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理直气壮地冷漠,我正大光明地鄙视
前言
这几天关于江歌案中讨论很多,各种观点都有,争议很大,我来谈一下个人看法。下面的阐释基于以下信息:
1、刘鑫遇到感情纠纷,向江歌求助,江歌收留了她;
2、案件本身由日本司法处理,细节问题等官方调查报告;
3、刘鑫和全家在案发后一直回避江母,表示凶案与我无关
争议主要有二点
观点A:刘鑫是案件受害人,应该让她有平静的生活。据某“美国派”的说法,按照美国社会的做法,江母不该去找她,而应该等待司法调查。这是比中国社会高级的道德观。
评论:这句话单独来说,没有任何问题。但任何事件,需要考虑前因后果。在本次案件的语境下,存在二个问题:
第一,如果江歌与陈世峰是恋人,那就是江陈之间的案子,这说法没问题。但在本案中,江歌本来不是与刘陈事件纠纷的当事人,是刘鑫找江歌帮忙,江歌收留了刘。刘虽然不是凶手,但江因刘而死。刘虽无法律责任,却有道义责任,这是毫无疑问的。
第二,即使按照“美国派”的标准,刘鑫才是事件的源头。刘鑫去麻烦江歌,刘鑫让江歌回来赶走陈世峰,刘鑫感到害怕让江歌在车站等她一起回家,这些做法都非常的不“美国派”。如果非要以“美国派”的标准衡量,那明显刘的问题在先,而且更严重。看来“美国派”的做法只适合在江歌被杀后,对江母适用。
观点B:道德求诸已,不能求诸人。所以大家不应评判刘鑫。
评论:理解这句话很有挑战性。
当然,这话很有道理。但这是有适用条件,任何一个社会,会有一个基础的道德标准。围绕这个尺度波动,会产生高标准的道德要求,以及低标准的道德要求。比如说,坐公共交通,大家都有要得坐座位,你想让座是你的觉悟,你不让座也无可厚非,这时候适用。但是,遇到旁边人有难,比如说大冬天晚上你吃饱了饭,看到有人饿倒在你家门口的大路上,那你怎么办,能否送二个热包子?顺便打个求助电话?
江母的情况也是这样,女儿惨死,情绪崩溃,可以说陷入绝境,急需获得信息,何况对刘鑫来说,江母并非路人。刘鑫确实不是凶手,是案件受害者,但刘鑫也是当事人,是凶案的诱发因素。你就不能打个电话安慰一下?即使警方说不能直接接触当事人,那你能否让父母去电话沟通安慰一下,简单说明一下情况?这一家人却急于把自己全部撇清,装作没事人一样,人性薄凉至此。事实上,这样能把事情撇干净吗?法律不会审判你,道德会。
我之所以不批判陈,因为对他没有争议,自有法律审判。对刘鑫,是即同情,又鄙视。同情她的遭遇,鄙视她的为人。如果说案件发生时她的慌乱无可厚非,那案件发生后她选择了免责和逃避,就要为自己的决定负责。
你可以理直气壮地冷漠,我可以正大光明地鄙视,这是我的道德观,这是我说话的权利。端木老师别太激动,我再次引用你这句话“道德求诸已,不能求诸人“,你的道德是你的道德,我用我的道德观作出评价,所以你无需用你的道德观来批判我是【道德审判】。
不知道我说清楚了吗?
后记
再延伸说几句。
通常坚持上面观点的,都是自认为非常理性的人,时刻牢记和群众保持距离。但他们对理性的理解和坚持,却走到了另一个极端:群众必须批判,道德必须远离。
人类需要理性,但人类不能只有理性。理性主义或个人主义,走到了极致,就是“管好自己,莫管闲事”,“路有冻死骨,和我没关系”。
理性是个体的属性,单纯强调理性无法建立社会,更不要说建立一个良好的社会了。也就是说,一个国家和社会,都是依照一定的道德观建立起来。象安兰德那样完全抛弃群体的道德观,把个体理性推到极致,把市场经济的自利概念延伸到“自私”,把自私包装成《自私的德性》,不过是白左的高级版本罢了。
理性很重要,道德也很重要。和理性一样,道德并非万能,但没有道德,是万万不能。
道德,活在我们每个人的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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