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家长 向校园霸凌说“不”!
向校园霸凌说“不”!
从电影《第二十条》中的校园霸凌
到邯郸初中生被害事件
近日,校园霸凌的话题引人深思.....
哪些行为属于校园霸凌?
孩子遭遇了校园霸凌,
我们要怎么办?
今天是第29个
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
这份防校园霸凌手册请查收 ~
一
什么是校园霸凌?
校园霸凌绝非孩子们之间的“小打小闹”,校园霸凌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肢体欺凌: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身体或者恐吓威胁的行为。
2.语言欺凌: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人格尊严的行为。
3.社交欺凌:恶意排斥、恐吓、威胁、逼迫、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
4.网络欺凌: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
二
出现这些情况
孩子可能正遭受霸凌
三
遭遇校园霸凌,我该怎么办?
第一,请尽量保持冷静,不要做出激烈反应;
第二,寻求帮助,第一时间找到老师、家长告诉他们你遇到的问题;
第三,要注意留存证据,记录下霸凌事件的时间,地点和涉及的人员;
第四,寻求心理支持,如果你感到情绪收到了影响,一定要找到心理医生或者心理咨询师帮你分析情况,并提供心理支持;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不要自责,记住霸凌行为是霸凌者的问题,而不是你的问题,你值得被保护和尊重。
四
部分与校园霸凌有关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九百九十一条 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
对校园霸凌说“不”!
初审:朱 赟复审:汤恒明终审:张柔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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