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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争战”的两种错误认识 | 权玺

2017-03-09 权玺 真理与自由

对于“争战”的两种错误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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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其实从古到今,几千年的教会历史中,对于“争战”这样一课题都持有两种极端的错误认识,同样在如今我们所面对的教会中,仍然有这样两种错误。


1、“靠行为得救”——努力争战


       第一种是很多人用自身最大的努力与“世界、罪、私欲”争战,其争战的目的是为了“得永生”,这样的人,他说:天国是努力才能进入的,因此他拼尽浑身力量,为的就是进天国,这样的人从所做的事(现象)上来看,绝对是教会中“最敬虔”的人,他们的行为可以是众人的榜样,也许你在教会中就有这样的人,也许这样的人也是你们教会中相对来说较为重要的人,也是大家所敬重的人。但笔者想说,这样的人其实和犹太教的守律主义没什么区别,这样的人行为看起来很好,但做事的动机(本质)错了,就彻底错了,这就如同一个在竞技场上赛跑的人,方向错了,越努力,跑的就越远。所以说,这种争战的思想是错的。因为得救(进天国、得永生)对于我们来说是白白的恩典。


2、“赖恩犯罪”——不需要争战


       第二种是很多人认为得救既然是白白的恩典,不用我们做什么,那么我们今天就不需要争战,这样的人,他们说:属灵的生活不必如此沉重,上帝的儿女是大享太平,快乐无比,在基督里是平安的、享福的,这种教导必然导致的结果就是“放纵主义”,他们认为,反正已经拥有了天堂的门票,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保罗什么,没有什么能使我们与神的爱隔绝,意思就是即便犯罪,也不能使我们与神的爱隔绝,反正我们所犯的罪,耶稣基督已经在十字架上赦免了,这种“赖恩犯罪”的思想是彻底错误的。


       以上的两种基督徒,对于“争战”这一概念,都持有错误的思想,第一种是方向错了,第二种是心态错了,这两种错误,都是产生于他们错误的神学,第一种错误的神学就是“靠行为得救”的律法主义者,第二种错误的神学思想就是“赖恩犯罪”的放纵主义者。这都是圣经极其反对的思想。

    那么圣经到底教导我们的是什么意思呢?我们看保罗曾对提摩太说的话:你要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持定永生。你为此被召,也在许多见证人面前,已经作了那美好的见证。(提前6:12)


        在本节圣经中,很明显我们能看出,保罗不是在鼓励教会不断为得永生而战争,乃是鼓励教会恒久为圣洁而战,我们必须知道,藉着圣灵的重生,我们在神面前的地位刹那间得以改变,成为上帝的儿女,但是我们的生活习惯还没有完全圣洁,因此称义的人有成圣的路要走,成圣的路,就是藉着神的话让我们犯罪的惯性越来越小,因此我们要努力,努力追求圣洁的生活。而不是圣经的地位,所以说, “努力”不是我们得救的条件,而是得救之人当有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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