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期 | 域外法治动态摘编(二)
欢迎光临 智库笔记 栏目
及时推送最新法律法规、最高法院最新司法解释、纪要和报告等,摘编观点精华,汇总最新最实用的法律要点提示、司法实务技巧、司法实践心得。
为拓展国际法治视野,智库与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合作,智库笔记推出域外法治动态系列栏目,供大家了解学习,此次刊载域外法治动态摘编(二)。
域外法治动态摘编
第
1
则
-THE FIRST-
01
意大利总理高度赞赏“一带一路”谅解备忘录
2019年3月23日,在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与意大利总理孔特的见证下,中意两国政府签署了“一带一路”谅解备忘录。孔特总理认为,谅解备忘录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合作领域广泛。在谅解备忘录的框架内,两国还签署了近30份合作协议,涉及电子商务、能源、钢铁及天然气管道等领域,总金额高达200亿欧元。上述协议有助于两国进一步强化双边关系,并建立全球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二是符合国家利益。其他欧盟成员国及“七国集团”成员国虽未与中国订立谅解备忘录,但部分国家已在“一带一路”倡议领域与中国有了更为深入的合作。两国间的“一带一路”谅解备忘录仅涉及经济领域、商业领域的合作,协议内容透明,符合欧盟整体战略和意大利的国家利益,且具有前瞻性的意义。三是增进相互了解。中意两国间的深入了解与对话,是两国发展政治与经济伙伴关系的前提。要培育两国关系发展的有效土壤,促进各方面合作关系的广泛开展。孔特总理对第二届“意大利-中国文化论坛”寄予厚望,认为论坛有助于增进两国在历史、文学、艺术等多层面交流,并促进长远的合作。
(编译:李尔康 信息来源:意大利外交部网站)
01
第
2
则
-THE SECOND-
02
欧盟通过版权法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欧洲议会于2019年3月26日通过了《数字单一市场版权指令》,这是欧盟近20年来首次修改欧洲《版权法》。法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规定新型版权制度。谷歌、脸书等互联网平台未来不得再免费发布受版权保护的新闻或文章,在发布相关内容时应向版权人支付费用,以逐步实现新闻的独立性。二是强化平台审查义务。网络平台服务商应当制定“上传过滤器”制度,审查网络用户上传内容的合法性,以阻止违法内容上传平台。如果服务商未能阻止违法内容上传的,则网络平台也应当就用户的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欧盟各成员国有两年过渡期将法案规定转化为国内法,各成员国在制定国内法具体规则时有一定自由权。
(编译:顾雅璐 信息来源:德国联邦政府网站)
02
第
3
则
-THE THIRD-
03
俄罗斯制定《假新闻法案》打击虚假信息
2019年3月,俄罗斯制定了《假新闻法案》,打击利用网络散播虚假信息的行为,以及发表明显不尊重国家言论的行为。法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打击虚假信息。该法案将打击利用大众传媒或者互联网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包括损害公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虚假信息,破坏社会秩序和威胁社会安全的虚假信息等。二是明确处罚措施。对初次传播虚假信息的当事人罚款3-10万卢布,对再次违法者罚款10-20万卢布或者行政拘留15天,对三次违法者罚款20-30万卢布或者行政拘留15天。若虚假信息引发社会混乱,造成人员伤亡的,将对违法者罚款30-150万卢布。政府部门通知媒体编辑删除信息,如编辑拒绝删除的,则俄罗斯联邦总检察长可申请监管机构删除信息。
(编译:薛欣 信息来源:俄罗斯国家杜马网站)
03
第
4
则
-THE FOURTH-
04
泰国实施新《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法》
泰国《2019年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法》于今年3月10日起实施,新法废止了2016年旧法,革新了社会资本参与政府项目的相关制度。新法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资本参与项目。旧法规定,企业可参与除了石油产业、矿产业以外的政府项目。而新法缩小了企业可参与的项目范围,即社会资本的参与范围应限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项目,如建设公路、铁路、机场、学校等。二是梳理政府与企业关系。旧法并未明确规定社会资本参与政府项目时,政府与企业的关系。新法则规定,政府和企业间应为合伙关系。新法鼓励企业在与政府的合作中积极运用专业技术、创新技术,并将技术传授给政府部门或人员,帮助政府提高基础设施的建设质量和公共项目的服务质量。三是提升政企合作效率。泰国将设立“政府企业合作政策委员会”,由政府代表、泰国商会主席、泰国工业协会主席等人员组成,参与协调政府与企业合作间存在的问题。同时,政府还应提前公布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开展的时间表,给予企业足够的时间组织资本、参与竞标。
(编译:叶盼婷 来源:泰国THAIPUBLICA网站)
04
本文摘编自“上外区域国别法治动态”
(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编)
责任编辑 / 高佳运
执行编辑 / 胡逸娴
⏩未经原作者准许不得转载 ⏪
推荐阅读
满意请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