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中院出台三项意见为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司法服务保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各项决策部署,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立足法院工作实际,朔州中院制定出台《关于为全市依法防控疫情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关于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相关民事法律纠纷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面提升服务保障疫情防控的司法能力和工作水平,为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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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强调
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统一领导,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深刻认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服务和保障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开展。
《意见》指出
全市两级法院要强化服务和保障疫情防控的责任担当。坚持法治思维、法治方式,依法严惩抗拒疫情防控措施、妨害疫情防控工作、扰乱医疗机构和公共场所秩序、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盗窃、诈骗、哄抢、抢夺、破坏疫情防控款物、失职渎职等犯罪;依法妥善审理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合同纠纷、公益捐赠纠纷、行政纠纷和受疫情影响引发的金融纠纷;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与疫情防控相关的重点物资生产运输等所涉案件,设立“绿色通道”,快立案、快审理、快执行;坚持善意、文明理念,对涉企业执行案件慎重采取强制措施,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复工复产的影响,在法治轨道上助力疫情防控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意见》要求
全市两级法院要提升服务和保障疫情防控的司法效能。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既保障诉讼参与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又高质高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做到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两不误。注重司法便民惠民,大力提供线上诉讼服务,做到疫情防控措施不懈、司法便民服务不停。积极参与联防联控,切实增强协同防控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决策部署,形成共同“战疫”的整体合力。强化舆论宣传引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普及疫情防控法律知识,引导广大群众遵纪守法,为疫情防控营造良好法治和社会环境。
编辑:梁慧杰
来源:朔州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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