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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万没想到法官辞职了还可以当...... | 生活星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法律大队长 Author Jason Xu

熊猫生活星的第 71 篇文章

作者 | Jason Xu  来源 | 法律大队长  编辑 | 蔓越煤


今天大家来一起开个脑洞~如果有一天你不想做法官了,还有哪些职业可以选择?



1.小区保安


“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

公民的住宅神圣不可侵犯,即便是国王也不能随意私闯他人住宅。


这一法谚广为流传,体现法律对公民私有财产权(住宅)的保护。我国物权法规定: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信奉这一原则的你,必然也是一名优秀的小区保安。



2.公交车售票员


“法官不得拒绝裁判”,

法官不得以事实不清为理由拒绝对案件作出裁判。


正如埃尔曼所指出的:“任何法律秩序都不能容忍有责任的审判员拒绝审判,因为这种拒绝将使未解决的冲突变成公开的对抗。


”法官在案件事实真伪不明时,应首先适用立法规定来解决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当法无明文规定时,可根据举证的难易程度、证据的远近距离或是否有助于损害的预防与救济等价值因素,在合理范围内,根据公平原则、当事人的举证能力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自由地处理举证责任在当事人之间的配置。


与之对应的公交车售票员,绝不会因为公交车内没有空间而拒绝乘客上车。以有限变无限,是你们共同的魔力。



3.摩的司机


“迟来的正义非正义”

法律给予的保护如果不够及时,可能导致当事人权利丧失殆尽,造成无法挽回损失。


出于司法的被动性和当事人有限的举证能力,一起案件的“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却往往不尽一致。法官会担忧错误裁判导致的不利影响,后果是司法裁判存在滞后和偏差,从而形成裁判效率降低的死循环。


而成为一名摩的司机,则可以在城市错综的道路间飞驰,将乘客快捷准确地送到目的地,不迟到。这未尝不是追求效率下的一种选择。



4. 摔跤运动员


“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

法律只保护那些积极主张权利的人,而不保护怠于主张权利的人。


任何人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益受到侵害时,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内主张权利,否则有可能丧失胜诉的权利。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如果你赞同人生短暂,应该只争朝夕,那你一定会成为一名优秀的摔跤手。


因为Deep♂Dark♂Fantasy只是你的保护色,击打更衣柜的咚咚声才是你为权利发出的呐喊。当对方向你抛出“DO YOU LIKE THAT?♂”的问题时,我知道你心中已经有了答案。记住,是三年。



5. 挖掘机司机


“有权利必有救济”

公民自由的本质确切无疑地存在于每个人在遭到侵害时能够获得法律保护的权利。


这一原则,无论是在英国的“阿什比诉怀特案”中,还是在美国的“马博里诉麦迪逊案”中,都得到了支持与贯彻。法官在裁判中无法直接创设法益,但每天都会有五花八门的诉讼请求等候处理。这个时候,你的出路在于翻阅法律和仰望星空。


如果说还有什么职业能与法官的这种开拓精神相匹敌,答案当然是挖掘机司机。就像人们所说的那样,“判决之外,法官无言”。挖了多少山,渣土车会告诉你。



6.押钞员


“法官是法律世界的国王,除了法律就没有别的上司”

法官是法律的代言人,纯粹的法官不会屈从于权力或金钱的诱惑。


如果你能经受住这番考验,那么运钞车押钞员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一年审结的案件标的有几千万,就如同运钞员手中提着那装满钞票的铁箱,沉甸甸。


当你问他有没有心动的时候,他没有看你,只是紧紧地握了握手里的钢枪。



本文仅供参考

请勿粗暴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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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问问自己

这个月的案子报结了吗?



唠唠嗑

如果你不做现在的工作了,会选择什么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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