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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论《金瓶梅》成书方式“过渡说”​(上)

周 钧 韬 金学界 2022-11-26




作者按:
拜读王平先生在金学界公众号上刊出的论文《金瓶梅的早期传播及其成书时间与作者问题》很受教益。同时也激发了我讨论成书问题的兴趣,于是拿出这篇旧作来请诸君研究批评指正。
此文从1990年起到2012年止,历时22年三易其稿,亦发表了三次。每改一次都将理论观点和立论依据向前推进一歩,使其日臻完善。可以说这是唯物辩证法的否定之否定规律和黑格尔的“扬弃”理论的有效实践。   

                                                  2019.12.3.



在长期的争论中,《金瓶梅》的成书方式问题,已形成各执一端的两说,一为“艺人集体创作说”,一为“文人独立创作说”。

笔者在20年前就提出了第三种观点:《金瓶梅》既是一部划时代的文人创作的开山之作,同时又不是一部完全独立的无所依傍的文人创作,它依然带有从艺人集体创作中脱胎出来的大量痕迹。

因此,它是一部从艺人集体创作向文人独立创作发展的过渡形态的作品。①经过多年的检验,此观点得到了部分研究者的赞同和支持。但作为一个“新说”,还缺乏一个高度凝练的表述形态。

对此,笔者又经过了多年的审视、提炼,从而将上述观点概括为“过渡说”,在拙著三卷本《周钧韬金瓶梅研究文集》②中正式提出:《金瓶梅》成书方式“过渡说”。

但此说远未成熟。在作进一步研究的基础上,笔者对“过渡说”又有了重要的新发展。



“艺人集体创作说”不能成立


“艺人集体创作说”是潘开沛先生在1954年提出的,至今信奉者不乏其人。他们的主要论据如次:

 

《金瓶梅》……像《水浒传》那样先有传说故事,短篇文章,然后才成长篇小说的。它……是在同一时间或不同时间里的许多艺人集体创作出来的,是一部集体的创作,只不过最后经过了文人的润色和加工而已。③

 

它和《水浒传》一样,都是民间说话艺人在世代流传过程中形成的世代累积型的集体创作④

 

作者在再创作前,《金瓶梅》的流传在民间的故事和说唱中,已成雏形或轮廓及片段,然后由……文人进行创造性的加工整理。⑤

 

他们的观点,似可作如下概括:

一、《金瓶梅》在成书前,社会上已有“金瓶梅”的故事在民间的故事、说唱中流传,这就是《金瓶梅》赖以成书的“雏形或轮廓及片段”,亦可谓之“金瓶梅”故事的“集群”;

二、《金瓶梅》与《水浒传》一样,是将那些“金瓶梅”的故事“集群”,加以联缀、整理加工而成书的,因此它属于世代累积型的艺人的集体创作。

而他们立论的主要根据,就是《金瓶梅》中抄有大量的话本、戏曲中的文字。

《金瓶梅》中确实抄了许多话本、戏曲中的文字,但这种现象恰恰不能证明他们立论的正确。

《水浒传》的成书过程确是这样的。早在宋代的说话中,已有关于“水浒”的故事。


        

据罗烨《醉翁谈录》载,当时说话中“公案类”有《石头孙立》,“朴刀类”有《青面兽》,“杆棒类”有《花和尚》、《武行者》。

这些显然是《水浒》故事中有关孙立、杨志、鲁智深、武松的故事。元末明初无名氏的《大宋宣和遗事》,可说是《水浒传》的“雏形或轮廓”。

其中写到宋江等三十六人的故事。杨志卖刀,晁盖等八人劫取生辰纲后上太行山、梁山落草;宋江杀阎婆惜后受张叔夜“招诱”,“后遣收方腊”等故事,《遗事》中均已出现。

三十六人的名字和绰号亦大多同于《水浒传》。元代还出现了不少《水浒》戏。如高文秀的《黑旋风斗鸡会》、《黑旋风乔教字》、《双献头武松大报仇》;

康进之的《李逵负荆》;李文蔚的《燕青博鱼》、《黑旋风双献功》、《燕青射雁》;

红字李二的《折担儿武松打虎》、《病杨雄》;

无名氏的《小李广大闹元宵夜》、《宋公明劫法场》、《张顺水里报冤》、《梁山泊七虎闹铜台》、《王矮虎大闹东平府》、《宋公明排九宫八挂阵》等等共三十多部。

而且,在《李逵负荆》、《燕青博鱼》等剧本中,梁山英雄已有三十六大伙,七十二小伙,地点是梁山泊;《黑旋风双献功》中已出现“寨名水浒,泊号梁山”等文字。

这些由艺人集体创作的世代累积的《水浒》故事,在说话中、在戏曲中广泛地流传着,后来才由施耐庵等文人将它们收集、联缀、整理加工,再创作而写成长篇小说《水浒传》。

说《水浒传》是世代累积型的艺人集体创作,事实俱在,毋庸置疑。

既然潘氏等认为,《金瓶梅》也是这样成书的,那么我们就有必要找出在《金瓶梅》成书前,在社会上流传的艺人创作的“金瓶梅”故事,或称之为“雏形”、“轮廓”、“片段”、“集群”,即有关“金瓶梅”故事的话本和戏曲。

但十分遗憾的是,我们至今一部也没有找到。

须知,与《水浒传》成书过程相类的《三国演义》、《西游记》,在它们成书前均有不少有关“三国”、“西游”故事的话本、戏曲,且能流传至今。

而惟独比上述三部成书均晚的《金瓶梅》的话本、戏曲,不仅查无实据,而且在当时的笔记、目录等一类书,如《醉翁谈录》、《宝文堂书目》、《也是园书目》、《录鬼簿》中,均见不到它们的踪迹。



   《录鬼簿》序篇


上述这些情况奇怪吗?不奇怪。它已能证明,在《金瓶梅》成书前,社会上根本没有金瓶梅的故事在说话和戏曲中流传,“雏形”、“轮廓”、“集群”云云,就更难说了。

此外,我们还可以从《金瓶梅》早期流传情况来验证。《金瓶梅》大约成书于明代隆庆朝前后。

据现有史料分析,在社会上较早见到《金瓶梅》(半部抄本)的是董其昌,时间在万历二十三年或稍前。

嗣后见到的有袁中郎、袁小修、薛冈、沈德符、冯梦龙、马仲良等人。

董其昌对袁小修说:“近有一小说,名《金瓶梅》,极佳。”⑥
袁中郎《与董思白》书云:“《金瓶梅》从何处得来?伏枕略观,云露满纸,胜于枚生《七发》多矣。”
袁小修《游居柿录》云:“后从中郎真州,见此书之半,大约模写儿女情态俱备,乃从《水浒传》潘金莲演出一支。”
冯梦龙则“见之惊喜,怂恿书坊以重价购刻”。⑦

从他们见到《金瓶梅》的异常心情中可以看出,《金瓶梅》是突然出现在人世间的,他们毫无思想准备

如果说社会上早已有《金瓶梅》故事流传,话本中、戏曲中早已有讲说传唱,小说不过是加工整理这些现成的故事而成书的,那么他们当不会如此“惊喜”,如此迫不及待地追寻来龙去脉,迫切要求阅读全稿。

此外,这些人还对《金瓶梅》到底影射何人何事,作了许多猜测。

如袁小修《游居柿录》云:“旧时京师有一西门千户,延一绍兴老儒于家。老儒无事,逐日记其家淫荡风月之事,以西门庆影其主人,以余影其诸姬。

谢在杭《金瓶梅跋》云:“相传永陵中有金吾戚里,凭怙奢汰,淫纵无度,而其门客病亡,采摭日逐行事,汇以成编,而托之西门庆也。

屠本畯《山林经济籍》云:“相传为嘉靖时,有人为陆都督炳诬奏,朝廷籍其家。其人沉冤,托之《金瓶梅》。

尽管这些猜测差异极大,且缺乏根据。但“猜测”的本身就很能说明问题。这说明袁小修等人在见书以前,对《金瓶梅》的故事毫无所闻,毫无所见,因此一接触此书就引起了极大的好奇心,以致对猜测此书影射何人何事问题十分有兴趣。

如果说《金瓶梅》故事早已在民间传唱,他们亦早有所闻,他们还能有这种好奇心吗?

其实,从以上这些引文中就能看出,《金瓶梅》确实是文人写出来的,而非说话人说出来的,艺人演戏演出来的。这难道不是事实吗?



《金瓶梅》如何移植、借用话本、戏曲中的文字


“艺人集体创作说”立论的主要根据,是《金瓶梅》中移植了话本、戏曲中的大量文字。对此,我们有必要作具体分析。

一、关于故事情节的移植、借用。

《金瓶梅》借抄、移植了前人话本、戏曲中的不少故事情节,大体有三种情况:

1、搬入式的移植。即将整篇话本的故事情节(或主要情节)大段大段地移植到《金瓶梅》之中。

例如对话本《戒指儿记》、《志诚张主管》、《新桥市韩五卖春情》等情节的移植即如此。

《戒指儿记》叙陈玉兰与阮华私合,其中有尼姑受贿牵线,以阮华贪淫身亡而终。

《金瓶梅》将整个情节概述式地抄录在第三十四回和五十一回中。《志诚张主管》叙小夫人主动勾引主管张胜,而张不为所动。

《金瓶梅》将整个情节作了某些细节性的改动,抄入第一回和第一百回中。

《新桥市韩五卖春情》叙暗娼韩金奴勾引吴山事,《金瓶梅》更是成篇地抄入第九十八、九十九回之中。

2、个别或部分情节的抄借。这是一种只顾一点而不及全篇式的抄录。

例如,《金瓶梅》第一回类似入话的部分,借抄了《刎颈鸳鸯会》话本的入话部分,而话本的主体情节则弃之不用。

传奇《宝剑记》第十出林冲算命,第二十八出赵太医诊病,第四十五出锦儿自尽等等情节,被《金瓶梅》分别抄入第七十九回、六十一回、九十二回之中。显然这些情节在《宝剑记》中属个别的次要情节而非主体情节。

3、既是移植同时又作了较大的改动。

其中作为主体情节移植而又有较大改动者,如《戒指儿记》;作为个别情节抄借而又有较大改动者,如《宝剑记》中第五十一出关于讽刺僧尼丑行的一段文字(抄改在《金瓶梅》第六十八回中)。

                宝剑记

 

《水浒传》与《金瓶梅》都抄录了话本、戏曲中的情节,从表面上看两者的成书有其一致性,但从本质上看却有极大的差异性。

其一、《水浒传》所抄的均为叙水浒故事的话本和戏曲,而《金瓶梅》所抄的话本、戏曲却没有一本是叙金瓶梅故事的。

这些话本、戏曲中的故事情节本来与《金瓶梅》毫不相干,只是《金瓶梅》作者在创作时,一方面为小说情节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又受到这些话本,戏曲的情节的启示,因此择其有用者改头换面地抄借、移植到《金瓶梅》之中。

用现代的观念来看,这完全是一种抄袭。《金瓶梅》显然不是由这些话本、戏曲中的故事情节联缀、加工整理而成书的,这难道还能有什么疑义吗?

这当是《水浒传》与《金瓶梅》在成书问题上的本质区别。

其二,两者同为抄录话本,戏曲,但《水浒传》编撰者所作的工作是将叙水浒故事的话本、戏曲进行联缀、加工整理,而《金瓶梅》作者所作的工作是将本来与《金瓶梅》故事毫不相干的话本、戏曲故事,进行改头换面、移花接木式的加工改造,使其为我所用,成为《金瓶梅》故事中的有机组成部分

因此,经过《金瓶梅》作者改造加工而抄入小说中的情节,与原话本、戏曲中的情节,从表面上看差异不大,但实质上已有了质的区别。

试以《戒指儿记》话本为例:原作为一则男女私通而致祸的故事,抄入小说时则成了一则人命官司;原作的宗旨是告诫人们,男女成人后要及时婚嫁,否则必然致祸,而《金瓶梅》作者抄录时改变了这一宗旨,强烈地表达了谴责僧尼丑行的思想。

二、关于人物形象的移植、借用。

《水浒传》中的人物形象,基本上来源于话本、戏曲。《大宋宣和遗事》中已有三十六个人物,元曲中发展到七十二人、一百零八人。

其主要人物在话本、戏曲中大体已经成型,各自有其性格特征和事迹(当然主要人物和次要人物在成型问题上差异极大)。

作为联缀、加工整理,《水浒传》在成书时并不需要改变这些人物形象和人物的姓名。

《大宋宣和遗事》中三十六人的姓名和绰号,除个别有改易外,在《水浒传》中都能找到。

《金瓶梅》则不同。《金瓶梅》中虽然移植了话本、戏曲中的人物形象,但其姓名都作了改易。

话本《新桥市韩五卖春情》中的主要人物吴山、韩金奴、胖妇人,在移植到《金瓶梅》第九十八回时改成了陈经济、韩爱姐、王六儿。话本《志诚张主管》中的主要人物小夫人、主管张胜,移植到《金瓶梅》中成了春梅、虞候李安。

《戒指儿记》中的阮华阮三郎、陈玉兰,移植时改成阮三、陈小姐、尼姑王守长成了薛姑子。

戏曲《宝剑记》中的自尽者锦儿(林冲妻的代嫁者),《金瓶梅》中易为西门大姐。

《金瓶梅》在借抄话本、戏曲时一定要改变人物的姓名,其根本原因在于话本、戏曲中的人物与《金瓶梅》中的人物本无联系。

《金瓶梅》自有它自己创造的人物系统。

《金瓶梅》中西门庆、潘金莲、王婆等人名,因为《金瓶梅》是以《水浒传》中西门庆和潘金莲的故事为引线,加以扩大和再创作而成书的,因此人物姓名雷同,这是自然之理,不足为怪。

另有些人物,则是它自己的创造。吴月娘、李瓶儿、孟玉楼、陈经济、春梅等都是《金瓶梅》自己创造的重要人物。

《金瓶梅》作者在创造这些人物时,一方面从社会生活中去加以提炼、概括,另一方面从话本、戏曲中去借鉴前人创造的艺术典型。

陈经济是个淫欲无度、浪荡公子的典型,与话本《新桥市韩五卖春情》中的艺术典型吴山相类。

因此在塑造陈经济这个典型时,《金瓶梅》作者从吴山这个形象上得到启示,并将其性格、事迹移植到、融化到陈经济这个典型形象之中。

这就是吴山这个形象已被《金瓶梅》所借用,但吴山这个名字却不能出现在书中的原因。


    


同样的道理,《志诚张主管》中小夫人形象,被《金瓶梅》作者在塑造春梅的形象时所借用、所吸收,“小夫人”这个名称亦当然不可能在《金瓶梅》中出现。

以上我们分析了《金瓶梅》移植、借抄话本、戏曲的种种情况,可以得下如下结论:

1、《水浒传》是叙水浒故事的话本、戏曲眹缀、拼集、加工而成书的;《金瓶梅》是对与金瓶梅故事毫不相干的话本、戏曲作改头换面,为我所用的移植、借用。

2、《水浒传》的主体故事和人物形象即是对叙水浒故事的话本、戏曲的眹缀、拼集;《金瓶梅》的主体故事和人物形象,是直面当时代社会生活的文人创作。


(待续)


本文由作者授权刊发,原文分别刊于《周钧韬金瓶梅研究精选集》(台北:学生书局2015年6月。)及《周钧韬金瓶梅研究文集·第一卷》(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10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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