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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三江源法治论坛” 主题征文活动

青苗法鸣信息中心 青苗法鸣 2022-10-02

您的招募需求,我来扩散

(发布信息,请点这里)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青海法学研究事业繁荣发展,发挥高端智库作用,青海省委政法委、青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三江源国家公园管理局、青海省社科联和青海省法学会决定联合主办第四届“三江源法治论坛”,推进平安青海、法治青海建设,更好地服务与保障生态保护优先、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


为办好本届论坛,汇聚各方智慧,决定开展论坛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时间

2021年下半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会期2天半。


二、举办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论坛地点另行通知)。


三、论坛主题

(一)主题:法治社会建设理论与实践。


(二)分论题:

1.青藏高原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理论与实践;

2.三江源水资源保护生态补偿及立法保障;

3.黄河青海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与法治保障;

4.国家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与法治保障;

5.区块链技术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应用;

6.三江源地区防范化解重点风险法律问题研究;

7.法治与市域社会治理。


四、征文范围

(一)征集范围

全国范围内的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和法学法律工作者、法律专业高校在校大学生均可参加本次论文征集评选活动。


(二)征文要求

1.内容要求。作者可围绕主题、分论题自行拟定题目;提交的论文(调研报告)内容杜绝空泛,应突出针对性、实效性。

2.保密要求。应征论文(调研报告)内容不得涉密,如有此种情形的论文(调研报告)将不得参加论坛交流及评奖。

3.撰写要求。应征论文(调研报告)应当符合如下规范:

(1)论文(调研报告)首页左上角,请注明第四届“三江源法治论坛主题征文”字样;首页脚注应写明:姓名、单位、职称职务、手机号码、通信地址、邮编及E-mail地址。

(2)论文(调研报告)主标题统一为小二号宋体;正文

统一使用小四号宋体,行距为固定值、设定值为22磅。

(3)全文须区分注释与参考文献,宋体,五号字;注释均以每页自动生成脚注,每页重新编号;参考文献置于文末,同一文献多次引用时均使用全称。

(4)论文字数控制在8000字以内,调研报告字数不少于15000字。


五、评审及奖励

(一)评审机构

本次征文活动将由青海省社科联、青海省法学会按照《青海省法学会征文评奖办法》的规定,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二)评审原则及程序

本次征文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坚持质量至上,在做好政治把关的基础上,对应征论文(调研报告)进行初评、复评、学术不端检测和终评四个环节。


(三)奖项设置

本次征文活动设一等奖3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10个,优秀奖若干个,“优秀组织奖”若干个;本届论坛将在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优秀组织奖”的获奖证书上加盖承办单位印章。

对论点明确、论证充分、逻辑严谨,具有实践参考价值的优秀论文(调研报告),列入青海省法学会年度课题,并给予一定经费资助。


(四)成果转化

 获奖论文(调研报告)将形成若干期《青海法学研究要报》,并刊登于《青海法学》期刊。


(五)人员邀请

部分获奖论文(调研报告)作者将受邀参加第四届“三江源法治论坛”。


六、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发动,认真组织,积极参加征文活动。

(二)应征论文(调研报告)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10日,报送时须提交论文(调研报告)电子文档。

(三)联系人及方式:

1.青海省社科联:韩学历,电话:0971—8465061,电子信箱:303828029@qq.com;

2.青海省法学会:刘传康,电话:0971—8253905、8250793(传真),省法学会电子信箱:qhsfxh@sina.com。


青海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青海省法学会

2021年4月8日

附件:

第四届“三江源法治论坛”

参会论文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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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辑 ✎ 木矛木

排版编辑 ✎ 煜   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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