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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廿五章 教会的圣礼

2016-09-02 凯波尔 我们合理的信仰


第廿五章

教会的圣礼


圣礼的数目

  旧约时代神设立了两个圣礼,割礼与逾越节;新约时代耶稣设立了洗礼代替割礼,设立圣餐代替逾越节。代替的重要理由是,基督在加略山流了宝血之后,流血的祭礼需由无血的礼仪所取代。旧约的两项圣礼都是要流血的,但新约的两项圣礼都没有流血,然而在两约圣礼的意义上却相同,且数目也相同。

  故我们的结论,是教会只有洗礼与圣餐两大圣礼。这个结论提高了圣礼的权威,而执行这圣礼的教会也同得荣耀。


圣礼的意义

  我们必须了解,圣礼对于神的道并没有加添什么,在意义上,圣礼所表显的就是神的道,而教会执行圣礼,即是用一种可见、有形的方式来传福音,正如教会所传叫人听见的福音一样。教会传扬圣道是叫人听见福音,而执行圣礼则是叫人看见福音。

  圣礼是蒙恩之法,也就是说圣礼乃是圣灵藉以传达恩典给信他之人的方法。赐救恩的乃是神,而非教会的礼节,但藉着主耶稣所设立教会圣礼的执行,则是讨神喜悦的。这个立场合乎圣经,是勿庸置疑的。圣经多次的教导「救恩属乎耶和华」(诗三8),而且神为他自己保有此项特权。当彼得在五旬节对群众讲道:「你们各人要悔改,奉耶稣基督的名受洗,叫你们的罪得赦」(徒二38)的时候,他明白表示洗礼并不只是叫人想起基督为罪人死,所以大马色的亚拿尼亚对保罗说:「……起来,求告他的名受洗,洗去你的罪」(徒廿二16)。

  圣礼是恩典之约的表记与印证,也就是说,在此恩约之内的人,圣礼表明与印证了基督救赎的恩典。圣礼不但表明救恩,也如同为神救恩的应许盖上了保证的印记,更好像挪亚时代虹的出现,印证神应许赏赐给挪亚。不仅如此,圣礼就如同印记,实际传达所表明的恩典,正们一把钥匙表达的是准许进入,一份地契代表着一份产权,而结婚典礼则表达了婚姻的实权。


圣礼的功效

  圣礼究竟是在什么时候传达神的恩典?如何传达呢?关于此点,学者在意见上有很大的分歧,而此分歧的看法牵涉到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圣礼的有效性是否在于执礼者有无诚意。谁能说圣礼的有效性,在乎传道人的诚意呢?神能用一个没有悔改的人传布令人得救的福音。我们不要为神立一个律法,禁止他藉着假牧师执行圣礼将救恩分赐给人。

  第二个问题是,救恩分赐给人的功效,在于圣礼的本身,或在于藉圣礼工作的圣灵。圣礼本身并没有什么功效,只有被圣灵使用的时候才有功效,圣灵使用圣礼乃是为了行神的旨意,这个见解完全与圣经相符合,因为救恩从始至终是属乎神的。

  第三个问题是,接受圣礼的一方,为了得到圣礼的恩益,是否应该有信心才能获益。用一个比较的方式来说,虽然一块木头不干就不能燃烧,但是这木头的干燥却不能加添火本身的燃烧力;再说那患了三十八年血漏症的妇人,若她不用信心摸耶稣的衣裳就不得医治,但在主里的医治能力却是真实的,并不在乎她信或不信。只有信的人才能够藉着圣礼得到恩典。使徒时代的教会中坚持,洗礼不可缺少的就是信心(徒二41;十六31)。所以使徒警告那些领受圣餐的人:「……人吃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体,就是吃喝自己的罪了」(林前十一29)。


圣礼的神圣性

  圣经中并没有提到圣礼一词,教会所以如此重视,因为主将这圣礼交托给教会,所以教会要保守其神圣性。

  因此只有教会才能执行圣礼,而一群没有教会组织的信徒,虽然他们是基督徒,也无权执行圣礼。执行圣礼就像传神的道一样,按照圣经来说,传神的道与执行圣礼都须由牧师来执行。只有在特殊情形下,当人重病在床不能到教会来,才可在家中执行。例如久卧病床的信徒,牧师或一两位长老可以到他家里领主餐。教会绝不可给一个没有相信耶稣基督的人施洗,教会也不可给基督徒家庭以外的儿童施洗。

  今日大多数的教会都实行公开圣餐,引以为荣。所谓公开圣餐,即是在领主餐的主日,凡在场认为自己是基督徒的人,都被热烈的邀请领圣餐。但这新来的人,是否是真实的信徒,教会的职员却不去查究,也不想过问,他们将这件事交给那人自己去决定。这种作法会有什么后果,是不难想像的。

  圣礼是神圣的,教会的元首已将圣礼交托给他的圣教会,所以在圣礼的神圣性与教会的神圣性间有着密切的关联。保守圣礼的神圣,乃是神给教会的本份与特权;若忽略此本份、轻视此特权,教会就无法永远保有圣洁,而自取羞辱了。


研读回应

1.对圣礼功效不同的看法牵涉到那些问题?

2.教会圣礼与神救赎恩典之间有什么关系?

3.什么人才有资格来执行教会圣礼?

4.教会对圣礼具有什么样的责任?



回顾往期内容:

神的荣耀离开了吗?

第一章 教会的由来

第二章 有形的与无形的教会

第三章  争战的与胜利的教会

第四章 教会的超越性

第五章  教会的合一性与多元性

第六章 教会的联合与分歧

第七章 教会的圣洁性

第八章 教会的大公性

第九章 教会的使徒性

第十章 教会的进步性

第十一章 教会的不可毁灭性

第十二章  教会荣耀的元首

第十三章 教会肢体的和谐

第十四章 教会与真理

第十五章 教会与救恩

第十六章 教会为一机体与组织

第十七章 牧师的职份

第十八章 长老的职份

第十九章 执事的职份

第廿章  教会的双重责任

第廿一章  教会的工作

第廿二章  传悔改之道

第廿三章 传扬福音

第廿四章 赖恩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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