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6亿,身陷囹圄12载,曾比肩马云、王健林,他以血淋淋的牢狱生涯警醒企业高净人群一件事
人生短短几个秋,一寸光阴一寸金。
十二年光景,若是对于一个普通人而言,可能只是转瞬即逝,回望人生时的一声嗟叹。但对于一个心有猛虎、不甘平凡的商业奇才来说,又意味着什么?
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在历经12载的牢狱之难后,国美创始人黄光裕正式官宣出狱。时光荏苒,黄光裕再度归来。不禁令人去想,在失去主心骨的这些年,国美在一路跌宕里丢失的到底有多少?
如果没有黄的铃铛入狱,今日之国美,可能绝非我们今日所见到的国美,或许它已经走出了世人难以预料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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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24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刑罚执行机关的报请,依法裁定对黄光裕予以假释,假释考验期限自假释之日起至2021年2月16日止。
消息一出,国美系在A股和港股的股价一路飙红,短短半天市值暴涨80亿元人民币。一代商界传奇归来,江湖必将轰动。
黄光裕,出生广东潮汕,虽然出身草莽,初中辍学,但还是凭借着潮汕人的拼劲和经商头脑,从贩卖家电开始,一路白手起家,缔造了千亿帝国国美电器。
当年,黄光裕三次问鼎中国大陆首富,地位丝毫不逊色于今天的马云、王健林等商界大佬。
2008年,黄光裕正是春风得意,意图借着北京奥运的春风,让事业再上一台阶的时候,不料公检法突然出动,逮捕了黄光裕及其妻子杜鹃!
堂堂中国首富为何锒铛入狱?
根据检察院指控,黄光裕涉嫌内幕交易罪。当时,黄光裕有三个身份,国美电器有限公司法人、北京鹏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07年4月,中关村上市公司拟与鹏泰公司进行资产置换,黄光裕参与了该项重大资产置换的运作和决策。在该信息公告前,黄光裕决定并指令他人借用龙燕等人的身份证,开立个人股票账户并由其直接控制,累计购入中关村股票976万余股,成交额共计人民币9310万余元,账面收益348万余元。
2007年7、8月,中关村上市公司拟收购鹏润控股公司全部股权进行重组。在该信息公告前,黄光裕指使他人开立相关个人股票账户,并安排被告人杜鹃协助管理以上股票账户,累计购入中关村股票1.04亿余股,成交额共计13.22亿余元,账面收益3.06亿余元。
黄光裕于2008年8月被逮捕后,其家人律师都做了无数工作,意图救回国美的灵魂人物,但终究未能成功。
2010年8月3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黄光裕非法经营罪、内幕交易罪和单位行贿罪案终审宣判,维持一审判决,黄光裕获有期徒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其妻杜鹃改判缓刑,即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当庭释放。
二、入狱对国美的影响
入狱,影响远不止于黄光裕个人,而是整个商业帝国的牵一发动全身。
首先,在黄光裕入狱后,国美马上掀起了控制权争夺战。黄光裕的旧部,国美的二号人物陈晓在稳定住国美局势后,马上发起的 “争夺国美控制权” 的内部事变,以利相诱将董事会成员都拉拢到自己旗下,以彻底驱逐黄光裕派的势力。
幸免于牢狱之祸的妻子杜鹃临危受命,剪掉齐肩长发,从家庭主妇到代夫上阵,扛起了“守住国美”的大旗,联合机构投资者贝恩和黄光裕旧部,全力驱逐夺权者。虽然这场战争以陈晓离开落幕,杜鹃带领的黄光裕家族赢得最后胜利,但最后还是不得不将董事长位置让给原大中电器的董事长张大中。
另一方面,失去了黄光裕的领导,国美近十年来可谓是“逆水行舟”。
根据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指导、全国家用电器工业信息中心编制的《2019年中国家电行业年度报告》显示,2019年国内市场家电零售额规模8032亿元,同比增长率为-2.2%,国美仅以5.8%的份额,位列中国家电市场全渠道销售规模第四名,前三名则分别被苏宁易购(8.930, 0.08, 0.90%)、京东、天猫占据。
其中,线上渠道方面更是惨淡,京东、苏宁、天猫分列一、二、三名,并且合计占到线上总份额的 90.8%,国美仅占1.4%,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三、企业家不能踩的红线
黄光裕虽已重获自由,但失去的12年始终是回不来了,时代也不再是黄光裕的时代!企业家一旦踩踏法律红线,就可能是万劫不复。
光阴流转,世界还是那个世界,世界也不再是那个世界。
那么,公司实际经营中,怎么建立红线意识,防范潜在法律风险呢?
树立“法人独立财产权”的意识
公司一旦设立,即独立于股东成为法律上单独的主体(谓之法人),股东投入的股本金变为公司财产。企业家朋友一定要改正自己是企业老板或者大股东,公司的就是自己的,可以随意支配公司资产的想法,否则公司个人混同,日后公司经营风险将会祸及个人财产。
了解刑事法律规范,知法畏法守法
身家千万、上亿的企业老板可能觉得动用企业资金几十万、上百万资金等仅涉及小数目的违规行为,不会导致很严重的后果。实际上,我国刑法中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的起刑点并不高,就拿职务侵占罪而言, 6万元即可追诉入罪, 100万元即可判处5年以上徒刑,最高至15年封顶。勿以恶小而为之,杜绝侥幸心理,防患于未然。
遵守公司章程和治理结构
公司章程和治理架构不仅是公司利益的保护伞,更是企业家防范法律风险的指南。一般来说,遵循公司章程的行为,通过公司决策机构做出的合规决策,即便最后产生不良问题,也能因为合规合章,而不涉及企业红线。
若企业家在公司中实行一言堂,无视规章和治理架构规制,就算最终结果良好,也可能因为触及企业红线而被追究,更不用说出现问题的情况。
因此,对于公司章程规定的重大事项,如对外担保事项,重大资产处置,需要开股东会、董事会决策的,一定要走决策程序,避免私自行动。
避免股东之间关系矛盾激化
股东,特别是大股东对公司内幕最为了解,也最容易收集有效证据。若是股东“反水”举报,往往是一报一个准。因此,股东间如因为公司经营决策,权力、利益分配、性格差异等发生矛盾,务必通过既定游戏规则处理分歧,如表决权,退出机制、公司僵局强制解散等,万不可制造割裂,拒绝沟通,甚至诉诸暴力,使矛盾步步激化,致使一方“被迫”提起刑事控告。
妥善处理关联方交易
关联交易也是企业家出问题的重灾区,因为关联交易常常会成为股东掏空公司、损害公司利益的工具,而且,就算关联交易并无不良目的,也容易因为不合规不合程序而造成瓜田李下、有理说不清的囧境。
因此,当涉及关联方交易时,建议披露关联关系、交易条件,通过股东会、董事会或其他书面形式征求其他股东、董事的意见,经其他股东或董事同意后实施交易,或者制定公司关联方交易管理制度,依照制度履行披露、审批流程。
妥善处理公关费用等报销事项
在众多公司成本中,特别强调公关费,是因为公关费名目多样且很多情况下是先消费后报销,常常会成为行贿受贿罪、职务侵占罪的温床。
因此,企业家和公司宜早日对公告费用使用制度进行规范,由股东会、董事会制定公关费制度,就公关费的审批、使用、报销作出规定,并从公司支取,如确需股东个人垫付,则也应先报公司同意,然后以公司认可的方式报销。
同时,企业家个人也应当避免在不知会其他股东、公司的情况下私自垫付公关费用,并根据职权直接将报销费通过业务合同方式直接划转至关联方由自己支配。
想当年黄光裕三次问鼎中国首富,而如今福布斯中国400富豪榜公布,黄光裕家族的排名已经跌落到第280位。杜鹃对黄光裕的承诺“还你一个更好的国美”,现在也仅能说是勉强没有“败光”。
前车之鉴,后事之师。企业家朋友们应当吸取教训以免重蹈覆辙,企业家创业是为了彰显人生价值,成就事业,福荫家人,万万不可踩踏红线、因小失大,让家庭破碎,使得多年心血付之一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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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黄利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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