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风》|麻风病背后的“傲慢与偏见”。
《麻风》
19世纪70年代,广东省大大小小的河流上,多了许多条小船。这些船不是客船,不是货船,也不是旅游船,它们有个共同的名字,叫做“麻风船”,船上的乘客都是久病不愈的麻风病人。
这个时候,中国医学对麻风病几乎束手无策。为了防止麻风病的肆虐,这类病人必须被隔离,比如被关进麻风院里。但当麻风院人满为患的时候,这群可怜人就会被赶到小船上,顺着河流漂泊。船上只有少量的米、柴火和生活必需品。通常几天过后,有的病人就一命呜呼了。他们的衣服和物件会被活着的病人抢夺一空,赤条条的尸体紧接着就被丢到水里……所谓的“麻风船”,其实就是不折不扣的“死亡之船”。
麻风病是厉害又神秘的疾病,麻风病患者也因此成为了社会的弃儿。香港学者梁其姿在她的著作《麻风:一种疾病的医疗社会史》中,详细描述了古代中国麻风病人的处境——他们在遭受病痛折磨的同时,还承受着巨大的社会偏见。今天,就让我们翻开这本书,走近这群被病魔缠身,又被主流人群抛弃的弱势群体——麻风病人。
一、麻风病:罪恶与淫乱的代名词
在古代中国,麻风是令绝大多数人谈之色变又避之不及的一种疾病。除了因为麻风病病因成谜、致死率高又基本无药可救之外,还有一点就是,麻风病患者的临床表现十分可怕。
16世纪的太医薛己(jǐ)在他的医学专著《疠(lì)疡(yáng)机要》里提到了麻风病的5种症状:首先是皮肤坏死,对触碰失去知觉;紧接着是肌肉坏死,针扎也不感觉疼痛;然后是血液坏死,身体各个部位开始溃烂、流脓;再就是筋,也就是关节韧带坏死,指头逐渐脱落;最后是骨头坏死,鼻梁塌陷。其中的逻辑是疾病从皮肤到血、肉、筋,最后到骨头,逐步恶化。
在那个医学尚不发达的年代里,人们对于无法根治的病症,往往倾向于诉诸鬼神。大家普遍觉得,恶疾,尤其是那些皮肤上有着丑陋的外部症状的疾病,是对患者及其祖先过往罪孽(niè)的报应,麻风病就是其中的典型。因此,这类疾病有一个非医学的称呼——“天刑”,意思就是上天对失德之人的惩罚。人们还认为,这类疾病是可以传染的,就像道德败坏能在社会上蔓延一样。
在佛教文献中,7世纪中叶杜通达的故事最能说明这一点。为了偷取经箱中的丝绢,杜通达杀死了一个和尚。和尚临死之前念了几句咒语,于是一只苍蝇飞到了杜通达的鼻子里。不久,杜通达知觉丧失,鼻梁塌陷,眉毛也脱落了——这正是麻风病的症状。
杜通达身患恶疾后,熬了一年不到就一命呜呼了。杜通达临终之际,苍蝇从他的鼻孔里飞出来,又飞进了他妻子的鼻孔里。很快,杜通达的妻子也得了麻风病,同样在一年左右的时间里去世。
杜通达的贪婪和凶残让他遭受了报应,并祸及家人。在儒教、佛教、道教的著作中,类似的故事还有很多。这些故事在民间流传甚广。这样一来,麻风病就跟缺德、作恶甚至犯罪等行为紧紧联系在了一起,许多无辜染病的病人也变成了十恶不赦(shè)的坏人,必须接受来自“正常人士”的道德谴责。
如果我们纵观整个医学史,不难发现,在中国古代很长的一段时间里,麻风病与麻风病患者一直在被社会各界“污名化”。宋代以前,人们觉得麻风病患者是做了坏事才得病的;宋代以后,麻风病人身上又多了一项罪名——私生活不检点,说得不好听点就是两个字:淫乱。
岭南地区因为气候湿热、瘴(zhàng)气弥漫,一直就是麻风病的高发地带。同时,由性传播导致的梅毒也在此地盛行。麻风也好,梅毒也罢,它们之间的相似之处,是患者的皮肤都会起疮、溃烂。于是,以沈之问为代表的麻风专家就认定,麻风同样会通过男女交媾(gòu)传播。
在当时的汉人眼里,中国南部边缘省份由少数民族聚居,是尚未开化的荒蛮之地。这里的男男女女不重道德、不尊礼教,过度沉湎(miǎn)于肉欲。正因为他们是这种“淫邪之人”,才传染上了梅毒、麻风等疾病。后来,明代医学家李时珍在他的《本草纲目》中也赞同了这样的说法。
到了明清时期,女麻风病人成了危险的人。人们坚信她们会想尽办法和健康的男人睡觉,以便把疾病传给男人——因为这样,她们自己才能痊愈。当然,这种话根本就是无稽(jī)之谈。后来,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麻风病可以通过性行为传播的说法也被证伪,但几百年来,早已死去的麻风病人遭受的那些侮辱与伤害,却永远无法被抹平了。
二、麻风病人:社会的弃儿与黑化的恶魔
明清时期,尤其是16世纪以后,人们对于麻风病的偏见和厌恶愈演愈烈,大家逐渐把麻风病人视为社会的腐烂部分。在主流观念里,麻风病人的身体和灵魂都是肮脏甚至邪恶的,有污染其他健康人的风险。因此,作为社会的“末等公民”,麻风病人必须被大家“特殊对待”。
于是,某个人一旦患上麻风病,他就会遭到邻居、朋友甚至亲人的孤立,只能被迫离开熟悉的人群,过离群索居的生活。但即使这样,人们对麻风病人的态度也并不友好,甚至一度到了赶尽杀绝的地步。
1742年,在江西省乐平县的一个村子里,村民们指控几个住在村外茅棚里的麻风病人收留外面的麻风乞丐,说他们偷了村子里的鸡和蔬菜,还在村子的水塘里洗澡,污染了水源。于是,一个月黑风高之夜,几个格外大胆的村民趁麻风病人睡觉的时候,一把火烧毁了他们赖以居住的茅棚,两个瘸腿的麻风病人因为行动不便,没有及时逃离,更是被活活烧死。在接受官府审讯的时候,几个纵火犯觉得自己只是为民除害,没什么罪名,也不该受到任何严重的惩罚。
麻风病人活着的时候遭人欺凌,死去之后尸体也会受到残忍、暴力的对待。在讲究死后“入土为安”的古代中国,麻风病人的尸体要么被扔进水里,要么用火烧成灰烬。因为人们认为,麻风病人的尸体极其危险,因为虫子会从尸体的孔窍中飞出,把麻风病带给每一个人。
人们不断滋长的敌意剥夺了麻风病患者的许多生存权利,但让人始料未及的是,麻风病人也从外界对他们的恐惧与仇视中获取了某种力量,从而站到了主流社会的对立面,对普罗大众展开了报复。他们的心理活动是这样的:既然大家都把我们看做是邪恶的化身,那我们就不妨做些和这个身份相符的事情。
19世纪70年代,来到广州传教的约翰•格雷曾经亲眼目睹了敲诈出殡(bìn)队伍的麻风病人。他们是有组织的团伙,每当有人家要出殡的时候,这群人就拦在路边,向死者的家属要钱。麻风病人的要求总是能够得到满足,因为送葬的人相信,如果不给钱,他们已故亲人的灵魂就会被已故麻风病人的鬼魂欺负。如果要价过高,人家不肯付钱,麻风病人就会直接跳进挖好的墓坑里,阻挠抬棺材的人把棺材放下去。
明清时期的麻风病人通过类似的手段霸占了几个有利可图的“行当”:盗贼雇佣他们当中间人,向绑架者的家庭索要赎金;甚至地方官吏也指示他们去老百姓家里讨要逾期未交的税……社会曾经强加给这些人的负面形象,转过来却为他们作恶提供了强有力的条件。普罗大众迫害麻风病人,把他们逼成了魔鬼,最后却终为魔鬼所害。
值得重视的是,社会对麻风病人的偏见不仅出现在普通百姓中,甚至在很多医学大家的专著里,都没有理性地去论述这一疾病,包括隋朝的太医博士巢元方、唐朝的“药王”孙思邈(miǎo)等,都把德行的败坏当做了麻风病的主要原因。明朝早期的道教医书《仙传(chuán)外科秘方》甚至提出,祖坟风水不好的人更容易患上麻风病,简直是荒唐。
话又说回来,麻风病作为一种外科疾病,其实并不受中国古代精英医学家的重视。在他们看来,外科、眼疾,以及针灸(jiǔ)、手术等需要操刀的专科,往往都是比内科学低一等的。因此,到了明清时期,许多关于麻风的新认识都是由一些边缘医学家提出的,他们较少接受医学理论的束缚,更善于接受民间的信仰和实践,并且通常都有道家背景。
截止到目前,虽然医学界尚未研制出完全成熟的麻风疫苗,但这种疾病已经得到了控制,并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可一种疾病被克服了,会不会有另一种疾病出现?昨天有麻风肆虐,今天也会有艾滋病风行。所以我们面对暂时无法战胜的疾病,不能盲目揣测,更不能对病人心存偏见,要多一点理性精神,多一份悲悯(mǐn)之心,这可能就是《麻风:一种疾病的医疗社会史》这本书告诉我们的道理吧。(拆书人:吴晓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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