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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法院悬赏找人,提供下落奖励20000元!
山西省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黄某某与被执行人冯军凯股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北京仲裁委员会(2016)京仲裁字第0933号裁决书,于2016年10月26日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裁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但被执行人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黄某某以被执行人故意躲避执行为由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请求本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冯军凯发布悬赏公告。为有效制裁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的行为,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财产调查着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ー条的规定,本院决定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实行公开悬举报,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冯军凯
涉案金额:
8983200.00元
身份证号:1424011973****1459
首执案号:
(2016)晋07执342号
恢复执行案号:
(2017)晋07执恢18号
家庭住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王湖路12号
悬赏期限:一年
悬赏内容: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
悬赏金额:举报被执行人行踪和去向的,一经查实并被法院采取司法拘留的悬赏金额20000元,凡是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的,经法院查证属实并通过该线索查找到被执行人财产的,申请执行人同意向提供线索的单位和个人支付执行到位金额5%的悬赏金,相关费用由申请执行人承担。
二0一九年四月十六日
联系人:王法官
联系电话:0354-3129426
本院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龙湖大街167号
邮编:030600
编辑:侯成丽
来源:晋中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