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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书法:美学失语与内功缺失

朱中原 楞个想 2022-09-24

茶余闲聊时,经常会聊到这样一个话题:某某书家近年来越写越退步。这不是什么需要遮掩的话题,而是书法界茶余饭后的必要谈资。甚至在今天,可以摆在桌面上直言。出现这种情况,不能说都是浮躁所致,至少我知道,很多人在成名之后愈加勤奋,不断探索。精神诚可贵,但效果实不佳,甚至陷入困惑,不知该走往何方。


晋祠铭 局部 唐 李世民


为什么会如此?根源在于审美方向出了问题。成名之后,我们习惯于变法创新,随意摆动,随性结字,随便造型,扭曲汉字,变乱古法,打破了汉字书法最基本的审美。有些书家,早些年的时候,还能老实写字,路子走的正,但成名之后,一走上变法创新之路,则出现问题。变法当然应该提倡,但不能是脱离汉字结字规律的胡乱变法,比如追求结字的夸张、线条的缠绕、造型的扭曲、笔画的肢解、章法的摆动等等,并将其称为艺术创造,形成了一种错误的美学观,从而出现审美大滑坡。这就好比人的身体,四十岁以前,固执地认为自己身体挺好,不生病不感冒,但四十岁以后的某一天,突然被疾病打倒,这才意识到原来身体并不那么好。


问题的根源是什么?


任何事物的出现都不是突然,这只是表象,而是慢慢积累而成。书家一变法就出问题,不是变法本身有问题,而是先前底子没打好,审美方向出了问题。对于大部分专业书家而言,审美风格与审美取向都不是问题,几乎每个书家都有自己的审美取向与审美风格,但这不等于就具备了正确的美学观。艺术美是十分微妙的,尤其是书法美,具有其他艺术所不及的难度与高度。懂得了其他艺术的美,未必就能懂得书法美。书法美具有规定性和特殊性,它来自于汉字之美和笔法之美,是汉字美基础上的艺术表现。汉字和笔法本身就意味着美。汉字从一诞生,它的点画、线条、结字等,就具备了固定的美学原则,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不能随意变换造型,变乱结体,每一笔画的表现都必须具有谨严的法度,这就是所谓笔法。笔法是书法的根本,笔法不对,书法等于零。书法艺术的创造在于变,但无论如何变,都必须遵循汉字最基本的结字规律,遵循笔法。当然,书法不等于汉字本身,但又必须以汉字为基。脱离了汉字之美的书法,便不具有美的价值。这是一个基本前提。脱离了这个基本前提来谈书法的审美风格与审美取向,无异于空中建楼阁。某种程度上说,理解不了汉字之美,也便理解不了书法之美。



另外一种情况,很多书家并非不知道书法美,而是以为艺术创作不需要表现美,或认为古人的美已经过时,需要自创一种美,或者是要以丑为美。不以美为美,是很多当代书家的美学主张。在此我想提两个问题:第一,艺术美会随时代变化而变化吗?第二,艺术不追求美那该追求什么?对于第一个问题,很多人说艺术美会随时代变化而变化。其实这需要辩证看待。发生变化的不是美和艺术作品,而是人。不能说古代美的艺术今天就不美了,如果是这样,那么王羲之的字到今天就不会再有美学价值了。艺术观念会随时代变迁而变迁,但美不会。艺术观念之变迁,是因为人的因素。但不论怎样变迁,美的始终是美的。如果古代美的今天就不美了,那不是艺术的问题,而是作为欣赏者的人的问题。对于第二个问题,有人或问,难道美的书法就是好书法吗?不美的书法就不是好书法吗?这个问题陷入了诡辩的泥淖,属于逻辑混乱。这就好比说吃饭就是为了追求不好吃一样荒唐。如果你问一个人吃饭是否以追求不好吃为价值,他肯定会认为你精神有问题。如果问一个书家,你写字为什么可以不追求美而追求丑,他可能会理直气壮地反问:书法为什么一定要追求美?书法的价值难道就是为了追求美吗?这个诡辩看似有理,实则毫无逻辑。试问:天底下难道可以脱离美来谈艺术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因为艺术就是为美而存在,艺术的根本就是表现美。一切艺术都以表现美为价值,即使是一个画家去画一个很丑陋的人和物,他也是为了通过表现这种丑陋来体现其美学主张。丑角当然是丑的,但丑角所体现出的艺术性就是美的。现实中的丑不等于艺术的丑,现实中的美也不等于艺术的美。所以,把书法写得整齐美观标准的馆阁体书法,当然缺乏艺术美感;但把字写的歪歪扭扭、杂乱无章,也同样不具有艺术美感。这本身不是高深的理论问题,而是常识问题,早已为书法史所证明,但今天的我们却忽略了这个常识。历史上凡经典的书法文本,无不是追求美的,而且永远都有美的价值,不会随时代的改变而消失,既具有时代性,又具有超时代性。汉字书法的美之所以不同于别的艺术美,是因为汉字之美不是把字写的歪歪扭扭,而是本身就具有严整、匀称、中庸、方圆的美学特征。


弘一法师的明信片


问题的关键是,书法美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关于此问题,美学界众说纷纭。有的说是抽象美,有的说是具象美,有的说是表现性,有的说是再现性,等等。这些都对,都具备。问题是,什么样的美才是抽象美?什么样的美才是具象美?什么样的美才是具有表现性?什么样的美才是具有再现性?如果说书法美是抽象美,那么绘画呢?雕塑呢?绘画也可以具有抽象美,抽象画就是一种抽象美。所以,抽象美是书法美的特征之一,但以是否抽象美作为书法美的基本原则是说不通的。书法美的特征不等于书法美的基本原则,书法美的原则来自于书法美的原理。这个原理就是前述的汉字之美。书法笔法最基本的美学原理就是方直与圆曲。所有汉字书法的线条表现,都来自于这两种表达。汉字笔画是直线与圆线的有机组合。脱离了直,单纯的曲,不是美;脱离了曲,单纯的直,也不是美。只有直与曲、方与圆的结合,才能体现汉字书法之美。书法史上凡经典的书法文本,无不遵循直与曲、方与圆的美学原理。即使是以汉字为根基的西夏文、契丹文等,也是这个基本原理。


如果我们不能直接评判什么样的书法是美的,那么不妨反向来评判,也即什么样的书法是不美的。按照前述的两个基本原则,我们基本可以判断:只有直线的书法是不美的;只有曲线的书法也是不美的;脱离了汉字最基本的结字原则,胡乱变化笔画和造型的书法是不美的;胡乱扭曲的笔画也是不美的;把汉字写的歪歪倒倒、丑怪恶俗的书法是不美的;打破汉字结字规律、随意改变汉字形态的书写也是不美的;等等。上述美学原则,虽不中,亦不远矣。比如书法界风行一种时髦的隶书书写样式,一律没有蚕头燕尾,没有波蹀和逆势用笔,没有匀称和整饬,取而代之的,是随意变换造型,去掉蚕头燕尾,省略波折笔的时髦书写,并美其名曰“艺术创造”,实际这是对汉字美的随意扭曲,是对书法美的破坏。我曾见今天的一些隶书家写“日”字,打破了过去的匀称结字,而是将外面的口张得很大,中间一横不是直着过去,而是要么往右上方倾斜,要么往右下方倾斜,形成一种杂乱无章的结字。这种书写,首先不是基于汉字本有的结字规律,而是凭自己的随意想象,认为这就是一种美的艺术创造。



当代书家之所以喜以笔画的乱扭来作为艺术创造,根本原因在于不谙逆势笔法,而是以生硬的转折来代替逆势。逆势的奥妙,不是一个简单的技法和笔力问题,而在于一个“顿”字,也即顿挫,它相当于音乐中的休止符。没有休止符,就没有节奏感,从而也就没有音乐感。书法的音乐感,相当于弦乐或管乐加打击乐,而逆势就是打击乐。书法中音乐感的奥妙所在,就是弦乐或管乐与打击乐的结合。但书法又不是西方交响乐,而是中国古乐,它是一种简单的形式,但形式越简单,内涵越复杂而深刻,它讲求的是清越的内涵,靠的是内在变化。书法为什么不是交响乐?因为一支毛笔成不了交响乐。“清越”一词,某种程度上,可概括中国书法和中国古乐的基本精神内涵。对于水平自认为达到一定程度的书家来说,逆势就成了关键奥妙所在。如何能确保逆势笔法?关键又在于调锋。笔法之重,在于调锋。调锋在行草书中体现得尤为明显。行草书中的转折笔,也即书法史上的“绞转”笔法,“绞转”是与提按相对的,“绞转”的关键不在于“转”而在于“绞”。要做到“绞”,则必须保持中锋圆笔,如何保证中锋圆笔,根本在于调锋,也即调整笔锋方向。能否调锋,是掌握书法笔法的关捩。对于大部分专业书家来说,都基本懂得调锋,但懂得并不等于能熟练运用,能熟练运用并不等于能做到功力深厚。调锋之奥妙,在于能立笔。笔不能立,则锋不能调,调锋功夫不扎实,则书写出问题。


书法美学的原理是通过笔法来体现的。笔法之要,在于调锋。调锋之功力,决定书法之功力。功力不济,则调锋不济,调锋不济,则笔画线条只能乱扭。如此,则出现了书法美学的问题。


王羲之《七月帖》 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书家的功夫问题,就好比武术。近来网上有一文,说传统武术家在与散打赛手交手时,往往败下擂台。传统武术家打不过散打赛手,已经成为一个基本事实。传统武术家虽然呼声很高,名气很大,但一当与以实战为主的散打赛手交手时就出现问题,甚至不是对手。根本原因在于,传统武术多注重表演性,招式五花八门,花拳绣腿,但缺乏扎实的硬功夫。基本功的缺失,是当代武术的主要问题,也是当代书法的主要问题。尽管书家五花八门的招式很多,但实际就是笔法缺失,内功缺失。


所以,有人惊呼,今天有些书家的字着实看不懂。社会大众当然不懂书法,但书法家有义务把真正美的艺术传达给社会大众,让他们欣赏到真正美的书法作品。问题的关键是,脱离了汉字最基本的书写美学规则的书法,又怎么能让老百姓看懂呢?作为一个书法家或书法批评家,有义务告诉社会大众,书法美的基本原理是什么。如果任由此种胡乱变化的书写误导大众,那才是书法的遭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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