工程”项目建设;负责最高人民法院网络系统的技术服务、维护、司法数据研究与咨询服务等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信息中心2019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事项如下。
(向上滑动启阅)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六)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须为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非定向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部队院校、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非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毕业时须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其中,北京生源指入读高校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学生。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人民法院信息技术服务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17:00。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请下载填写《人民法院信息技术服务中心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于报名截止前发送至zgxxzxhr@163.com,邮件标题及附件规范格式为“报名岗位-学位信息-姓名”(例:司法数据研究岗-法学博士-张三)。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通过短信等形式告知考生。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始前视情况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取消后,符合其他岗位招聘条件的,可申请调剂。
(三)笔试。笔试地点在北京,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聘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的,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体检和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由高到低的顺序,各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到考生所在学校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有关反映的,按有关规定调查核实并做出处理。
(七)聘用。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等教育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进行审核,如有特殊情况,请主动联系进行说明。
(二)公开招聘期间,报考者应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本次公开招聘年龄计算截至2019年4月。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邮政编码:100745
监督电话:010-67556370
联系电话:010-67558130
邮 箱:zgxxzxhr@163.com
传 真:010-67558108
联 系 人:李老师
七、纪律要求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详细、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人民法院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2019年4月8日
(扫码下载技术服务中心岗位一览表、报名表)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2019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2名)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是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的从事应用法学和审判理论研究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编发《中国应用法学》杂志,并承担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秘书处的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2019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事项如下。
(向上滑动启阅)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六)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须为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非定向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部队院校、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非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毕业时须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其中,北京生源指入读高校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学生。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2019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报名方式:请符合条件者通过电子邮箱发送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同时邮寄书面材料。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5月10日
需要提交的材料:
1.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或统招统分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籍证明复印件各2份;
3.已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或者专著;
4.二寸彩色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通过电话形式告知考生。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始前视情况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取消后,符合其他岗位招聘条件的,可申请调剂。
(三)笔试。笔试地点及时间将于报名截止后一周内通知。参加笔试时应携带身份证、学生证。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聘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的,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五)体检和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由高到低的顺序,各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到考生所在学校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国法院网、中国应用法学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有关反映的,按有关规定调查核实并做出处理。
(七)聘用。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等教育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进行审核,如有特殊情况,请主动联系招聘部门进行说明。
(二)公开招聘期间,报考者应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本次公开招聘年龄计算截至2019年4月。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花市大街9号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
邮政编码:100062
监督电话:010-67556370
联系电话:010-67555929
传 真:010-67107840
邮箱邮箱:fyszhs2019@163.com
联 系 人:李 晶
七、纪律要求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详细、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
2019年4月8日
(扫码下载应用法学研究所岗位一览表、报名表)
国家法官学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2019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11名)
国家法官学院是最高人民法院直属事业单位,同时加挂“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国际交流中心”“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两块牌子,负责开展全国各级法院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是全国法院的教育培训基地、理论研究基地、对外司法交流基地和案例研究基地。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国家法官学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2019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事项如下。
(向上滑动启阅)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
(六)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须为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非定向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部队院校、两年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非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毕业时须取得与最高学历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对应专业。其中,北京生源指入读高校前为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学生。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详见“国家法官学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2019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每名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可登陆“公招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www.gongzhao.com.cn),未在公招网注册的报名人员请先注册,然后登录报名系统;报名时间截止4月26日。
报名者在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1)经所在院(系)学生主管部门审核并签字盖章的《国家法官学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2019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表》;(2)经所在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的主要课程学习成绩原件;(3)本人身份证、已取得学历证、学位证、获奖证书原件;(4)京内生源考生需提供本人户籍信息(包括户口薄扉页和本人页原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待进入面试时再提供纸质版材料。扫描件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gjfgxy2019@163.com),压缩包名称及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在国家法官学院网站公布。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始前视情况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岗位取消后,符合其他岗位招聘条件的,可申请调剂。
(三)笔试。笔试地点在北京,笔试时间为5月上旬,地点在国家法官学院丰台校区。笔试名单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国家法官学院网站公告栏。参加笔试时应携带身份证、学生证。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聘用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的,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面试名单及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国家法官学院网站公告栏。
(五)体检和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由高到低的顺序,各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到考生所在学校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国家法官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有关反映的,按有关规定调查核实并做出处理。
(七)聘用。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将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等教育部门发布的专业目录进行审核,如有特殊情况,请主动联系招聘部门进行说明。
(二)公开招聘期间,报考者应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本次公开招聘年龄计算截至2019年4月。
六、纪律要求
(一)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详细、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二)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七、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10-67556370
联系电话:010-67559300,010-67559299
传 真:010-67559299
联 系 人:马老师、曹老师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010-68771333、010-68771331
(咨询时间段:工作日9:30-17:30)
国家法官学院(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2019年4月8日
(扫码下载国家法官学院岗位一览表、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