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人家的辩护人,你请的可能只是个「围观者」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律检小北 Author 律检小北
文/律检小北
身份相同,不代表品质相同,公诉人如此,法官如此,辩护人也是如此。
任何人都有一些共同的标签,但又不能以相同的标签去完全说这个人,如果说律师这个行业鱼龙混杂,流派纷繁估计没有人反对。
前些时日遇见一个辩护人,让人无比感动。年近60,曾经的退伍军人,之前是雷达方面的技术人员,学历应该不高,如果以此怀疑他的法律方面的专业水平显然是过于草率。
在跟他聊起刑事理念、现阶段趋势、政策时一点都看不出是一个半路出家的人,对于新的认罪认罚制度理解之深,更让我这个刑诉法出身的人也很羞愧,让人感叹在一个别人都放弃学习的年纪还对知识有如此热情。
如果仅是如此还不至于让人印象深刻,当天我建议他对案件最好能有一个明确的意见,没想到第二日早晨他就出现在办公室门口,手里是一份长达二十页的律师意见,内容详实、论证深入,显然是熬夜所得,光这份认真就足以让人感动。
作为坐在法庭对面的人,这些年我见过太多的辩护人。有认真负责笔耕至深夜的人;有八面玲珑以拉关系作为手段的人;有把庭审作为慷慨激昂表演舞台的人;也有呕心沥血真心履行受托诺言的人。
作为公诉人,当我看到那些认真负责尽力为嫌疑人争取权益、据理力争的辩护人,即使他会给我的工作带来很多麻烦但还是会从心底尊敬他们,庭上吵的火热,庭下还是愿意握手畅谈。从心底觉得,那些能给公诉人制造麻烦的辩护人是值得尊敬的(这个问题改天再详述)。
相反,有的辩护人的表现真是不敢恭维。如果仅是业务水平有限,如很多长期从事民事的律师偶尔代理刑事案件,出现一些业务不熟练倒也可以理解。
可是有的辩护人对案子甚至比嫌疑人还蒙圈,到了完全不负责任帮倒忙的地步,以至我都有了踹他案子的心。
A君 ,一起侵犯著作权案的辩护人。该案的被告人利用职务便利将单位的软件偷走卖予他人。
A君在法庭审理时慷慨激昂,用了长达半个小时去陈述,我就只能默默的坐在那里看他表演,因为他论述的软件并不是公诉人指控涉及的软件,而这个事实只要认真阅读一下起诉书就可以发现。据说一个案子他收了被告人家属50万,在法庭判决后,在自己压根没看懂案情的情况下,又忽悠被告人上诉一个根本不可能改判的案子。
有人说律师就是个法律商人,这个说法很形象。商人最该有的就是契约精神,而B君显然没有。
B君 ,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辩护人,从一开始我就没有见过他的尊荣,一直是助理来阅卷。审查起诉期间联系他一起参与调解,B君以各种理由推脱,最后干脆不接电话,案件进度需要被告人家属亲自过问。开庭时,法官、公诉人等了他半个小时,一打电话得知,B君把开庭的事完全忘了。庭审中更是对案件细节毫不知情,显然是一遍案卷都没有看过,据说他的律师费也不少。
C君 也是如此,庭审过程中全部认同公诉人的意见,在辩论环节仅是轻描淡写的提出家庭困难的意见,实际该案只要稍加注意就能找到很多辩论点,因为C君的缘故浪费了被告人的大好辩护空窗期。
请辩护人的目的是希望能在法律的范围内保护被告人的利益,尽可能的降低处罚,可是有没有见过依据辩护人的意见,可能对被告人加重处罚的?
D君 正是如此。对于盗窃罪与职务侵占罪之间的区别不用多说,在辩护人选择辩护策略时都会把盗窃罪向职务侵占罪靠,因为在同等犯罪数额下,职务侵占罪的处罚更轻。
D君在一起职务侵占案中对职务行为提出质疑,认为不是职务侵占。对于公诉人提醒如果不是职务侵占那是不是盗窃时,D君先是愣了半天,然后回答这不是本案的指控内容,我不管。
E君 更为有趣,他的辩护意见对被告人的指控应该拆分成两罪指控,如果依据他的意见最终被告人的量刑至少要多出两年。
必须说明的是,这些人是绝对的少数。上述这些辩护人,无一例外在圈子内的名声越来越差,能代理的案子也越来越少。他们一直忙活的还是技巧的东西,却始终忽略方向性的重要。
很多人问刑事辩护到底有没有用,我的观点是有用,真的有很大用,辩护人的存在让刑事法庭平衡起来。在入罪思想依然很重,职权主义依然存在的情况下,有个职业的维护者显得很有价值。但前提是要擦亮眼睛找到靠谱的辩护人,否则浪费的不仅是时间,还会耽误宝贵的辩护机会。
而“靠谱”两字与律师费的高低无关、与从业时间长短无关、与名气的大小、学历高低无关。
与是否用心有关。
今日话题
你在庭上有遇到过不靠谱的辩护人吗?
往期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