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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盛宣怀逃亡记(前传)

雪珥 峰哥 历史之瞳 2018-11-10

前言

  盛宣怀逃亡的导火索,正是1911年的四川保路运动。

  清朝的铁路政策最初是国有,但是又没钱修,所以就向西方列强借钱。庚子国变之后,出于对列强的愤恨与恐惧,全国的舆论导向都是要求由国人自己来办铁路,“不借洋款”成为爱国的标志,再加上官办铁路垄断资源,容易产生腐败,因此在1905年到1906年,神州兴起了一股商办铁路的热潮,后来成为焦点的川汉铁路就是在此时从官办转为商办。

  但是商办铁路同样有很多弊端,第一是铁路需要全国统筹,统一规划,项目分批分期逐步上马才行,当时粤湘鄂川各省一哄而上非常混乱,进展缓慢;第二是中国的民间资本尚不成熟,粤湘鄂的股份都是以商股为主,而四川的商股只占总股份的20%;第三是很多地方官商不分,特别是四川的地方官锡良打着“不招外股,不借外债”的旗号,搞强制摊派政策,铁路公司股份主体是租股(抽租之股简称租股,是摊派在全省农户头上的股份。农户凡年收租1200斤粮食以上者,按其当年实际收入的百分之三抽取“股金”。1910年底川路公司收入股金1198万两,其中租股928万两占总股本的77%),相当于四川地方政府向全体农民征收铁路税,而收益归地方官绅;第四是川路公司腐败严重,1910年公司负责人在上海炒橡胶股票亏损300多万两。

  鉴于商办铁路的极度混乱状况,1911年5月9日,这是清廷责任内阁出炉的第二天,也是邮传部尚书盛宣怀入阁担任邮传部大臣的第二天。清政府宣布“铁路干线国有政策”,从现代的眼光来看,出台这一政策的初衷基本可以归纳为“要想富,先修路”,算是一项惠民政策。在铁路国有政策推进的过程中,粤湘鄂铁路的股权问题得到顺利解决,但四川铁路公司完全是个烂摊子,各方矛盾极为尖锐,最后成为大清政权更迭的导火索。




得罪特殊利益集团

  你砸别人的饭碗,别人就有可能砸你的锅,区别并不在于道理,而在于实力。

  作为一位精通显规则及潜规则的政治高手,盛宣怀显然不可能不知道有很多高压线是不能碰的,比如铁路国有,虽然大可作为,但是,绝对不能得罪特殊利益集团。大清国本质上并不是一个讲理的国家,如果不能“花花轿子人抬人”,那就只能讲究丛林原则,店大欺客,客大欺店,你砸别人的饭碗,别人就有可能砸你的锅,区别并不在于道理,而在于实力。

  盛宣怀通常是只讲实力的,而这回,碰巧实力和道理都在他的一边,他自然更是得理不饶人。当年,载泽、端方等考察欧美宪政归来,认为立宪政治“利国利君利民,唯一不利官”,这和当时的铁路国有政策几乎完全一致,唯一不利的,就是之前寄生在铁路上的既得利益集团。盛宣怀乃至整个大清朝廷,唯一的错误就是:仁政所能惠及的广大民众,都是沉默的大多数,而改革所要伤害的少数既得利益者,却是掌握了资源、话语权、以及斗争技巧的富有战斗力的团体。

  川路公司的国有化进程,特殊利益群体为了获得政府对300万两违规炒股损失的认可,不惜高高举起民族主义的大旗,无中生有、激化矛盾。而各级政府官员,抱着自己的小九九,试图浑水摸鱼,利用民众运动为自己捞取政治资本。激进势力加紧渗透,离间官民。这三种力量,最后导致保路运动失控,而盛宣怀成为矛盾的原点和焦点。

  激进势力的介入,令一池浑水变得更为浑浊。随着四川各地暴动纷起,连遥远的南京也在9月份出现写给盛宣怀的公开信。这封署名为“革命右军雷行”的匿名恐吓信,洋溢着“革命英雄主义”的酷烈寒光,信中说:“汝坐拥高官,只知剥削民膏以肥其身。今川民之变,汝激之也。川民恨不食汝肉而寝汝皮矣。本军指日北上,定取汝首级,以谢川民。”

  但是,武昌城头一声枪响,天下烽烟四起,把责任推给办实事的盛宣怀,成为最为简捷有效的卸责方式,如同甲午战争之后,责任都必须由唯一干事的李鸿章来承担。

  10月16日,御史史履晋弹劾盛宣怀,一方面承认铁路商办出现大量问题,另一方面却认为盛宣怀的方案是为了满足其“独揽利权、调济私人”的目的,并且“未经阁议,遂将先朝谕旨,一改取销”。盛宣怀的因省制宜的补偿政策,则被指控为导致“人心愤激、大起风潮”的原因。这位显然没有理清基本事实脉络的言官,提出的解决方案就是:铁路依然商办,已开工者照常动工,未开工者迅速赶造,股款不足,则由国家补足。这一方案,与晋惠帝听说百姓无粮,却质问“何不食肉糜”相差无几,然而,晋惠帝是为了躲避权臣而装疯卖傻,这位御史莫非是为了扳倒权臣也在装疯卖傻?

  10月26日,又一位御史范之杰上奏,认为川鄂动乱主因并非“赵尔丰之操切罗织、瑞澂之弃守潜逃”,而是“横绝中外”的“神奸巨蠹”盛宣怀。他指控,盛宣怀之所以对不同地区采取不同补偿方式,是为了进行股市的内幕交易:在铁路国有宣布之前,盛宣怀已经派人到广州低价收购了大量的粤路公司股票,所以粤路商股十足偿还,盛宣怀大捞一把;而川路公司的股票,盛宣怀未能收得,因此才不断打压。这位御史提出,盛宣怀目前只是一个部长,如果他处在副总理的位置上,“盗玉窃钧,何事尚不可为?”


穷途末路

  盛宣怀破了不少人的财,他们准备要取盛的人头作为补偿……

  御史们的指控,盛宣怀自然可以当做几只苍蝇嗡嗡叫,几声凄厉,几声抽泣。但来自资政院的攻击,则是直接而致命的。

  10月25日,资政院第二次会议,盛宣怀将成为会议讨论的主题。在操控之下,议会指控盛宣怀四条罪状:违宪之罪、变乱成法之罪、激成兵变之罪、侵夺君上大权之罪,这几条罪,“按律当绞”。

  全体一致通过对盛宣怀的弹劾案。

  当日(10月25日),前去列席议会的下属,从资政院带回了会议记录,盛宣怀“展读之下,不胜疑诧”:“干路国有不交阁议,谓为侵权;借债签字不交院议,谓为违法;借日本1000万元,谓为卖国;擅调兵队,谓为跋扈;革党陷城,由于路款,谓为祸首”,几乎每项罪名,他都无法接受。于是,盛宣怀在当日及次日,用两天时间写就了答辩状:

  ——张之洞生前所订合同,年初时由四国银行向外务部催促批准,而批准之前,必须先完成铁路国有,取消商办,否则中央政府既非铁路所有者、借款又无法获得抵押物。邮传部与外务部、度支部多次商议后拿出了铁路国有方案,总理、副总理均签字同意,然后报请摄政王以圣旨名义下达。因此,“侵权”的指控不能成立;

  ——对外借款协议,张之洞生前即已签字,只是还需经过朝廷正式批准认可,而邮传部的任务就是修改其中的一些条款,这本是前任部长唐绍仪的未竟工作,等盛宣怀接手时,资政院已经闭会。当资政院召开临时会时,摄政王以上谕这一最高文件的方式,解答了资政院对这笔借款的任何疑虑,明确表示不必在资政院临时会上讨论,各部门只需将相应文件准备妥当,在10月份(农历九月)的资政院常会上提交表决即可。因此,邮传部毫无“违法”之处;

  ——至于日本借款1000万元,因日本未被包括在四国银行团内,“稍予体面,以顾邦交”,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而且,此事细节已经交付阁议,并转咨资政院,请归入“四年分”(宣统四年,即1912年)特别预算,资政院本有全套文件,一查可知,“卖国”之控毫无理由;

  ——至于擅自调兵,盛宣怀辩解,邮传部无非是为军方准备交通工具、转递电文通讯而已,无权也无可能介入军队调动,“跋扈”之说,也不成立;

  ——至于川路补偿款项细节,因四川方面一直未能查明细账并申报中央,一致未能最后落实,绝非“一概不予承认”;而至于川路公司在上海违规炒股的巨额亏损,经宜昌分公司总经理李稽勋做工作,中央也已同意承担,这在公开文件中有详细记载。至于川省动乱,已经查获的叛乱文件及接济军火等文书,显示动乱另有原因,并非铁路引发,“祸首”的罪名,也不能接受。

  盛宣怀在否决了全部指控后,自请解职,以避嫌疑。但是,政治游戏和权力博弈,从来不需要真相与真理。盛宣怀的认真辩解,显得有些幼稚和可笑,对手根本不屑一顾。令人寒心的是,资政院弹劾案已上,巨大的压力居然迫使摄政王载沣和内阁当天(10月26日)就宣布:“盛宣怀受国厚恩,竟敢违法行私,贻误大局,实属辜恩溺职”,“著即行革职,永不叙用。”同时,内阁总理大臣庆亲王奕劻、副总理(“协理”)大臣那桐、徐世昌,“于盛宣怀蒙混具奏时,率行署名,亦有不合。著该衙门议处。”

  “辜恩溺职”的罪名并不重,但“双开”的处罚是极其严厉。问题在于,议会对此结果并不满意,他们还想要盛宣怀的命。英国公使朱迩典在发给伦敦的电文中记载道:“近来盛宣怀因争铁路政策以救危亡,于北京腐败政府各大员中,实为杰出之人……资政院未知详情,而哗然争辩之弹劾,盛决不料其结果,遽至革职。因资政院已传布印就之决议,请速杀此年老之大员。”于是,在美国公使倡议下,四国公使进行干预,将盛宣怀转移出北京。对于资政院的决议,英国公使朱迩典嗤之以鼻,他认为资政院要求铁路国有及借款应交其决定,虽然没错,“但其结果,不过乱事继续不绝而已”。

  其实,在25日资政院发出弹劾奏章之后,盛宣怀就已经搬入了横滨正金银行支店长的宅邸,躲避风头。随即,美国银行团代表司戴德出面,动员美国使馆,才策动四国公使出面保护。四国及日本,为了争夺盛宣怀,还发生了一场平静的角逐,从盛宣怀离京赴津的火车选择、奔赴青岛的轮船安排等,都互相较劲。

  而盛宣怀最初选择日本的庇护,就是相信只有日本才能帮助中国恢复秩序,并帮助他本人脱离困厄。日本也认为盛宣怀关系到日本的在华利益,其首相山县有朋亲自要求外务大臣:“盛宣怀与日本有特殊关系,此时帝国政府即应采取切实措施予以保护。”日本政府特派三井物产公司北京支店长高木陆郎,伴随盛宣怀,“不论其前往何处,均将随行到底。”10月30日,盛宣怀乘德国商轮“提督”号,由天津经大连转往青岛,但日本人经过积极的工作,以盛宣怀必须去日本治病为理由,将盛宣怀从德国庇护下转移到日本内地。

  盛宣怀在日本神户住了一年左右,1912年10月返回上海。1916年4月27日,71岁的盛宣怀病逝于上海家中。




小结

  回望历史,四川保路运动并非象民间流传版本所述,是因为盛宣怀推动铁路收归国有的政策侵犯了民众的利益,而是清政府沉疴痼疾,已经积重难返,寄生铁路项目上的特殊利益集团把民众煽动起来,最终导致社会失序。

  在四川保路运动中,盛宣怀在中央政府财力和控制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采取了按章办事的强硬处置态度,导致矛盾不断激化;四川地方大员刚愎自用,士绅贪婪之极,官绅合流将矛盾焦点转移到邮传部和盛宣怀;四川农民没有任何发言权和利益代言人,先为修铁路负担沉重,后又无从了解处置方案,只能成为被煽动利用的一方。

  在社会矛盾激化的关键时刻,爱国主义通常会成为群众运动最有力的武器。当6月13日四国借款合同的消息传到成都,《蜀报》上登出《卖国邮传部!卖国奴盛宣怀》为题的文章,怒斥盛宣怀之声立即响彻蜀中大地。邮传部大臣和四川总督的权力之争、四川官绅和四川百姓的利益之争,演化为四川百姓和清政府的利益之争。

  覆巢之下,焉有完卵。历史大变革时代,当群众运动兴起,越是办实事求实绩的官员,越是容易成为被问责的对象。盛宣怀的逃亡,只是大清彻底退出历史舞台过程中的一朵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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