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讲述少年犯罪的《隐秘的角落》在全网热播,剧情之精彩,制作之精良,令众网友连连称奇。朱朝阳、普普、严良三个孩子一波又一波打破常规的行为操作,不少网友将他们看作“坏孩子”。正如剧中朱朝阳所言:“幸运的人一生被童年治愈,不幸的人一生都在治愈童年,每个走向黑暗的灵魂,不过是不幸家庭里走出的牺牲品。”
三个孩子之所以会做出这样的事情,归根结底还是他们不幸的家庭。
朱朝阳父亲出轨离婚后,一不给朱朝阳资金支助,将儿子丢给收入低微的母亲;二不给朱朝阳关爱,平时仅有客套的关心,当前任儿子和现任女儿产生冲突时永远站在女儿一边。相反,朱朝阳妈妈虽然很爱儿子,但不懂如何教育,且自己身上存在一定性格缺陷,这种环境下,儿子生活压抑、苦闷。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下,虽然成绩尚可,但由于其性格因素,加之对外界社会接触不深和认识不足,这无疑是给主人公之后的行为埋下了伏笔。普普、严良虽然和朱朝阳的经历不同,但同样各有各的不幸。普普父母车祸去世,只能和弟弟流落孤儿院,一个女孩子不得不独自面对种种挫折,不得不为了保护唯一亲人弟弟去敲诈杀人犯张光亮。严良还是小孩子的时候,母亲不知所踪,父亲又因吸毒入狱,小小年纪就被送到孤儿院,并和普普相识,但是在条件简陋、管理腐败的孤儿院,只能说严良没有被饿死。同样,也没受到应有的教育,只有孩子之间、孩子和孤儿院工作人员之间的龌龊。由此,严良一直没有形成正确的是非观。
《隐秘的角落》,虽然只是一部电视剧,但艺术源自生活。社会中,因婚姻关系破裂变更而使孩子深受其害的案例比比皆是。
比如夫妻离婚,谁都不愿意养孩子,将孩子丢给长辈,成为留守儿童。又或者夫妻离婚,将孩子丢给收入低微的母亲,然后不闻不问,让孩子饱受困苦的。再如,离婚重组家庭后又生了孩子的,后爸、后妈虐待孩子,财产不分给孩子等等问题。可见,当夫妻关系破裂、需要离婚,或者离婚后将要再婚的时候,不能只顾及自己的利益得失,还要注重保护、关爱孩子。具体而言,保护孩子的利益,一是保证孩子能够得到应有的关爱照顾,二是保证孩子的成长能够获得足够的物质支持。我们集中关注第二个问题,即在婚姻关系变动时如何保障孩子的利益!以自己为投保人,以孩子为受益人,购买较为大额保险,如年金保险、带有寿险功能的储蓄保险。这种做法的好处是:1,可以通过保险方式截留住家庭财产,为孩子将来的生活费、教育金提供一个基本的保障,以防止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风险;2,减少须分割的夫妻共同,由于保险的受益人是孩子,在离婚纠纷中法院秉持保护儿童利益的原则,就算该保险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一般不会进行分割。
当然,具体案例需要具体分析,如果一方抢在离婚前突击购买保费巨大的保单,这笔保费在夫妻共同收入中占比相当大,而且子女都已经成年,根本不需要这样的年金保单给子女成长教育经费支持,那么,在法官就不会认可这种保险。
房车等财产都是一个孩子日后最主要的社会财产,为避免日后夫妻离婚时,获得抚养权方不能分得车房,致使日后孩子利益受损,小编建议夫妻若感情不佳,可以将夫妻名下车房转让给孩子,有条件者可以直接为孩子购置车房等财产。这样做,一来可以避免日后离婚,车房被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被分割,二来由于毕竟是转到孩子名下,是为了孩子好,对方也不会太过不情愿或者是产生警惕进而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除了购置财产,为孩子留存财产的方式还可以通过财产赠予协议的方式。这一方式,有两大优势,一是在离婚时夫妻双方若对财产分配有争议不能协调,通过赠与协议给予孩子是一个比较折中双方都可以接受的方案,二是该种赠与协议无论后续出现什么矛盾,一般都不能被撤销。
- 一方面订立离婚协议,约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后续问题,都是为了解除婚姻关系这一根本目的,在夫妻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且不可逆的情况下,除非有证据证明一方是受到了欺诈、胁迫,一般都不能再次更改。
- 另一方面,根据法律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在赠与协议签订后不能被撤销,向孩子赠予财产的协议正属于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为了保护孩子的利益一般也不允许更改撤销。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原生家庭影响着孩子一生的轨迹。当夫妻感情出现裂痕,婚姻关系走到尽头时,我们或许不能保证对孩子的足够关爱,但是仍然可以通过上述方式为孩子争取财产利益的最大化,为其日后成长保驾护航,不让《隐秘的角落》中孩子的悲剧再度上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