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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检察官转行之后,我想成为怎样的刑辩律师?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刑法学加 Author 王木木jl
我最喜欢的一段话是《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的篇首语,一直以来也是我的座右铭。
这么多年,我一直在学习一件事情,就是不回头。只为自己没有做过的事情后悔,不为自己做过的事情后悔。人生每一步行来,都需要付出代价,我得到了想要的一些,失去了不想失去的一些。可这世上的芸芸众生,谁又不是这样呢?
——桐华
转行之后,有悲有喜,曾委屈地趴在床上大哭,也曾得意地给长辈朋友打电话报喜。虽然,工作的内容并没有发生质的变化,依旧以研究刑事案件为核心,但是角色的转换却让我时不时有五味杂陈的感悟。
离开检察官的岗位是我人生中的大转折,几度想要动笔写下这段经历,却屡屡放弃。起先是我苦于某些束缚,不敢表达,现在是苦于思绪混乱,表达不能。
2020年的疫情给每个人、每个家庭都蒙上了一层厚重的阴影,困惑、焦虑使得我一度关闭了朋友圈。但也正是借助这个特殊时期,我得以停下奔忙的脚步,直面生活和工作中的种种矛盾,认真思考和规划自己的未来。
刚开始在律所工作的时候,比起接待客户、与其他团队合作,我更愿意窝在宿舍做阅卷笔录、写法律意见。因为当时的我真的很怕被介绍给陌生人,头上贴着“前检察官”的标签总有种心痛的感觉。
虽然,这样的标签会让我比普通的律师助理获得更多的尊重和机遇,但是,也让我愧疚于自己未能坚守自己喜爱的刑检岗位。
“业务立身”,是我回想自己的检察生涯给自己的总结。
这必须要感谢带我入行的老师和前辈,他们给予我太多的指导和帮助。也因为被偏爱、受庇护,我可以专注于案件本身,不考虑背后的人情和复杂的背景干扰,让我有时间和空间去学习和钻研,敢于发表和坚持观点。我也因此得到了许多的荣誉,也较为顺利地成为院里最年轻的员额检察官。
离开体制,并不是因为自己遭遇了什么不公的待遇或者不平的事情,只是有太多不足为外人道的个人原因。在我辞职的时候,曾经抱怨或者愤愤不平的人,我已能够一笑而过,不想纠缠,但想要感谢的同事竟然手脚并用都数不过来。
有拿我当女儿看待的师父,有对我盲目偏爱的长辈领导,有一起加班、一起玩笑的同事战友,有我最为单纯快乐的年少时光。
正是因为这些经历,让我在最艰难的时候也有底气提醒自己,努力的目标就是不刻意委屈自己,不违心逢迎他人。
说一千道一万,辞职的原因只有五个字“选择的自由”。体制内的工作难有自由可言,毕竟稳定的背后就是种种束缚。然而,体制外的世界并非妙不可言。
体制内过着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周期,体制外的朝九晚五也从来都只是摆设。体制内抱怨对案件没有决定权,体制外作为律师助理,连案件都不是自己的,更谈何决定权。体制内为了升迁勾心斗角,体制外的社会却更复杂。可是,工作从来都不完美,工作只是我们为理想奋斗的路径。
我希望自己能够经济独立,可以三十而立成为家庭的脊梁;我希望自己能够对看不惯的事情勇敢说不,可以为了信念逆流而上;我希望自己能够有一技防身,工作和生活两手抓。所有的这些希望,体制之外的工作更容易实现,于是我辞职了。仅此而已。
辞职之后,刑辩律师成为我能够胜任的工作中转行成本最小的职业。但是,想要成为怎样的刑辩律师却是我思索很久的问题。
因为以往的经历,我习惯性地认为,有司法机关的层层把关和监督,冤假错案出现的概率并不高。再加上我本身专业是刑法学,对程序法研究的并不多,所以在转行做律师的最初阶段,我并不重视程序性辩护,排斥将诉讼程序上的漏洞作为辩护的核心,更反感用舆论向司法机关施压。
可是,诉讼中位置的转换,渐渐让我明白一句话——“权力意味着不倾听”。
辞职的第一个月,我就在打电话联系阅卷的时候,被接电话的工作人员以一口地方味很重的脏话给骂了。是的,就是被骂了,其中有很难听的脏话。对方骂完啪地一声挂断电话,连骂回去的时间都没留给我,让我也异常憋屈。
这让我之后每次跟法院、检察院打电话的时候,都随时提高警觉——如有被骂我一定还口。然而,之后的每一次想要开怼和还口的时候,我都不能张口,因为我至今还是实习律师、律师助理,没有上庭发言的机会,甚至被审判人员认为我没有和他对话的资格。
在辞职的半年中,我习惯了跟司法机关沟通时的电话难打、面难见、话难听,也见证了即使是法定的权利辩护律师也要拼命争取,当事人才能享有。
慢慢地,我甚至将遇到态度很好、愿意沟通的法官、检察官作为了一种幸运。可是,往往这种幸运同时带来的就是,他们觉得你讲的很有道理,但是他们也做不得主的无奈。
作为前检察官的我,依旧想要在诉讼之中、庭审之上通过有理有据地发表辩护意见、紧扣案件重点问题来为当事人发声。
而站在辩护人的立场,我也渐渐认同甚至敬佩一些辩护人拼尽全力地发声,只为撬动司法机关固执的预判。其实,并不是所有人都具有这种勇气,也不是所有人都具备这种能力。
要做一名优秀的刑辩律师,首先是要够专业。“专业”二字并非仅指刑法和刑诉法的知识储备,还包括了对特定领域规则及潜规则的深入了解和分析,更包括了对案件进程的预测和对诉讼中各种意想不到危机的处理。
同时,从检察官过渡为一名刑辩律师,更多需要强化的是沟通、表达和说服司法工作人员的能力。法官的天平天然倾向于公诉人,作为检察官只要对案件本身有基本的把控即可。
然而,律师身处体制之外,想要试图去改变法官本以倾斜的立场,单靠专业是远远不够的。所以,从被说服者到说服者的转变过程中,我需要掌握更多的方法,做更多的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将自己的观点传达出去。
在从事律师行业后,我还发现,在当下的特殊背景之下,想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刑辩律师,除却专业技能和说服能力之外,更需要的品质其实是勇敢。
“勇敢”不仅仅意味着敢于发表对案件本身的辩护意见,还包括敢于揭露违法现象,敢于思索和披露个案背后深层次的社会问题,更包括了敢于提出如何构建制度而能够使得司法更为阳光,以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
一个人不管角色如何变化,对正义的渴望都不会改变。
我依旧喜爱办案,所以会更加专注于案件问题的研究,知识体系也需要被不断扩展和细化,总归要学的东西还很多,只能更加勤奋,“以匠人之心、琢时光之影”。
同时,也需要不断提醒自己适时跳出办案本身,关注外部世界,不求成为盖世英雄,但也能回馈社会以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温暖。
我依旧是我,只是我更加成长了、独立了、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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