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对助理说不是我不想给你高工资,而是律所财务不允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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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威廉
来源:环球法研
最近听到一个颇为有趣的事情,有个小伙伴去律所面试,谈到待遇的时候律师说我也想给你开更高的工资,但是律所的财务不同意,因此只能按照最低的标准来。
是的,你没有听错。因为律所的财务不同意,所以不能开更高的工资。
恕我孤陋寡闻,我只听说过律所有最低工资的内控标准,还没听说过哪个律所有最高工资的内控标准。就算是律所有这样规定,发钱的方式有很多种,是不是考虑以补贴或年终奖的形式发。
如果是一般的律所和律师发生这类事情,笔者往往一笑了之。但这件事发生在业内一家颇为知名的大型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据我所知该所只有最低的工资标准,没有工资上限。
更为重要的是,这位律师是业界所谓的大佬,经常能够在各种排行榜上看到,业绩创收也相当可观。
律师助理工资待遇低是业界的普遍现象。如果只是工资低,双方都同意,你情我愿的事情,本无可厚非。哪怕是业绩创收非常好,律师赚的盆满钵满,只愿意给律师助理低工资,问题也不大,这类事情很难站在道德上说什么。
有意思的是这位律师为此找的理由是如此的滑稽和不走心。就算是套路,也有高低之分,多花点时间想个看似能过得去的理由不好吗。
这让笔者想到最近和一个律所合伙人闲聊的事情,这位律师说我们不能压榨年轻人,现在带一个好徒弟太不容易了。又谈及自己当年刚入行时的处境,理解年轻人的难处。两者比较,不胜感慨,同样是律师,差距何止千里。
笔者说这个事,是想表达两点看法:
一是想对法律圈的年轻人说,这类情况是非常不正常的,法律圈并不都是如此,值得追随的律师和老板大有人在。不可妄自尊大,也不宜把自己的姿态放得太低。
工作不是请客吃饭,你付出了劳动,就有资格获取相应的报酬。遇到这类事情,请不要保持沉默。如果你不能公开表达自己的观点,不妨私下告诉身边的朋友,为其他人提个醒。
二是想对律师事务所说的,尤其是一些大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有必要对这类律师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谴责。能够成为大型律师事务所,本身就是一种能力的体现。但在扩大规模的同时,请不要忽视律师的质量。
大的律师事务所很容易成为舆论的焦点,树立一个良好的品牌需要长时间的努力,但摧毁一个品牌只需要一个事件。
不好意思,今天得罪了你们一下!
与诸君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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