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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生,这几种东西不要发朋友圈!
多地高考刚刚结束
高考考生注意了,
这几种东西千万不能发朋友圈!
①高考准考证
②个人身份证③考生号及密码④志愿填报表⑤成绩单⑥成绩查询页面截图⑦个人录取通知书如果个人信息被别有用心的人从朋友圈或者其他社交平台获取到,可能会被利用实施精准诈骗!
6月7日,公安部刑侦局发布提醒,考生和家长要注意以下骗局:①“提前查分”骗局;②“补录名额、内部指标”骗局;③“补助金”骗局;④“填报志愿指导”骗局;⑤“伪造录取通知书”骗局。
骗子有了新套路!
不少人收到短信
6月9日,浙江桐乡警方发布一则紧急预警。
文中称,近日,有群众反映,自己收到了【省教育厅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发来的短信。短信中称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回放录像中,监控显示其有【疑似作弊】行为,要求其拨打省教育厅招生办的电话。
对此,桐乡警方提醒:这是典型的短信诈骗!
请各位高考生及家长注意,凡是收到招生办的电话或是短信,称考生存在作弊行为的,请第一时间和就读学校联系,确认信息的真实性! 请勿盲目相信,尤其是要求缴纳费用删除作弊视频、缴纳保证金或是将钱转到安全账户的,均为诈骗!
另据微信公号“厦门招考”消息,对于高考考生收到的类似短信,市教育招考中心回应称,
高考作弊违规行为,不会用短信、电话、链接等非正式渠道通知。 此外,考试录像回放审看现在也还未开始。如果高考中有作弊违规行为,会在高考结束后,经过多方核实通过文件形式下发。
误信高考加分 家长被骗百万
而就在几天前,浙江省瑞安市人民法院披露的另一则高考诈骗案件,也引发关注。
“向学校捐款可以奖励加分”“送礼问候拉近校方关系”……被告人周某通过伪造微信聊天记录、教育部招生审批表等文件,制造学生被浙江大学录取的假象,骗取该学生家长130余万元。
瑞安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八年九个月,并处罚金9万元。
高考
既要金榜题名 也要火眼金睛!
提高警惕 谨防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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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综合中国青年报、桐乡公安局、厦门日报、公安部刑侦局、人民法院报,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编辑 | 舒舒
校对 | 潘丽玲
审签 | 周乐瑞
实习编辑 | 卢州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