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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穆斯林的分离之路

奈保尔 历史之瞳 2018-11-09

西部边境的人口压力

前言

  很多人认为,巴基斯坦从印度的分离,是英国人搞的方案,其实不然。巴基斯坦从印度的分离过程,是穆斯林群体在近代实现伊斯兰主义的典型案例。

  关于巴基斯坦的建国,有二篇文章。

  前面一篇是重点,节选自刚刚去逝的诺贝尔奖获得者奈保尔所著《信徒的国度》,相对他成名的印度三部曲和非洲故事,奈保尔对后发伊斯兰国家的观察,思考独特且直言不讳。

  奈保尔写得比较难读,为便于理解,特意加上一篇国内穆斯林学者对印巴分离的解读,可以体验伊斯兰世界的思维方式。关于这位李先生的一些观点,可参考

  从伊斯兰学者的思维方式看变革前景




《信徒的国度》

奈保尔

  分离建立印度伊斯兰国家的意念一旦成形,就不会自行消灭。这个理念最先提出于一九三〇年,发起人是一位备受尊崇的诗人穆罕默德·伊克巴勒爵士(一八七七至一九三八年),他是在全印穆斯林联盟演讲中提出的。在印度大陆分裂之前,这个组织是最主要的穆斯林政治组织。

  伊克巴勒的论点就像这样:伊斯兰不只是个伦理上的理想,还是“某种政体形式”。对一个穆斯林而言,宗教不仅是个人的良知,还是日常从事的活动,这跟基督教与欧洲人的日常生活关系是完全不一样的。伊克巴勒认为,这个世界上从来就不曾出现过纯粹以基督教立国的政体,而在欧洲,经过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以后,“耶稣放诸四海而皆准的伦理道德”已经被“道德与政体的国家体制取而代之了”。伊斯兰教中,无论如何都不会出现一个马丁·路德来革命,因为伊斯兰教没有像基督教的那种教堂体系令人反感,让穆斯林反感到揭竿而起的地步。同时,我们还要考虑到,“正如《 古兰经 》中所揭示的,穆圣先知本身宗教历程的本质……那是从个人亲身经历中,创造出一种社会秩序。”

  接受伊斯兰教,也就是接受某种“法定观念”。这些观念——虽说源自个人接受天启,却不可为理性所蔑视——都具备了重要的“公民”意义。因此,伊斯兰教的宗教理想,正与其创发的社会秩序息息相关、环环相扣。排斥其中一端,终将会排斥另一端。所以,穆斯林做梦也无法理解,世人怎能依照民族血统建立不同政体,如果这意味着扬弃伊斯兰的团结教义,根本就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其实,伊克巴勒不过是以非常哲学的方式说明,倘若印度大陆不分裂的话,伊斯兰教于此地的更续就岌岌可危了,这个宗教总有一天也会走上基督教在欧洲的路子:政教分离,大权旁落,荣宠不再。穆斯林倘若坚定自己对伊斯兰教的正信,伊斯兰政体就不可或缺,要建立一个伊斯兰国家.此外,伊克巴勒更大力倡言,印度裔穆斯林尤其需要这样一个伊斯兰国家.因为,“或许世上只有印度这样一个国家,群策群力之下,其伊斯兰教发展运作得最为完善”。而伊克巴勒的解决之道也很简单:印度东北部居民大多数为穆斯林,应该分离于印度大陆之外,独立成为一个单一伊斯兰国家。

  十七年之后(也是伊克巴勒辞世九年之后),独立之梦终于成真——除了居民多为穆斯林的印度东北部,还加上远在千里之外、居民多数亦为穆斯林的东孟加拉。可是,穆斯林独立建国引发了双方边界上的浩劫屠杀。数百万人惨遭屠戮,几百万人被迫迁徙。而只有在事后,事态才逐渐明朗,原来这个巴基斯坦建国计划,表面上看来合乎逻辑,符合穆斯林的需要,实则隐含着一个极为简单却致命的缺陷。

  只有那些感到自身遭受莫大威胁的穆斯林,才会爆发出最为强烈的热情,而这些穆斯林却一直滞留在次大陆上做印度人。他们没有全数移民到巴基斯坦,动身迁移的穆斯林连一半甚至四分之一都没有。成立最久、经验最为丰富的穆斯林政治组织持续扎根在印度,无意迁至巴基斯坦老店新开。印度籍的穆斯林政客,鼓吹巴基斯坦独立的积极人士,只要去了巴基斯坦,一夜之间就会流失选民。他们的诉求与声誉都逐日萎缩,人生不再具有崇高的意义,而巴基斯坦独立后,成为一个令他们感到陌生的国家,他们也不敢在这里冒险选举。政治生涯既然无法在新国度发展.机关与政府依旧延续旧习,大抵遵循英国人留下来的那一套。

  巴基斯坦国内开始使用一个特殊字眼“莫哈吉尔”,即外国人,专指从印度迁徙入境的移民。尤其是在信德省,卡拉奇己经变成一个“莫哈吉尔”城市了,地方憎恨逐渐堆积为分离主义情绪。 

  这个新国家中,只有武装部队兴隆发达。刚开始,外界将军方视为伊斯兰国家的捍卫者、潜在的扩张者。然后,大家逐渐明白,他们是这个国家里唯一稍有组织的团体。他们开始当家作主,国家之中自成一国。武装部队主要盘踞在东北部,夹带着东北地区特有的文化偏见。他们随即逼着巴基斯坦东翼分离为孟加拉国。巴基斯坦何其有幸,终于产生了一位全国性的领袖——布托先生。他生出于信德省,也是该国第一位本土领袖,局势看来似乎如此。布托是个民粹主义者,他统驭巴基斯坦将近六年。之后,他遭到军方推翻,被处以绞刑,这个早已苦于地方军阀割据的国家再度被撕裂。

  祸不单行,劫难相连。孟加拉的穆斯林成立了孟加拉共和国,巴基斯坦西部居民牢牢掌握着巴基斯坦,比哈尔的穆斯林则一无所有。这些人从印度东部的比哈尔移民到巴基斯坦共和国中的孟加拉。可是,他们在语言与文化上都比较接近西部的穆斯林。孟加拉独立之后,新的共和国不要他们,巴基斯坦也无意伸出援手收容他们,他们沦为失落的一群,被他们建立伊斯兰政权的美梦遗忘在地狱边缘。

  注:比哈尔邦在印度的东北部,与现在的孟加拉国(原东巴基斯坦)接壤。印度和孟加拉国的比哈尔边界至今没有划分清楚,各自有数十块飞地。

  巴基斯坦整个国家不断枯萎,信仰却日异茁壮。任何挫败只会导向加强信仰的旧路子。这个国家建国初衷原本就是为了独立为伊斯兰国家。国家如果一败涂地,绝对不会是因为这个梦本身就有缺点,或是信仰本身有不足之处,问题只会出在人民信心不足、人民辜负了正信而已。接着,就有人登高一呼,提出再度净化信仰的要求。而在追求伊斯兰之绝对价值的过程中——建立一个纯属信徒的社会,人民进退行止完全合乎宗教礼拜的直觉——国民因此无法扩清视野,看不出建国的政治起点为何。他们忘却了巴基斯坦国父真纳先生的世俗企图,而他(措辞未若伊克巴勒那般富于哲思与文雅)不过想搞一个地方,让穆斯林身边不会挤满了成群的非穆斯林而穷于应付。建国之后,就连伊克巴勒也被抛诸脑后。巴基斯坦开始大言不惭地自夸:独立建国是为了在人间开辟一片净土,巴基斯坦是自先知及其左右追随者的时代以后,第一个真正以伊斯兰教立国的国家。 

  就在我将结束巴基斯坦的行程之前,我遇到一个中年男子,他是国家公仆,也是一名诗人。他将我找来,主要是为了送我一本他写的书。可是,他满心关注的,都是当前国家的形势,而无一丝吟诗作赋的情怀。他满腔怨怒,开口闭口谈的都是巴基斯坦,偏偏又抓不到出气的重点,恼得几乎泪沾双颊。

  “我小时候是在印度长大的,”他说,“当我听说,我们终于有了巴基斯坦。我没法跟你形容我心中如何百感交集。巴基斯坦独立建国成功,对我来说就像真主降临一样。”

  可是,建国成功之日,不也正是一连串挫败伊始之际吗?倘若当初巴基斯坦建国,只被视为一项政治上的成就,革命尚未成功,尤须日后逐步累积建设,而不被看作信仰上的空前胜利,宣布独立之时就已经功业完备,现下的局势会不会就好得多呢?难道,这不就是伊克巴勒演讲中的大漏洞吗?伊克巴勒在演讲即将结束之时,说道:“过去,我从伊斯兰的历史中学到一个教训,”他接着说,“伊斯兰历史中,每每在面临存亡关头时,总是伊斯兰教挽救了穆斯林,而非穆斯林维系伊斯兰教。”倘若穆斯林略加收敛,坐下来面对现实,脚踏实地地寻求救亡振衰之道,眼前的局面会不会就好得多呢?难道这不是人类文明演变的不灭根基:从高唱道德伦常的理想状况,落实到建立社会法制与体系吗?

  诗人对我的观点无法苟同.伊斯兰政权自然而然应当从信仰中浮升而出。只要坚定信念,笃信巴基斯坦就是真主,国家就会步上轨道,蒸蒸日上。

  那么,又是哪里出了岔子呢?

  他说,人性本恶。信徒没有依照正信规范来过日子。

  在巴基斯坦,不管你讲什么,归根结底总会回到这样的一句老话。


奈保尔观点

  伊斯兰的宗教理想,正与其创发的社会秩序息息相关、环环相扣。排斥其中一端,终将会排斥另一端。政治伊斯兰,是伊斯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如果伊斯兰象基督教一样推行政教分离,那么受损失最大的将是教士群体,他们大权旁落。

  巴基斯坦已经陷入政治和宗教的恶性循环。巴基斯坦整个国家不断枯萎,信仰却日异茁壮。任何挫败只会导向加强信仰的旧路子。

  如果穆斯林不从高唱道德伦常的伊斯兰理想中认清现实,认真建立现代社会法治与体系,巴基斯坦将注定是失败的国家。




印度穆斯林的民族国家之路

作者:李云飞 

  在穆罕默德·伊克巴尔(1877-1938)墓前,让人想到了罗曼·罗兰的那句话:“最可怕的敌人,就是没有坚强的信念。”巴基斯坦的诞生,为穆斯林世界在政治上提供了一种范式。从理想到国家,印度穆斯林在1858-1947年间的漫长而曲折的历史,对于那些正身处国家动乱中的穆斯林或许有某种启示,至少能让他们认识到国家之路将有多么艰辛;而作为多数派的印度教徒和作为少数派的穆斯林最终走向“印巴分治”的过程,对于某些国家中的大民族主义则是可资借鉴的教训。

  穆斯林世界正向何处走呢?自1798年以来的现实处境迫使我们相信,“人世间的一切黑暗都是社会制度造成的”(狄更斯语)。在近现代300年的时间里,帝国、王权、民族国家、专制政府、代议制政府、军人干政、现代主义、伊斯兰主义、民族主义、社会主义、西方化、世俗化及所有可能带来改变的方法穆斯林都尝试过了,但眼下的状况却如托克维尔对动乱时期的法国那种可怕的局面就政治所总结的:“我们被投于一条大江的急流,冒出头来望着岸上依稀可见的残垣破壁,但惊涛又把我们卷了进去,推回深渊。”

  在政治上,始自18世纪的来自西方的挑战是穆斯林世界无法阻挡的,这种挑战在1683年奥斯曼帝国在维也纳失败后就必然会发生,而1858年英国政府从东印度公司手中接管印度及1918年奥斯曼帝国的战败则预示着穆斯林政治权力的普遍丧失。遭受殖民统治的现实揭示了穆斯林世界在政治、军事、技术、科学和对现代社会的认知上都已落后于西方。

  生活在十九世纪晚期和二十世纪初期的穆斯林能强烈感触到西方的主权民族国家、代议制政府、资本主义经济和科学技术的强大威力,相比之下则是穆斯林世界的帝国政权、专制政府、传统经济和传统科学的式微——这些在8至18世纪曾使穆斯林世界长久不衰的“秘诀”,如今却在西方的挑战面前失灵。那些持末世论的人,绝不要认为这种失灵意味着末日的到来及他们可以把一切责任推给真主并高枕无忧地等待进入乐园的时刻。此岸世界如今一团糟,谁能独善其身? 

  作为对现代西方知识的回应及对自己所在社会的拯救,穆斯林世界涌现出一批现代主义者,他们提出以西方为师,让穆斯林掌握西方的政治、科学和技术,以西方知识来检讨伊斯兰知识,并重建伊斯兰知识。他们力图证明伊斯兰是一个现代化的、积极的、开明的宗教,伊斯兰并不“落后”。

  在英属印度,印度教徒先于穆斯林全面开展了西方化运动,在教育和政治上遥遥领先。如阿诺德·汤因比所言:“印度教徒比印度的穆斯林更快地发现和捕捉住了印度历史上这一由西方人的统治时代所提供的机会,它使印度人更有效地掌握了西方人管理社会的艺术。”当时,英国殖民政府的残酷统治引发了持续不断的反政府斗争,英国人疲于应对,总督杜福林只好建议印度人成立一个改良主义政党,引导他们以非暴力的方式参与政治,实则仅分享了政府极小部分权力。于是,印度教徒上层社会知识分子于1885年建立印度国民大会(国大党),在参政的同时为印度的独立日做准备。

  正是在这一社会背景下,伊斯兰现代主义的先驱赛义德·艾哈迈德·汗(1817-1898)呼吁印度穆斯林建立自己的政党。他曾相继发起“穆斯林教育会议”(1887年)、“爱国协会”(1888年)和“上印度穆斯林保卫协会”(1893年),但由于印度穆斯林对现代社会缺乏认识,致使这些倡议均以失败告终。这意味着穆斯林的传统教育已不能贡献时代所需的人才,赛义德·艾哈迈德·汗早已意识到这一问题,他曾在1869年访问英国,在参观了剑桥大学后,他在一段文字中这样描述自己的梦想:“我可能是在做梦,但我们的目标是把穆斯林学校建立成类似牛津或剑桥那样的大学,每座清真寺都附设我们的学院,每个学院都配一名医生和药房。”

  赛义德·艾哈迈德·汗回国后,于1875年在阿里格尔创办了“回教—盎格鲁东方学院”(1920年更名为“阿里格尔穆斯林大学”,目前是由印度政府资助的公立大学),提出以西方为师。这是印度穆斯林第一所教授西方科学知识的宗教学院,这种新式教育的尝试被称为“阿利加尔运动”。但它从一开始就被认为具有政治性,同时代的“迪奥班迪学院”指责这是一场亲英国文化运动。迪奥班迪学院由穆罕默德·卡西姆(1833-1880)于1866年在萨哈兰普尔建立,主张维护伊斯兰传统、反西方文化及殖民政府。面对这种指责,“回教—盎格鲁东方学院”以一段《古兰经》文作为自己的校训,并印在校徽上:“他把人类所不知道的知识教于人类。”(96:5)在经过三十年的培育后,穆斯林仿效国大党在1906年成立了“全印穆斯林联盟”。对于穆斯林世界而言,这是一种全新的形式,不同于历史上的教派和社团,它是政治性的,是20世纪初期印度次大陆的穆斯林民族主义的象征,但它又留有19世纪哲马鲁丁·阿富汗尼的泛伊斯兰主义的印记。

  伊斯兰现代主义一直受到保守派的批评,但它在19世纪晚期的出现显然有其历史价值。任何思潮都有缺陷,现代主义也不例外,比如对西方知识的过度屈从和对自己文化的矫枉过正,但如果印度穆斯林社会没有出现过这种思潮,也就不会有全印穆斯林联盟,也不会有后来的巴基斯坦。当时以迪奥班迪学院的乌里玛为代表的保守派持反政府、不合作和反西方文化立场,但这种立场丝毫没能影响1858-1947年瞬息万变的印度社会的历史进程。

  莫卧儿帝国灭亡后,印度穆斯林中的传统主义者把奥斯曼帝国视为团结的象征。当第一次世界大战奥斯曼帝国站在德国一边时,他们支持这种选择,并反对英国和印度参战。英国政府为了稳定印度穆斯林的情绪,许诺战后会保障奥斯曼帝国的主权及哈里发(苏丹)的地位,但战争一结束就开始瓜分奥斯曼帝国。这使得毛拉·穆罕默德·阿里(1878-1931,其兄是肖克特·阿里,俗称“阿里兄弟”)在1918年发起“基拉法特运动”( 即“全印保卫哈里发运动”, 1919-1924),呼吁印度穆斯林起来反对西方瓜分奥斯曼帝国及保卫哈里发。毛拉·穆罕默德·阿里曾先后在迪奥班迪学院和回教—盎格鲁东方学院学习,并在牛津大学攻读过现代历史,还参与了穆斯林联盟的创建,但他在思想上属于保守派。

  基拉法特运动获得了印度国大党的支持,作为对这种支持的敬意,该党领袖甘地在1919年11月24日当选为全印基拉法特运动委员会主席。印度教徒和穆斯林的这次合作是政治性的,联手对抗共同的政敌英国殖民政府,然后各取所需。土耳其《色佛尔条约》(1920年)签订后,毛拉·穆罕默德·阿里和甘地发起对英国殖民政府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作为这种不合作立场的表达,大批印度穆斯林移民阿富汗(1920年夏)。1921年8月20日,一万名莫普拉人发起武装反抗,其中3000人被英军击毙。1921年12月10日,英国殖民政府逮捕毛拉·穆罕默德·阿里,在卡拉奇监狱监禁两年半。随着土耳其放弃伊斯兰传统成为世俗国家及穆斯塔法·凯末尔在1924年宣布废除苏丹制,印度穆斯林的基拉法特运动宣告失败,传统主义遭遇重创。这是印度次大陆泛伊斯兰主义的一次重大挫折,它同时宣告了穆斯林帝国政权的终结。基拉法特运动的一项政治结果是,一部分保守派穆斯林在甘地的影响下加入了国大党,这让甘地认为穆斯林联盟不能代表全部印度穆斯林,这种观念成为导致“印巴分治”的重要因素之一。

  伊斯兰现代主义者则接受莫卧儿帝国灭亡的事实,支持第一次世界大战,反对基拉法特运动。实际上,赛义德·艾哈迈德·汗的现代主义道路是条实用主义道路,他亲历1857-1859年的反英国独立战争,当时德里、阿格拉、坎普尔的穆斯林社区遭到严重破坏,他的很多亲人死在这场战争中。他曾作为法院首席评估官员来评估整个事件,并亲眼目睹了莫卧儿帝国的灭亡。他意识到英国殖民当局有着高效的政府和强大的军队,武力反抗是不可能胜利的,而此时穆斯林与印度教徒的关系充满了不确定性,对殖民政府采取不合作、反西方立场反而把自己排除在政治之外而使印度教徒获得更大的利益,与其这样不如与英国殖民当局合作,用政治和宪法来为穆斯林争取权利,但这需要穆斯林具备现代知识,这就是当时印度的伊斯兰现代主义者的方法论。

  英国政府为了让印度看上去更像大英帝国的一部分,决定把他的民主政治扩大到印度,建立一个英联邦下的印度自治政府。1892年颁布了印度议会法,开始建立地方自治机关和地方行政机构。1909年,英属印度政府通过改革法案(莫莱-明托改革),该法案给予印度人在中央及省级立法机构有限的权力。经过改革后,中央和立法院的主要成员继续由政府任命,但少量人员由选举产生。在省一级,省长向立法机构负责,其他成员则通过选举、非正式任命或官方委任等形式产生。英国政府给印度人的选举权是有限的,仅给予极少数上层印度人,但经选举产生的议员在民族主义观念下逐渐成为政府的反对派,成为各自宗教、族群和地方组织在政府内的代言人。

  1916年,在立法会议中选举产生的19名印度成员,一致向英国殖民政府提出扩大自治的要求。为此,穆斯林联盟与国大党12月份在勒克瑙同时举行党代会,双方通过了详细表述这项要求的方案,提出:取得自治领地位,扩大选举权,立法会议80%的成员由选举产生而不由殖民政府指定,执行委员会的半数成员应对立法机构负责。该方案的目的是通过民主政治的方式让印度控制在印度人手中而不是英国政府手中,进而使其完全独立,但这需要印度人团结一致。

钞票上的真纳像

  在穆斯林联盟主席真纳(1876-1948)的推动下,穆斯林联盟与国大党签订了勒克瑙协定,建立政治联盟(全印度自治联盟)。根据协定,在争取自治期间,为了采取统一行动,穆斯林联盟并入国大党。为了进一步表明这种联合的诚意,双方协定:承认居少数地位的穆斯林社团成为单独的选举团体,在立法机构中给予他们超过按人数比例所应得的议席(“超比例席位”),还允许四分之三的印度教徒立法委员或穆斯林立法委员对任何有损他们社团利益的措施进行否决。实则该协定解决了多数派的印度教徒和少数派的穆斯林未来在一个统一的印度民族国家共存的难题。

  真纳于1876年生于卡拉奇,在英国攻读法律并取得律师资格,期间受到19世纪英国自由主义的影响并构成了他后来的政治思想,1896年回到印度加入国大党,1906年在国大党加尔各答会议中提出让印度分治(“自治决议案”)的政治主张,1910年被孟买穆斯林选为中央立法议会议员,1911年因废止英国划分孟加拉而一举成名,1913年加入穆斯林联盟但同时保留国大党成员身份(这种双层身份到1919年为止),在1916和1920年连任两届穆斯林联盟主席。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印度穆斯林社会派系林立,现代主义和保守主义严重对立,真纳号召穆斯林团结一致,他在一份呼吁书中说:“难道我们不能埋葬我们的分歧,组成联合阵线吗?那样,印度教的朋友将会更尊重我们,觉得我们更有资格和他们并肩站在一起!”他曾批评毛拉·穆罕默德·阿里及迪奥班迪的基拉法特运动,认为这种运动没有实质意义。

  由真纳推动的穆斯林与印度教徒的合作,成功迫使英国政府扩大了印度的自治权。1917年,英国政府宣布逐步增加印度人在政府部门的数量,发展自治政府,以期让印度政府成为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当然目的还是让它成为“大英帝国完整的一部分”。1919年的印度政府法案(蒙太古-切姆斯福德改革),允许将印度地方权威人士充实进入中央和省级立法机构,但总督向伦敦负责,以保持英国对印度的控制。这一法案扩大了印度政府的自治权,尤其是在省一级,立法机构成员大多数由选举产生。中央议会由140名议员组成,其中100名由选举产生。省级立法会议成员,70%由选举产生,30%由政府指定。农业、教育和工务等部门的部长分别向立法机构负责,而不为总督负责。但金融、财政和内政则由英国人出任主要官员,向总督负责,不受立法机构控制。也就是说印度的实权仍在英国人手中,但印度人已通过选举广泛进入了政府。

  对真纳来说,这是政治和宪法斗争的阶段性胜利,但国大党领袖甘地并不满意,他希望印度尽快独立,于是和推行基拉法特运动的保守派穆斯林一起进行非暴力不合作运动,但这一运动在推行中并未真正保持非暴力性质,导致印度人和英国政府的关系紧张。真纳认为两党应继续通过宪法斗争来实现印度独立,这使他与甘地出现分歧,但最终破坏两党关系的是民族主义。正如泰戈尔所观察到的,“这种民族主义,是一种席卷当今人类世界,并吞噬它的道德活力的残酷瘟疫”。自19世纪中叶以来,印度教徒中的民族主义日益高涨,当两党合作取得了一定的胜利后,尤其是独立日在望,他们越来越多地希望他们的所有政治诉求都附加上“本民族”的名义,并喊出“独立印度教的统治”的口号。

  民族主义最先导致了语言之争,印度教徒要求废除乌尔都语的法定地位,以印地语为“印度人”的官方语言,这种要求遭到说乌尔都语的穆斯林的反对。印地语和乌尔都语原本属于同一种语言,但因为佩戴这种语言的群体的文化和信仰的不同,致使这种语言在历史的实际使用中出现了差别。印度教徒使语言印度教化,以天城文体(一种元音附标文字)书写,以梵文为参照,并称其为“印地语”;穆斯林则在历史的应用中使语言伊斯兰化,以波斯文体书写,以阿拉伯文为参照,形成乌尔都语。数个世纪以来,乌尔都语一直是莫卧儿帝国的官方语言,也是印度社会学术、思想的语言,而印地语则是民间印度教徒的方言。印度教徒中的民族主义者极力废除乌尔都语的社会地位,争取让印地语成为官方语言。在这场语言之争中,印度教徒凭借国大党及多数派优势压倒了穆斯林的诉求,获得英国殖民政府的支持。语言之争及其结果让穆斯林意识到,无论是在当前的殖民政府中还是在未来印度民族国家的代议制政府中,穆斯林的少数派地位都将难以让他们维护自己的权利。

  1924年9月26日,印度各宗教、党派在德里召开联合大会,印度教徒、穆斯林、袄教徒、锡克教徒、基督教徒的代表们共聚一堂,大家同意建立地方委员会以防止教派之间的冲突,然而“印度教大会”(成立于1916年)和“雅利安协会”的好斗行动却使得印度教徒和穆斯林的关系恶化。此后数年内,国大党内的民族主义情绪持续升温。

  1928年8月28日,在勒克瑙召开的印度教各党派会议通过了尼赫鲁报告。这份报告是一部拟议的宪法,它在使印度享有由代议制政府治理的自治领地位的同时,删除了十二年前一致同意的对于居少数地位人民的权利的保障,这遭到了包括现代主义和保守主义在内的所有穆斯林的反对,基拉法特运动的领袖毛拉·穆罕默德·阿里甚至断绝了同国大党的联系,并停止在非暴力不抵抗运动中同甘地合作。制宪委员会主席贾瓦哈拉尔和国大党内的激进分子还拒绝了规定自治领地位的条款,要求印度完全独立,因为这有利于多数派的印度教徒并使穆斯林永远处于少数派的不利地位。1928年12月22日,在加尔各答召开的各党派全国会议上,穆斯林联盟与国大党正式分手,双方从此走向对立。

  自1916-1928年以来的政治现实,迫使穆斯林开始发起另建穆斯林国家的运动。1930年12月29日,穆罕默德·伊克巴尔首次提出,在以印度教徒为主的印度次大陆穆斯林应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园。他从民族主义视野上视印度的穆斯林为单独的实体,他要把这个实体建构在政治和主权上。印度的伊斯兰现代主义者早已觉察到,西方强国往往以民族主义作为建立国家的理念,而其所在的世界是个完全由民族主义国家主导的世界,要想在这一世界结构中生存下去,穆斯林必须模仿西方建立自己的民族国家。但伊克巴尔所言的“民族国家”,是一个奠基于伊斯兰原则之上的民族国家,这与后来将宗教当做个人私事的世俗国家的理念有所不同。他修正了赛义德·艾哈迈德·汗的理性主义和现代主义思想,认为穆斯林无需完全屈从现代社会,比如世俗主义,因为伊斯兰教与基督教不同,伊斯兰教没有教会和教皇,伊斯兰从未离开过“世俗”社会(顿亚),所以无需走西方的世俗主义道路。

  穆罕默德·伊克巴尔,生于英属印度旁遮普省锡亚尔科特,四岁进入清真寺接受教育,1899年获得旁遮普大学硕士学位,1906年获得英国剑桥大学文学学士学位,1908年获得德国慕尼黑大学哲学博士学位,回国后任教于拉合尔国立学院。他毕生致力于哲学、诗歌创作及政治研究,虽然生长于英语世界,但以波斯语和乌尔都语进行思考和创作。鲁米(1207-1273)塑造了他的心灵,波斯语古典诗歌让他沉浸于伊斯兰辉煌的往昔,这不仅决定了他的文学风格和哲学思考,也成为他关于印度穆斯林社会的政治解放理论的源泉。在印度次大陆穆斯林民族国家的问题上,他呼吁现代主义和保守主义各派穆斯林加入穆斯林联盟形成统一战线。

  英国政府本来想借穆斯林联盟来制约国大党以维护其对印度次大陆的统治,但当双方的关系恶化到发展出“两个民族理论”并向两个民族国家迈进时,它不得不举行“圆桌会议”来化解双方的分歧。1930年11月12日,第一次圆桌会议在伦敦举行,穆斯林和印度教徒均派代表参加。此后则多次举行圆桌会议,但始终未能解决新宪制下居于少数地位团体的代表权问题。在穆罕默德·伊克巴尔的支持下,真纳提出了解决双方分歧的十四点主张:

  未来的宪法应该是一个联邦宪法,各省应该有一定的权利。

  所有的省应该有相同的自主权。

  国家所有的被选举的机构应该设立适当的、有效地体现各省的少数人群的选举方法。这个选举方法不应该使得多数人群变为少数或者变为同样多。

  在中央立法机构中至少1/3的席位是穆斯林。

  地方选举依然象今天一样进行分离选举,但这不排除将来任何时候放弃分离选举,进行统一选举的可能性。

  任何行政区划的改变不应该影响到旁遮普、孟加拉和西北边省的穆斯林多数。

  任何人群获得完全的宗教自由。

  假如在任何立法过程中任何一个人群的3/4反对一个立法的话这个法律无法通过,来防止对这个人群的利益的损害。假如有其它类似的、更可行的手段来保证这个目的的话则使用该更好的手段。

  信德省不受孟买管理。

  在西北边省和俾路支进行与其它省份同样的改革。

  在国家机构和其它地方自主机构中穆斯林应该与其他印度人一样获得同等的待遇。这一条应该在宪法中注明。

  宪法应该规定国家和地方机关对穆斯林文化、对穆斯林教育、语言、宗教、个人权利和福利机构的帮助的保证。

  任何政府,不论是中央的还是省的,要保证有1/3的穆斯林部长参加。

  只有在印度联邦的邦同意的情况下中央立法机关可以改变宪法。

  当时的报纸在登载“真纳十四点”时,曾指出这是穆斯林所能做出的最大限度的让步,但它立即遭到国大党的否决。因为这“十四点”是为未来排除英国的独立的印度而设计的,所以英国政府也不认为它“有政治意义”。真纳曾试图在圆桌会议上解释自己的主张,但印度教代表拒绝听他解释,而穆斯林则认为真纳出卖了他们。这让真纳心灰意冷,于1931年离开印度和穆斯林联盟出走英国。

  甘地有句名言:“不宽容本身就是一种暴力,是妨碍真正民主精神发展的障碍。”赛义德·艾哈迈德·汗也有句话说:“民主制的实质是代表民意,绝非简单的多数原则。”今天人们已经意识到,宽容、合作和妥协是民主社会的基本价值,达成共识需要妥协,而且时常无法达成共识。多数原则是组织政府和决定公共事务的一种方式,但这种方式绝不是为了压制少数派,因为这有违民主国家的人权和自由的原则。少数派在组成政府上失利,但仍享有其权利,这权利绝不会因这种失利而被多数派剥夺;相反多数派应认识到,民主政府的职责之一就是保障少数派的权利。尤其是当一个国家中的两个族群在数量上相近时,真纳的十四点方案就具有重要的价值。然而当时的印度教徒拒绝宽容、合作和妥协,他们想凭借自己的多数派地位在制宪和选举上置穆斯林于不利的地位,谋求建立“独立印度教的统治”这种排他性的“单一的民族国家”。实则,国大党所谋求的是一个“伪世俗主义”的受印度教支配的民族国家,而不是一个真正的“共和国”。

伟大的凯末尔

  1932年,旅居英国的真纳读到了土耳其国父穆斯塔法·凯末尔的英文版自传(《Gray Wolf, Mustafa Kemal》),他顿感似曾相识,并为其曲折的经历所打动。他们都梦想在殖民时代为穆斯林在政治上开辟一条生路,所不同的是,凯末尔手握军政大权,而真纳则只有一片真心。穆罕默德·伊克巴尔(时任穆斯林联盟主席)劝说真纳回国,他坚信真纳是当时唯一能够领导穆斯林联盟并同英国和殖民政府谈判的人,他向全体印度穆斯林强调:“穆斯林只有一条出路,那就是加入穆斯林联盟,支持真纳。”提出将穆斯林联盟打造成为印度穆斯林的单一的政治实体,形成统一战线对抗英国殖民政府及国大党。穆斯林联盟的代表到伦敦对真纳说:“你必须回去,你的人民需要你。”真纳于1934年回到印度,被选为穆斯林联盟终身主席。

  由于穆斯林与印度教徒的圆桌会议未能解决新制宪下居于少数地位团体的代表权问题,英国首相麦克唐纳于1932年8月16日宣布教派自治裁定书,保留教派组成各自的选举团的原则,这就拒绝了印度穆斯林作为一个整体的政治诉求而被分割成各种团体。

  1935年8月2日,英国议会通过印度政府法案,根据该法案,英属印度的版图不包括缅甸和亚丁(也门),印度被划为11个省,在每个省任命一名省督和一个执行委员会进行治理。各省将设立一个选举产生的立法会议(有六个省的立法会议为两院制,另外五个省为一院制)和对立法会议负责的政府,代表权将依据教派自治裁定书而定。各省政府将享有广泛的自治权,但省督保留某些非常权力。终极目的是建立一个既包括英领印度各省,又包括各个印度土邦的全印联邦。当时印度有包括克什米尔在内的562个土邦,在英国“保护下”由当地人控制。该法案还规定在德里设立中央立法会议,由一个上院(国务会议)和一个下院(立法大会)组成,上院由34名选举产生的议员和26名指定的议员组成,下院由105名各省议会选出的议员和40名指定的议员组成。印度总督将保有对国防、外交等事务的控制权。该法案颁布不久即爆发了第二次世界大战,英国开始逐步丧失对印度进行有效控制的能力。

  在1937年1-2月举行的各省议会选举中,印度教徒组成的国大党在6个省赢得绝对多数,并在另外三个省取得多数,最终在8个省组成了由他们主导的省政府。穆斯林的少数派地位使他们在这次选举中惨败,此后(1937-1939年)穆斯林联盟与国大党的冲突日益深化。1938年4月28日,在经过长期交换信件后,真纳与甘地在孟买会晤,讨论穆斯林联盟提出的只有它能代表印度穆斯林的要求,希望能解决居于少数地位的穆斯林的代表权问题。甘地和国大党执行机构拒绝了这一要求,因为保守派穆斯林自基拉法特运动时期就与甘地和国大党建立了密切的关系并在运动失败后加入国大党,尽管后来在伊克巴尔的呼吁下很多人转入穆斯林联盟,包括运动的发起者毛拉·穆罕默德·阿里,但这让甘地认为穆斯林联盟不能代表全部印度穆斯林。1938年10月,双方都放弃了进一步达成谅解的企图,甘地认为真纳别无选择,但真纳已决定走另外一条道路。

  1940年3月,穆斯林联盟在拉合尔召开年会,真纳向外界宣布穆斯林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名为“巴基斯坦”的国家。这遭到印度教徒的嘲笑,他们认为这是天方夜谭。真纳已做好两手准备,一方面以独立来迫使国大党让步,一方面则在理论上制订一个独立的政治实体方案。1940年8月8日,英国提出将在战后给予印度以英联邦成员国地位和一部新宪法。1942年,英国政府派斯塔福德·克里普斯到印度,讨论战后印度完全自治的计划,为了避免穆斯林独立,提出将穆斯林占多数的西北和东北地区划分为两个独立的行政区,将印度教徒占多数的地区划归中央行政区。这实际上是通过行政区划来平衡穆斯林和印度教徒各自的利益,是“真纳十四点”的另一种表达。真纳接受了这一建议,但遭到国大党拒绝,他们想在所有行政区内都占据多数地位,因此挽救印度分裂的最后尝试失败。

  真纳警告,如果不建立两个独立的国家,印度次大陆将会爆发内战。1943年7月26日,真纳遭到印度教徒刺杀负伤,但他丝毫没有退缩。1945年9月19日,新成立的英国工党政府建议同印度代表讨论1942年所提出的赋予印度自治领地位的问题,国大党宣布不接受这一方案,要求英国“退出印度”,而真纳此时只关心如何建立一个独立的穆斯林民族国家。

  1946年3月14日,英国政府宣布接受印度完全独立。此后数月间,英国和印度的领袖们进行谈判,但未能拟定使国大党与穆斯林联盟都能满意的方案。真纳要求成立单独的穆斯林国家巴基斯坦,并决定通过“直接行动”达到目的。1946年5月16日,印度过渡政府成立,真纳已决心建立巴基斯坦,所以他拒绝参加这个政府。8月份,加尔各答发生印度教徒与穆斯林的暴力冲突,导致4000人丧生,这一恶性事件让英国决定接受“印巴分治”。国大党领导人尼赫鲁及甘地本来坚决反对分治,但随着事态的发展,他们担心真纳预言的“内战”真得会爆发,于是在8月的冲突过后勉强接受了这一建议。

  1947年2月20日,为加速事态发展,英国政府宣布,希望至迟不超过1948年6月将权力让与印度人。6月3日,在同印度教徒和穆斯林领袖磋商后,英国政府宣布了印巴分治的新宪制方案,将在8月15日通过将英属印度分为“印度”和“巴基斯坦”两个国家的方式来实现印度的独立,穆斯林联盟和国大党先后于6月9日和16日表示赞同,并开始组织各自政府。7月5日,印度独立法案提交议会,法案要求成立印度、巴基斯坦两个自治领并结束英国对其余印度土邦的统治,各土邦可自行决定是加入印度或巴基斯坦或选择独立,两国在各自的宪法实施之前仍为英联邦的成员国,宪法实施后则自行独立。8月15日,印度结束英国长达190年的殖民统治独立,形成巴基斯坦和印度两个民族国家。

  出于各方面的考虑,英国在印度独立当天才公布印巴分治的分割线(雷德克里夫线)。鉴于穆斯林占多数地区分别在英属印度的东西两地,因此西部的旁遮普地区和东部的孟加拉地区被印度和巴基斯坦两国分割;旁遮普被分割为旁遮普省和旁遮普邦,孟加拉则被分割为东巴基斯坦和西孟加拉邦。

  在8月15日到9月21日期间,印、巴互换了约1200万难民,但由于互换过程是在无法治的条件下进行的,难民间爆发了严重的冲突,尤其是在旁遮普地区。9月21日,两个新政府发表联合声明,强调要共同消除造成冲突的各种原因。印度自治领政府成立后,总理尼赫鲁要求各印度土邦保留对内主权的同时,把国防和外交上交新自治领,以示接受新政府和一个印度共和国。克什米尔是一个穆斯林居大多数的土邦,本应通过公民投票来选择自己的归属,但因为土邦首领是印度教徒而加入了印度。印度政府于10月28日批准了该项“请求”,这遭到真纳的谴责,并导致了后来的克什米尔战争。

  真纳决心把巴基斯坦建设成为一个保障各族群权利,尤其是少数派权利的共和国。为此,他任命了一个印度教徒来出任国家的第一位司法部长。他把国旗设计为绿白相间的,四分之三的绿色代表着穆斯林,四分之一的白色代表着少数民族。他在巴基斯坦制宪会议上说:“你们自由了!你们可以自由地到庙宇去,到清真寺去,或者到这个巴基斯坦国家任何其他做礼拜的地方去!不论你们属于什么宗教、种姓或信仰,都毫不妨碍我们都是同一国家的公民,而且是平等公平这一基本原则!”他说:“您可能属于任何宗教或级别,这与国家事务无关。在一定的时候,一个印度教徒不再是一个印度教徒,一个穆斯林不再是一个穆斯林。这不是从宗教观点上来看的——宗教观点是每个人个人的信仰;而是从一个国家的公民的观点上来看的。”在巴基斯坦诞生一年后,真纳于1948年9月11日在他的故乡卡拉奇病逝,当时他正在为这个新国家起草宪法。

  190年的殖民统治,改变了印度次大陆的政治和社会面貌。1947年英国人离开印度时,威斯敏斯特式的议会制政体已成为南亚前英国殖民地的一种重要的政治文化。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尽管英国的殖民统治失败了,但它的意识形态却取得了胜利,给印度教徒和穆斯林社会留下了民主与法治的政治观念。但实际上,英国人并非真心想输出这种意识形态,当时的代议制民主的理念仅存在于英国本土,在印度是被拒绝的。英国人当初邀请印度人组建政党与政府合作,只是因为应对反政府者的战争经费巨大,想以此来减少开支并同时实现对反政府行为的遏制。当时印度的英国殖民统治者为数甚少,而被统治的人口则多达数亿,所以合作是实现继续统治的保障,殖民政府必须下放部分权力给印度人。但殖民地的人民信以为真,或假戏真唱,总之受到了民主政治的鼓舞,经选举产生的地方政府掌握了一定的实权,削弱了印度总督的统治,并最终走向独立。

  英国人的殖民统治不仅带来了新的政治文化,也在以帝国或王国为政治文化的印度次大陆激发起了“民族”意识,印度教徒、穆斯林这种相同的印度人的身份在“民族”的观念下具有了一种新的政治意义,并进一步增强了这种社会认同感。英国人依照自己的民族主义想象,把印度教徒和穆斯林视为两个对立的集团,并加以利用这种对立关系,按照自己的想象划定选区,在地方机构和立法机构中分配席位和教育资金,这促使印度教徒和穆斯林中的精英人士组成各自的社团或政党来争夺政治权力,最终形成两个对立的集团并导致印度的分裂。然而,当英国从二战中取胜而印巴分治到了不可挽回的地步时,英国人则又出于二战后它的全球战略利益而竭力阻止印度的分裂,但为时已晚。

  印度的未来完全出乎英国人预料,托马斯·麦考利在制定英国在印度的政策时,想用西式教育使印度社会完全西化,以西方文化取代东方文化,最终让印度人对英国政府产生政治认同。但受到良好西式教育的印度人,在具备了英语和民主观念后,却放弃英国政府而谋求政治自主。当这种政治意识出现后,英国殖民政府教育官员曾试图将英国人争取民权斗争的历史排除在印度人受教育的课程之外,但这已不可能。 

  当时在印度推行西式教育者主要是传教士,因此他们的目的是使印度社会基督教化而不问政权归属。然而,西方舶来的民族主义让印度教徒和穆斯林变得更珍视自己的宗教,哪怕它已被视为一种习俗,但它在民族主义运动中真正成为了一种信念并作为一种文化传统成功的阻止了印度社会的基督教化。据说,当真纳在英国林肯法学协会餐厅的墙壁上看到先知穆罕默德和摩西的壁画并排挂在一起时,他激动万分,并决定学习法律。出乎英国人预料的另一点是,英国人坚持让印度政教分离,认为政府在宗教问题上要保持中立,一个拥有多元文化的共和国的政府当然应该是中立的,但事实上,无论是印度教徒还是穆斯林,在随后的政治实践中都没有接受这种观点,巴基斯坦和印度的政府都与各自宗教有着密切的关系。

  当巴基斯坦诞生时,穆罕默德·伊克巴尔已于1938年在拉合尔病逝,享年60岁。他在生命的最后几年里,经常到苏菲阿里·胡智威里(1009-1072)的墓地沉思。他是印度穆斯林的民族国家运动的灵感,他被誉为“巴基斯坦的精神之父”。穆斯林为了表达对他的敬重,把他安葬在巴德夏希清真大寺的右前方,这是莫卧儿帝国的皇帝都不曾拥有的荣耀。摩尔人风格的陵墓,尽管规模不大,却是精雕细琢的上乘之作,坟墓用红砂岩和青金石砌就,墓碑是珍贵的阿富汗玉,洁白如雪。陵墓工程因为资金短缺而持续了13年,但穆斯林拒绝接受任何地方政府和统治者的任何捐赠,他们认为这有损于穆斯林群体对他的敬意。两位高大魁梧的士兵荷枪实弹在墓前站岗,墓内撒满了新鲜的花瓣——这是无以复加的敬意。站在墓碑前,让人意识到理想是可以改变世界的,只是充满了艰辛。

2016-04-28于伊斯兰堡


李云飞观点

  巴基斯坦的诞生,为穆斯林世界在政治上提供了一种范式。

  作为多数派的印度教徒和作为少数派的穆斯林最终走向“印巴分治”的过程,对于某些国家中的大民族主义则是可资借鉴的教训。

  穆罕默德·伊克巴尔期望建立的“民族国家”,是一个奠基于伊斯兰原则之上的民族国家,而不是将宗教当做个人私事的世俗国家。

  印度教徒拒绝宽容、合作和妥协,他们试图建立一个伪世俗国家。所以穆斯林只能独立建国。

  真纳的学习对象是土耳其国父穆斯塔法·凯末尔。

  注:印度大约有14.6%、1.77亿的人口是穆斯林,是世界上穆斯林人口最多的国家。




后记

  巴基斯坦国父真纳制宪时陈述:“你们自由了!......不论你们属于什么宗教、种姓或信仰,都毫不妨碍我们都是同一国家的公民,而且是平等公平这一基本原则”,“您可能属于任何宗教或级别,这与国家事务无关”,“从一个国家的公民的观点上来看,宗教观点是每个人个人的信仰。”这些言辞,有点类似于南非的曼德拉,曼德拉说过很多人类的伟大理想,但南非的现实政治给了沉浸在美好幻想中的人们以响亮的耳光,现在的非国大正在公开策划抢劫布尔人的土地和财产。真纳的理想,并不会在伊斯兰社会实现。

  文中李云飞先生口口声声义正词严地强调国家对少数派的保护,听着非常悦耳。可惜的是,我们看到任何一个穆斯林占多数的国家,不说神权国家沙特和伊朗,就算伊斯兰世界最发达的世俗国家土耳其和马来西亚,伊斯兰教和公共生活时刻搅在一起,处处体现着对卡菲勒(非穆)的歧视和剥削,却从来没有看到有穆斯林学者对此表达异议。无怪乎人们常说,某教人少时要求平权,人多了就要求特权。

  真纳成不了凯末尔,看看伟大的凯末尔做了什么?

  凯末尔认为“政教合一”属性的伊斯兰教,对土耳其国家的发展形成阻碍。于是他数管齐下推动土耳其人的国家认同,打压伊斯兰的政治属性:

  打击宗教势力。废除苏丹、哈里发和宗教学校,打压穆兄会,解放女性,开放教育;

  强制文字改革。清理土耳其语中的阿拉伯借词,用拉丁字母代替波斯-阿拉伯字母;

  推进司法改革。废除伊斯兰教法和宗教法庭,建立一套欧式的法律体系。

  在伟大的凯末尔带领下,土耳其走向了政教分离,成为伊斯兰世界的文明先行国。可惜,凯末尔之所以伟大,却因为他是伊斯兰世界的异类,一个超级强大的异类。


  在穆罕默德·伊克巴尔和李云飞这样的伊斯兰信徒眼中,巴基斯坦是穆斯林建国的伟大样本。但无需讳言,巴基斯坦长期社会失序、贪腐严重、经济落后,是失败国家的典型样本。

  印度穆斯林走上了分离之路,但巴基斯坦并没有成为他们新的乐土,有那么多的巴基斯坦穆斯林逃离他们的伊斯兰天堂,奔赴欧洲,特别是英国。宽容的英国人接纳了他们,这些巴基斯坦穆斯林移的后代甚至成为了伦敦市长和内政部长。但很多穆斯林移民在享受欧洲基督文明的同时,却依然对他们拼命远离的伊斯兰社会念念不忘,试图在英国建立伊斯兰秩序。这样荒唐的事情,正在世界各地发生。明明是属于个人领域范畴的宗教信仰自由,却摇身一变,成为公共领域范畴伊斯兰主义不断扩张的保护伞。

  作为一套公元七世纪游牧民族的意识形态和革命教义,看世界只有我教和非我教的之分。越纯正的信徒,越是无法理解近代民族和国家等政治概念,这是现在伊斯兰世界和世俗世界普遍冲突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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