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不进的法拍房?腾!
2019年10月22日,潞州区法院开展了一次声势浩大的执行攻坚行动,这是城、郊区法院合并为潞州区法院后的首次房屋强制腾退行动,潞州区法院用实际行动诠释司法为民的内涵,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法律威严。
本案源于原告骈某某与被告李某某、明某借款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二被告未能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遂申请强制执行。潞州区法院受理该起执行案后,依法将被执行人李某某名下位于长治市太行西街省建巷华苑南区某房屋进行公开拍卖,最终被申某某以677950元高价购竞得,但被执行人却以各种理由拒不搬出已被拍卖的房屋,致买受人的权益得不到保护。
保障买受人的权益,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和被执行人李某某谈话,对其释法明理,劝其尽快腾房,李某某自恃家中有八旬老父,拒绝腾迁,法院遂张贴腾房公告,限期自觉腾房,但其仍一意孤行。10月21日上午9时,执行干警与李某某电话联系,告知其腾房公告期已满,再不主动腾房,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但李某某仍置若罔闻,法院决定依法强制执行。
领导对本次行动高度重视,为确保执行行动取得实效,在10月21日下午召开专门会议,制定了强制腾房预案,对腾房行动做出了详细安排和周密部署。同时邀请人大代表、新闻媒体、社区工作人员见证此次强制执行全过程;考虑到被执行人的父亲年纪较大,还联系医院委派救护车予以协助。
上午9时许,法院20余名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一方面对李某某的父亲做思想疏导、稳控工作,另一方面迅速安排专人对室内所有物品进行登记造册并评估,对强制执行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拍照并保全证据,确保整个腾房过程安全有序。被执行人在强有力的执行措施威慑下,最终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将所侵占的房屋腾空,执行行动取得圆满成功。
本次执行行动迅速、利落,现场人大代表、房屋买受人、围观群众对法院严打失信被执行人的行动表示赞同,认为本次行动极大的提升了该社区的法制氛围,有力的提升了法院执行的司法权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强制腾退行动是震慑失信被执行人的一种必要举措,下一步,潞州区法院将全面强化执行措施,通过各种司法强制手段,加大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行为的打击力度,使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不良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确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基本得到及时依法执行,提升执行工作水平,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全力维护社会诚信与公平正义,兑现人民法院“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的庄严承诺。
编辑:任路
来源:潞州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