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法学“基层治理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博士论坛会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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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论坛
2021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意见》中指出:“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为解决基层治理体系建设中面临的系列法治问题,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研究,进一步加强我院与国内外各高校的学术交流,我们拟定于2021年11月27-28日继续举办第三届京师法学博士论坛。
会议将邀请国内外高校的在读博士研究生、博士后以及取得博士学位五年内的青年学者进行学术交流,同时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学术报刊编辑及就会议主题有专长的实践部门专家参与评议,帮助青年学子提升学术能力。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诚挚邀请您拨冗莅会:
会议主题
本次论坛的主题是“基层治理与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会议议题包括但不限于:
1.基层治理体系现代化过程中的法治问题;
2.依法行政与基层政权治理能力现代化;
3.基层德治与法治建设中的传统资源借鉴;
4.生态文明与基层环境法治建设;
5.基层治理中的民法问题;
6.基层治理中的刑法问题;
7.基层治理中的诉讼与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
8.大数据时代的个人信息立法;
9.国际投资中的国家安全审查。
征文要求
现围绕上述选题,向学界发出邀请。欢迎对本论坛议题感兴趣的青年学子携文赴会。有意与会者可向论坛提交与议题相关的8000字以上的学术论文。本届论坛将设置优秀论文奖若干,并邀请优秀论文作者与会报告论文。论坛将邀请青年学者担任与谈人,资深学者担任点评嘉宾,对文章进行研讨、指导。论坛与法学院学术辑刊《京师法学》联合举办,会后将择优推荐论文在《京师法学》发表。
会议时间与地点
本次会议定于2021年11月27-28日,会期两天。
会议地点暂定花园饭店(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30号)。
如遇防疫政策变化,会议将改在线上进行。
会议费用
本次论坛承担正式受邀学者参会期间的餐饮费用,对于外地正式受邀参加会议的学者我们将统一安排宾馆住宿并承担往返的差旅费用。本次论坛不收取会务费。
联系方式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京师法学博士论坛会务组会务专用邮箱: jingshifaxuebslt@163.com
会务联系人:
李德嘉(会务组工作人员):18911618406
江文静(会务组工作人员):010-58802948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2021年9月27日
信息编辑 ✎ 帝企鹅
排版编辑 ✎ 倩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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